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推動“放管服”改革和數字政府建設,完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以下簡稱基層)政務服務和社會治理體系,提升基層政務服務和社會治理能力,優化營商環境,就推進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為抓手,以信息化技術手段為支撐,著力推進權力科學下放、服務合理下沉、保障有效下移,進一步完善基層政務服務體系,優化服務資源配置,增強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效能,打通政務服務“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為新時代湖北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加強統一領導、頂層設計、統籌協調、集約建設、資源整合和安全保障,統籌利用、優化、配置現有服務要素和資源,實現基層政務服務和社會治理效能最大化。
堅持標準引導。以政務服務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規范、標準體系為保障,加大基層政務服務工作機構、隊伍建設力度,推進服務機構、場所、隊伍、內容、流程、信息化支撐等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堅持問題導向。以解決基層群眾最為關注和反映最強烈的問題為導向,緊貼基層、企業和群眾實際需求,加快破解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堵點難點痛點,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和社會治理能力。
堅持改革創新。樹立“互聯網+”思維,加大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在政務服務領域的應用力度,創新服務模式和治理方式,為政務服務“四辦”“四減”和基層治理賦能增效。
(三)工作目標。
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線上線下融合、服務便捷高效、城鄉均等同質、群眾普遍滿意的基層政務服務體系,職責定位更加科學,服務事項依法公開,工作機制、平臺建設、基礎支撐、專業隊伍、服務保障等進一步完善和加強,服務效能和治理水平不斷提高,服務監督更加廣泛,推動“全省通辦、跨省通辦”,為“全國通辦”打牢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基層政務服務體系。
1.建立健全基層政務服務機構。實施《政務服務中心基礎設施規范(試行)》和《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規范(試行)》,加強基層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按照《關于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街道設立黨群服務中心(掛政務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主要負責黨建服務、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鄉鎮加強便民服務大廳建設,由鄉鎮政府一名副職兼職分管。鄉鎮(街道)要明確部門和領導對便民服務大廳和政務服務中心進行管理。村(社區)加強便民服務室建設,由村(社區)“兩委”主任兼任負責人,并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探索在中心村、群眾聚集地設置辦事場所,鼓勵通過配備自助服務機或借助銀行柜員機等方式,實現就近辦、高效辦。
2.健全基層政務服務運管機制。健全基層政務服務窗口人員管理體制機制,鄉鎮(街道)配備相適應的人員力量,村(社區)要固定專人,確有工作需要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保障政務服務水平。完善窗口值守、承諾告知、收件分辦、限時辦結、出件反饋、投訴舉報受理、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街道政務服務中心、鄉鎮和村(社區)便民服務大廳(室)要設置評價器,引導辦事企業和群眾評價政務服務質量,對“差評”進行核實整改和回訪。
3.完善基層政務服務創新推廣機制。聚焦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民政、衛健、就業、社保、殘疾等高頻領域和辦事場景,在基層政務服務事項準入制探索、機構設置、人員調配、服務升級、幫辦代辦教辦、“一事聯辦”等方面進行試點,推動政務服務工作保障和權責對稱,確保下沉基層的各項任務、各類資源能夠有效承接、系統配套,形成可復制的經驗并全省推廣。
(二)創新基層政務服務模式。
1.加快線上線下融合。基層政務服務部門和人員要樹立以數據驅動為核心的服務理念,學習理解“一網通辦”的內涵、要素、流程。街道政務服務中心、鄉鎮和村(社區)便民服務大廳(室)工作人員要加大法規政策、審批業務、網上辦事等崗前培訓、實操培訓、全科培訓力度,適應并推行網上辦事。基層政務服務要從實體大廳服務向線上線下融合服務轉變,加快構建功能互補、標準統一、服務同源、信息共享的立體政務服務體系。
2.推行幫辦代辦教辦等服務機制。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幫辦代辦和引導教辦,群眾到線下窗口辦事,如有需要,應有政務服務工作人員代辦、幫辦或教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大廳設置網辦體驗區,推進集成式政務服務自助終端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進金融網點、超市、衛生服務站等人流密集區域,提供辦事預約、審批服務、查詢打印、便民繳費等不間斷政務服務。村(社區)至少配備2臺電腦,1臺工作人員自用,1臺用于教群眾辦事。
(三)提升基層政務服務能力。
1.推進“一網通辦”。嚴格執行《湖北省依申請及公共服務事項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基層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按照法定程序梳理、公開和調整依申請及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推動基層應用湖北政務服務網,或依托政府門戶網站網頁展示等形式依法公開權責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列示服務事項、服務承諾、辦事流程等服務內容,主動接受監督。村(社區)實行政務服務事項準入制,上級各有關部門委托村(社區)組織開展的事項征求村(社區)同意后,要匹配相應的人、財、物支撐。推進跨平臺、跨地域辦理,推動更多事項“跨省通辦”。
2.深化“一窗通辦”。全面應用全省統一受理平臺,實現統一叫號、分辦、出件,做到政務服務過程全量感知、材料全量匯集、成效客觀評判。根據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推進綜合窗口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基層綜合窗口“一窗受理”政務服務模式,由“行業窗口”向“全科窗口”轉變,實行無差別受理、辦理。
3.推行“一事聯辦”。結合基層政務服務特點,針對外出務工人員、留守老人和兒童等群體辦事需求,按照“先行試點、省級定標、全省推廣”原則,推進業務流程再造,上線運行更多“一事聯辦”主題服務,實現更多“關聯事項、一表申請、一鏈辦理”。
(四)夯實基層政務服務基礎。
1.加強制度建設。加快出臺《湖北省政務數據資源應用管理辦法》,完善地方政務服務和技術標準規范,為基層數據采集、治理、共享、開放、應用、安全和信息化系統建設提供法律和標準保障。
2.完善網絡支撐。加快省直部門專網并改,破解基層多網并行、多業務系統林立難題。盡快啟動電子政務外網升級改造工程,提升網絡服務保障能力及安全、效能管理水平。
3.提升平臺功能。持續優化升級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大數據能力平臺、省級政務云平臺,為基層政務服務提供穩定、高效、便捷的平臺支撐,推動基層政務服務系統“應上盡上”、業務“應通盡通”。
4.強化數據匯聚。推動基層政務服務部門業務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大數據能力平臺、統一受理平臺等基礎支撐平臺對接,打破數據煙囪,消除信息孤島,全量實時匯聚政務數據。加大電子證照、共享材料、電子印章等數據資源歸集和應用,提高服務效能。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級政府和部門的主體責任,強化謀劃部署、推動落實、監督問效。各級政務服務主管部門統籌負責推動本轄區基層“一網通辦”工作,業務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對街道政務服務中心、鄉鎮和村(社區)便民服務大廳(室)相關政務服務對口業務進行培訓指導。
(二)健全人才隊伍。完善人才培養長效機制,創新激勵政策,拓寬引進渠道,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建立專業化的政務服務隊伍。加大對基層信息化技術人才保障,各鄉鎮(街道)至少配備一名技術人員或數據專員,負責大數據管理和技術保障相關工作。
(三)加大資金投入。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各地政府要加大對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必要的經費。完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通過政企合作、購買服務、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解決資金、技術、場所、設備設施等投入不足難題。
(四)增強技術攻關。各級大數據中心或信息中心,要發揮技術統籌和支撐作用,提升技術支撐團隊能力和水平,加強與各地各部門技術支撐團隊的技術合作和深度融合,增強對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技術支撐。
(五)強化跟蹤問效。堅持效果導向,聚焦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突出問題加強引導指導,積極引入第三方機構測評,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增強基層政務服務工作的質效。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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