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14〕7號)和《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隨發〔2015〕3號)精神,設立隨州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掛隨州市版權局、隨州市文物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定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事業和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規劃、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
(四)指導、管理全市體育事業。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負責全市社會體育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體育運動項目設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全市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承擔全市舉辦的國際、國內、省內重大比賽的指導、組織協調,指導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市新聞出版事業。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機制,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機構的日常業務,以及出版物的內容和質量;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組織審讀各類出版物(含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等);負責市屬新聞機構、新聞記者資質的監管以及記者證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全市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報)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全市印刷復制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開展全市全民閱讀活動。
(六)指導、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及廣播電影電視文藝作品創作與生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推進廣播影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和應急廣播等重點公共服務項目建設,指導管理全市農村電影放映,扶助邊遠貧困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發展;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監管并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以及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制作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監督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衛星接收設施接收境內衛星節目監管;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管理工作;管理電影制片、發行和放映,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指導廣播電影電視與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標準并監督檢查,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負責對隨州廣播電視臺實施行政管理,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服務和管理。
(七)指導、管理全市版權事業。負責全市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市文物事業。負責文物法規執行與監督;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與利用各項工作;申報全市文物發掘、保護、維修項目,制定工程實施方案,并負責工程的監督檢查;審核和申報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和管理;對全市文(博)物開放單位進行檢查指導;指導、協調全市文(博)物建設和保護工作;監督檢查文物經營單位的購銷活動;對全市文物市場和文物對外交流實行調控和宏觀管理;查處文物保護違法行為;檢查指導各級文物、博物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監管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文物市場經營活動,實施依法設定的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文物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文化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擬定和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動漫、網絡游戲產業發展,指導、扶持產業園區與基地建設。
(十一)統籌規劃并實施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及行業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市文體新聞出版廣電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版權局、市文物局)機關內設10個科室。辦公室、政工人事科、財務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文化藝術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傳媒影視科、文物科、體育科、新聞出版科(市全民閱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產業科(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
2、原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單位(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市圖書館、市博物館、市擂鼓墩文物管理處)劃歸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管理。
3、原市廣播電影電視局所屬事業單位隨州電視臺、隨州人民廣播電臺合并成立隨州廣播電視臺,由隨州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隨州市中波實驗臺劃歸隨州廣播電視臺管理。
三、人員編制
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版權局、市文物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暫保留原廣播電影電視局劃轉人員參公管理事業編制6名,勞務派遣工勤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5名(其中1名兼任版權局副局長、1名兼任文物局副局長),工會主席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辦公室副主任)1名。
四、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1、2015年部門決算總收入638.31萬元。其中:經費撥款(補助)638.31萬元。
2、2015年部門決算總支出638.3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20.15萬元,項目支出318.16萬元。
3、2015年部門“三公”經費決算35.6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11萬元,共計139批次,,共計1118人次,因公出國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8.58萬元,公務用車5臺,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表
我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5、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我局無政府性基金“三公”經費支出。
五、支出變化情況
1、 2014年我局總支出428.06萬元,2015年總支出638.31萬元,同比增幅49.11%,主要原因為2015年其他項目支出和2015年人員經費增長的原因導致。
2、 2014年“三公”經費支出18.21萬元,2015年支出35.69萬元,同比增幅95.98%,主要原因為2015年10月我局與廣電局合并增車3臺、增人6名原因導致。
六、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1表)
2.收入決算表(公開02表)
3.支出決算表(公開03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4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05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06表)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07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8表)
9.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09表)







2014年文體局三公經費決算數據是18.207344萬元(公車運行維護13.220744萬元,公務接待4.9866萬元),2015年問題就三公經費決算數據是35.69萬元。同比上年增加17.482656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增加15.359256萬元,公務接待費增加2.1134萬元,增加原因是2015年單位活動增加,開支增多。
2015年文體局決算數據行政運行說明,行政運行費總計320.15萬元。其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12.7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91.6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77萬元(退休費)。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