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招標人,各招標代理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若干措施》(鄂公管文〔2022〕12號)、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持續深化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措施》(鄂公管委發〔2022〕1號)等文件要求,為提高招標投標活動的透明度,進一步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市本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隨州市本級范圍內屬于《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第16號令)、《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規定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發布招標計劃。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因招標人不可預見等原因急需開展的招標項目,經市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后,可不發布招標計劃。
二、公布內容
項目招標計劃應當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概況、項目法人(或招標人)、合同估算價、計劃招標時間等內容(詳見附件)。招標計劃發布內容僅作為潛在投標人提前了解各招標人初步招標計劃安排的參考,招標項目實際內容以招標人最終發布的招標公告(或發出的投標邀請書)和招標文件為準。
三、公布時間及流程
除涉密、應急、搶險救災等項目外,招標計劃應于項目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前不少于30日公布,未按要求發布招標計劃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得受理項目進場登記和進行招標活動。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工作的主要渠道為“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云平臺(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預公告”(http://www.hbbidcloud.cn/suizhou/)。
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登錄“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云平臺”,點擊招標業務-招標預公告-編輯發布內容-提交至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審核,使用《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表》(附件)在線填寫并發布招標計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做好招標計劃提前公開工作是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的重要改革舉措,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透明度和交易質效,方便潛在投標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保障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招標投標活動。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確保工作按要求落實到位。
(二)落實主體責任。招標人作為招標計劃發布的責任主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編制并及時、全面、準確發布招標計劃,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避免該環節影響招標整體進度。各行政監督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發布工作的指導監督,確保所監督項目的招標人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發布招標計劃。
(三)開展監督檢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將會同各相關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并視情況進行通報。
各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工作參照本通知執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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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隨州市本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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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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