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及《湖北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評標專家履職負面清單》等相關規定,2024年度我市共對13名評標專家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遲到行為
1.王**,2024年1月,在參與“湖北隨縣經濟開發區棚戶區***項目”評標中,無故遲到30分鐘以上。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2.袁**,2024年5月,在參與“廣水市***監理服務”評標中,無故遲到30分鐘以上。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3.祝**,2024年5月,在參與“隨州市***治理工程施工”評標中,無故遲到30分鐘以上。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4.李**,2024年11月,在參與“***道路提檔升級工程”評標中,無故遲到30分鐘以上。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5.宋*,2024年12月,在參與“廣水市***改造工程項目”評標中,無故遲到30分鐘以上。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二、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行為
6.王**,2024年2月,在參與“2023年度廣水市陳巷鎮***”評標中,存在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7.王**,2024年2月,在參與“2023年度廣水市陳巷鎮***”評標中,存在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8.杜**,2024年2月,在參與“2023年度廣水市陳巷鎮***”評標中,存在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9.劉*,2024年2月,在參與“2023年度廣水市陳巷鎮***”評標中,存在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10.陳**,2024年10月,在參與“隨縣城區***項目”評標中,存在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11.丁**,2024年10月,在參與“隨縣城區***項目”評標中,存在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三、其他違反評標工作紀律的行為
12.黃*,2024年11月,在參與“2024年度廣水市***項目”評標中,存在違反評標工作紀律,主觀上無明顯惡意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13.夏*,2024年11月,在參與“2024年度廣水市***項目”評標中,存在違反評標工作紀律,主觀上無明顯惡意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依據《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該專家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希望受到處理的評標專家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加大招投標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學習,認真履行評標職責,?不斷提高評標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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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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