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出臺《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的指導意見》?
一是學生家長有需求。我省現有小學生320多萬人,其中城鎮小學生230多萬人,占全省小學生總數的72%以上,據武漢市調查,該市80%以上的小學生家長是雙職工,這些家庭都面臨孩子放學后無人看管的難題,解決小學生課后托管問題是人民群眾的迫切愿望。
二是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建議。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省兩會期間均提出了解決小學生課后照管問題的提案建議。省委、省政府領導十分重視,責成有關部門作為重大民生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經過調查研究,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廳、省物價局聯合出臺了《關于開展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的指導意見(試行)》(鄂教基〔2016〕13號)。我們希望該文件的實施,能夠緩解小學生課后看管難題,解決廣大家長的后顧之憂。
二、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如何組織實施?
托管服務的實施主體是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按照“家長自愿,校內實施,成本分擔,有效監管”的原則組織實施。托管服務具體辦法是:家長委員會在充分征求家長意見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聘請托管服務人員;需要托管的學生由家長向家長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家長委員會審核并雙方簽訂協議后,組織課后托管服務。家長委員會在托管工作中承擔了重要的責任,各學校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組建家長委員會,具體做法是:由學校組織家長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的基礎上,選舉能代表全體家長意愿的在校學生家長組成。
文件還規定,除課后在校托管服務外,鼓勵社會組織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舉辦公益性托管服務,鼓勵志愿者參與托管服務。
三、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期間做什么?
小學生在校托管期間只能組織學生自習、閱讀、做課外作業,開展文體活動和興趣小組活動等。不得組織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開展收費培訓活動。
四、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費用如何分擔?
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是一種社會服務行為,不屬于免費義務教育的范疇。文件規定:小學生課后托管服務的費用采取成本分擔的辦法,費用包含兩部分:
第一部分是聘請托管服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少量工作運行開支,該項費用由家長委員會進行成本核算,由學生家長分擔;
第二部分是場地及水、電等后勤保障費用。該項費用由學校承擔,學校無償提供校園內教室、運動場所、功能室、文體器材等,承擔托管服務的水、電等后勤保障費用。
家長委員會要制定經費管理辦法,接受家長、學校和相關部門監督。鼓勵縣市區政府和愛心組織為學生課后托管服務提供經費支持。
五、是否所有小學都必須開展課后在校托管服務?
不是。開展課后在校托管服務要嚴格遵循自愿原則。學校之間不應搞一刀切,主要根據家長的需求確定,在學校內也不能強制學生參加托管,應充分遵循家長意愿,并簽訂托管協議。
六、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如何監管?
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在學校指導下由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學校要對家長委員會制定的托管方案進行審核,主要是托管的活動安排、托管人員的聘用、托管成本核算、安全保障措施等,學校平時要對托管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管,縣級教育、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托管工作的指導、監管,家長委員會要定期公開托管經費收支情況,接收家長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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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廳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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