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 根據《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省教育廳學前教育與高中教育處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證有關考生享受優錄加分政策。現就做好2019年有關中考優錄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錄加分項目和分值 (一)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籍考生、四級以上肢殘考生以及少數民族考生,中考總分加5分。 (二)有關現役軍人子女優錄。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按各地當年中考招生最低控制線10%的標準,降分錄取。 2.作戰部隊(擔負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按各地當年中考招生最低控制線5%的標準,降分錄取。 (三)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中考總分加10分。 (四)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參加中考時享受現役軍人子女優錄加分待遇。 同時符合以上多項優錄條件者,取最高項分值計入中考總分。 二、廣泛宣傳 各縣(市、區)要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利用媒體宣傳優錄加分政策;各初中學校要把優錄加分項目和分值宣傳到每名畢業生,并通過多種形式告知學生家長。 三、嚴格加分考生資格審核 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原則,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和信息公示工作責任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責學生學籍資格審核;武裝部門及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優錄資格、條件審核,并公示;若弄虛作假、審核不嚴,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優錄加分工作操作程序 由具有加分條件應屆初中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根據申請優錄類別,分別填寫《隨州市中考招生優錄申請表》、《隨州市中考招生軍人子女優待資格申請表》一式三份,連同有關證件報經相關部門和學校審查簽署意見后,送交就讀初中學校。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初中學校優錄材料報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各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于6月3日前將優錄花名冊和學生申請表報市教育考試中心核準辦理。 學生申請截止日期為5月28日,過時不予補辦。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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