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關于省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二批
交辦件查處情況的公示
(截至2023年12月21日10時)
省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12月14日(第二批)交辦我市的1件信訪問題,截至12月21日,已辦結1件,其中,查處屬實的1件,不屬實0件,責令整改1件,立案處罰0件,拘留0人,問責0人,約談0人。
序號 | 地區 | 舉報的主要內容 | 查處情況 | 下一步工作 | 責任單位 | 備注 |
1 | 高新區 | 隨州市高新區淅河鎮碑崗村七組犇星化工廠距離居民不到50米,疑似生產農藥產生濃烈氣味,導致居民生病。 | 2023年12月15日,高新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對湖北大閏化學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調查,該公司正常生產。調查情況如下: 關于產生濃烈氣味問題 該公司生產廢氣排放因子主要為非甲烷總烴、氯化氫、硫化氫、氨、顆粒物等,現場檢查時1期、2期磷化車間、二乙酯車間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正在運行,在二乙酯車間外能聞到輕微異味。 該公司2023年7月10日的自行《檢測報告》(SW﹝檢﹞字202306022號)顯示,有組織外排廢氣(氯甲烷、氯化氫、硫化氫、氨、臭氣)濃度,均符合國家規定限值。信訪人反映氣味問題屬實。 關于廠居距離問題。 湖北大閏化學科技有限公司廠界外距離最近的居民區為淅河鎮碑崗村七組宋家灣(直線距離109.29米),屬化工園區拆遷范圍。目前宋家灣居民拆遷協議共簽約104戶,尚有4戶居民未達成拆遷協議,已拆除6棟12戶房屋。 關于廢氣排放導致居民生病問題 僅憑信訪人描述,無法證實居民生病與企業外排廢氣有關聯性,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很難排查清楚二者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 綜上,信訪人反映情況屬實。 | 綜合上述調查情況,信訪人所反映的異味主要來源于湖北大閏化學科技有限公司酯化車間的副產品氯化銨味道。現場調查時,廠界內二乙酯車間外能聞到異味。針對此問題,高新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已于2023年6月14日對湖北大閏化學科技有限公司下達《整改通知》(隨環高監〔2023〕改-13號),要求該公司針對酯化車間氯化銨產生異味工段采取有效收集、處理措施,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目前二期二乙酯車間氯化銨下料工段廢氣收集改造已到位并投入使用,一期改造正在組織實施中。 高新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已于2023年12月11日、12日,委托湖北鐘環達檢測公司對湖北大閏化學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產時有組織、無組織廢氣排放情況開展了晝夜監測,待監測報告出具后,將視情況采取進一步處理措施。 下一步,高新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將督促湖北大閏化學科技有限公司加快進度,盡快完成一期二乙酯車間氯化銨下料工段廢氣收集改造,持續完善廢氣收集治理措施,以確保廢氣得到進一步有效治理,督促企業切實承擔起環境治理責任,積極公示自身污染治理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青春化工工業園區管理辦公室將有序開展附近居民的拆遷工作。通過積極促進加強企業和居民溝通交流,回應群眾訴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 高新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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