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招標投標市場秩序,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從業行為監管,營造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交易環境,近日,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印發《隨州市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專業能力、服務質量、信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辦法》主要對招標代理機構實名登記、信用評價方法和標準、異議處理與結果運用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凡是進入隨州市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的招標代理機構需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實名信息登記分為線上登記和線下登記。同時,規定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由招標人、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委員會和綜合監管機構四方共同開展,主要對代理機構服務質量、優良信用情況和不良信用情況進行評分,信用評價結果將每季度進行公示。
開展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工作是加強招投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的迫切要求,有利于為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提供參考依據,也有利于倒逼招標代理機構規范執業行為,提高服務質效。
下一步,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將加大《辦法》貫徹落實力度。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擬委托市招投標協會組織招標代理機構學習培訓,學習傳達《辦法》內容,提高代理機構對《辦法》的知曉度、執行力。二是加大督辦力度。積極督促招標人、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委員會公正客觀地對代理機構進行“一標一評”,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單位或個人,進行通報。三是加大結果運用。將代理機構信用評價結果作為日常監管重要參考,對不同評價結果的代理機構實行差異化管理,對評分低于60分的,開展警示約談,加大抽查檢查頻率。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