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店小二”自助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1年3月31日
湖北省“店小二”自助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統籌推進全省政務服務自助終端標準化、集約化、智能化建設,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完善我省政務服務體系,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優化政務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21〕7號)精神,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依托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充分應用統一事項、統一認證、統一證照、統一評價建設成果,推動自助終端標準化、規范化。加快政務服務方式優化創新,聚焦高效辦成一件事,推動更多服務事項自助辦理。不斷深化線上線下融合,提供豐富便捷的政務服務渠道,實現政務服務“就近辦、馬上辦、一次辦”的便民利企目標。
二、工作任務
按照“省級統籌、分級負責”的原則,省政務辦制定統一業務規則和標準,夯實大數據能力平臺基礎支撐能力,加強對全省自助終端服務事項、辦件信息的統一管理。各地根據實際需求部署自助終端。具體工作任務如下。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地各部門要對現有自助終端運行和使用情況進行摸底,結合實際制定自助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5月底前)
(二)統一標準規范。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的自助終端服務界面及數據匯聚標準,結合實際制定自助終端接入、運行等規范,實現自助終端的統一管理。(責任單位:省政務辦,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5月底前)
(三)梳理服務事項。各地各部門要依托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推動更多服務事項自助辦理,梳理可納入自助終端的服務事項,分批發布入駐自助終端的事項清單,2021年6月底前發布第一批清單。(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建設服務平臺。各部門要積極推進自建業務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向各地自助終端提供接口。各地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本地自助服務平臺,推動本地區業務系統與自助終端對接。(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8月底前)
(五)拓展覆蓋范圍。統籌24小時自助服務區建設,推動自助終端入駐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專業大廳,并根據實際情況延伸到人口密集的社區(村)、銀行服務廳、工業園區、商務樓宇等場所。(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加強數據共享。加強政務數據共享應用,在自助終端利用統一身份認證、人臉識別、電子證照等支撐平臺,滿足自助終端業務數據需求,推動將更多企業群眾應用頻次高的數據納入共享范圍。(責任單位:省政務辦,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七)強化數據感知。按照全省統一接口標準,2021年8月底前實現自助終端辦件、點位、運行狀態、服務評價等數據實時歸集,及時感知各地各部門自助終端運行情況。(責任單位:省政務辦,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八)保障信息安全。各地各部門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機制,落實信息安全責任,依法依規嚴格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防止濫用或泄露。(責任單位:省政務辦,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21年4月-8月)。各地按照統一標準規范開展自助服務體系建設,優先推動查詢打印以及辦理流程簡易的服務事項上線運行,實時監控自助終端設備、業務系統運行情況,實現自助服務功能需求。
(二)推廣應用階段(2021年9月-10月)。重點選取人社、公安、住房、交通、醫療、民政、市場等領域的涉企涉民高頻事項上線,積極與銀行、通信、水、電、氣等行業的自助終端業務融合,提升自助服務成效。
(三)深化拓展階段(2021年11月-12月)。提升自助終端服務能力,上線一批“跨域通辦”事項,逐步擴展自助終端覆蓋范圍,為企業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自助辦事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統籌推進,強化保障。各地各部門要科學規劃建設任務,做好24小時自助服務區建設和自助終端部署相關場地建設、設備采購、運營維護等經費保障工作。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應用推廣工作,統籌安排媒體宣傳,引導企業群眾使用自助終端設備辦事,提高用戶知曉度和使用率。
(四)正確引導,提升效能。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自助服務應用效能的綜合評價,不片面追求自助終端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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