

《隨州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解讀

《條例》共6章51條。
總則:明確立法目的、范圍、原則、各級政府及部門職責、議事機制、行業自律等,突出黨建引領,要求政府將物業服務納入基層治理體系,強化執法進小區責任。
業主和業主組織:針對業主大會成立及業委會履職難題,明確業主大會、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設計、運行規則、成員資格條件、行為規范與退出規則。新設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業主代表大會制度、業委會候補成員制度,細化業委會成員禁止性行為及職務終止情形,明確離任審計制度。
物業服務:規范物業服務人行為,明確其義務、服務內容、信息公開、檔案管理、收費、信用考核等要求。針對退出交接難,規定原物業服務人不得無故拒絕退出。細化義務、禁止性行為、公示內容等,明確街道辦、鄉鎮政府在小區失管時的應急管理職責。
物業使用與維護:對物業區域內禁止事項、養犬、車位權屬與使用、公共收益、維修資金使用、加裝電梯等作出規定。增設車位相關禁止性條款及其他禁止性行為,明確違法違規行為處置程序。
法律責任:對物業服務人不當催交物業費、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人違規車位管理、違反信息公開及侵占公共收益、違規退出交接等行為設定處罰,增設相關處罰條款,明確國家工作人員違規行為處置。
附則:明確非住宅小區參照管理及條例施行日期。依據相關規定,從4 月21日公布到 7月1日施行,間隔不少于六十日。
下一步,隨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將協同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落實《條例》,聚焦黨建引領、規范業委會運作、整頓物業服務市場秩序、落實監管機制等,制定細則規范,提升物業服務和行業管理水平。

大家關心的問題還有哪些
看看現場解答
01

市司法局副局長?袁昌斌
答:(一)推進普法宣傳
將《條例》宣傳學習納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強化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 等普法責任制,壓緊壓實行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的普法責任鏈條。開展線上線下同步普法,利用多種媒體,推動《條例》進機關、單位、學校、鄉村、社區、企業,在重要時間節點宣傳,擴大覆蓋面和知曉面。
(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發揮行政執法監督職能,督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政府履行職責。將《條例》列入相關執法部門學習計劃,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水平。全面落實行政執法 “三項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梳理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執法監督,調查處理投訴舉報事項,推動部門協調聯動。
(三)化解矛盾糾紛
發揮人民調解 “第一道防線作用”,指導成立物業行業調解委員會和小區物業調解委員會,推動司法所參與物業矛盾糾紛調解,提供法律政策幫助,推動實質性化解糾紛。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行政復議指引,解決生活困難群眾依法維權訴求,保障公平正義,提升群眾獲得感、認同感。
02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焜
通過制作發放政策文件,咨詢、走訪等形式多管齊下向物業服務企業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隨州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物業服務企業尊法守法意識,引導物業服務企業自覺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規范自己經營行為。
二、加強提醒告誡,嚴格明碼標價
提醒物業企業需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與標準、計費方式、收費項目及標準等信息。嚴禁標價外加價、收取未標明費用,不得利用虛假價格手段誤導收費。
三、落實主體責任,開展電梯檢查
完善企業安全主體責任體系,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電梯、機械式停車設備等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安裝檢驗及維保質量檢查,督促物業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與隱患排查。
四、強化合同監管,保障合法權益
嚴厲查處物業企業利用格式條款未顯著告知業主重大利害關系內容、減輕自身責任、加重業主責任或排除業主權利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業主合同權益。
五、開展執法檢查,打擊違法行為
分利用“雙隨機、一公開”市場監管機制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聯合發改、住建等部門開展物業服務專項檢查,對違法線索一查到底,處罰結果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強化失信懲戒。
六、拓寬投訴渠道,及時處理舉報
充分利用12345、12315投訴舉報平臺,及時受理物業違規收費舉報,實現投訴 “事事有回應”。對投訴集中的企業和收費問題進行重點跟蹤與全面檢查,確保整改到位。
03

曾都區區委常委、副區長?韓建新
加強基層黨組織對物業管理的引領和統籌,在物業一線設立黨組織,推動居委會、小區黨組織、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 “四方聯動”,形成統籌治理格局。將黨的領導貫穿業委會組建全過程,嚴格人選把關,推動小區在職黨員通過法定程序進入業委會,強化履職效能。
二、創新物業模式,完善信任鏈條
推廣 “信托制” 模式:設立小區共有基金(含物業費、公共收益),以信托方式授權物業企業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公開透明,修復業主與物業信任關系。依托智慧物業平臺開展 “星級物業” 評選,對優秀企業給予政策扶持,推動形成 “以質論價、考核評估、按效付費” 的服務機制。
三、強化制度保障,激發自治活力
完善業委會選舉及運行機制,建立 “社區議事廳”“物業開放日” 等平臺,保障業主參與權與話語權。健全物業企業準入退出機制,開展 “業主評價物業服務質量” 工作,將評價結果與企業信用等級綁定,倒逼服務提質。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引導居民主動參與公共空間管理,激發基層治理內生動力。以《條例》實施為起點,將群眾需求轉化為政府責任,以 “小物業” 撬動基層 “大治理”,實現居民 “家門口的幸福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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