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政府法制辦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一、市政府法制辦主要職責
(一)統一規劃市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工作,擬訂市政府年度規范性文件編制工作計劃,報經市政府領導批準后,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組織起草或審查修改市直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印發的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譯審、清理和編纂工作。
(三)承擔上級人大常委會、政府及本市人大常委會發給市政府的法規、規章草案征求意見的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四)辦理市政府各部門及縣市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核工作,辦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上報備案和解釋工作,指導全市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登記審核和行政執法證件的審核備案工作。
(六)對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全市各行政機關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市直行政執法機關重大行政處罰的備案審查工作。
(七)指導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建立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承辦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報告依法行政情況的具體工作。
(八)承辦由市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案件和市政府在行政訴訟案件中的應訴工作,指導全市行政復議工作。
(九)承辦以市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賠償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的法律顧問事務,參與市政府重要經濟合同、協議的審查工作,辦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案件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全市各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調研和培訓工作,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經驗交流,做好政府法制咨詢服務工作。
(十二)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法律事務科)。
負責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督辦、信訪、保密、接待、財務、印章管理、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后勤服務以及黨建、紀檢、監察等工作;協助領導協調各科室之間的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劃的目標任務分解意見,并檢查督促落實;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對本辦收發的各類文件進行統一登記、分辦、催辦和督辦;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應用;負責擬訂全市依法行政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依法行政的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承辦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報告依法行政的具體工作;負責政府法制宣傳、調研和培訓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承擔對國家公務員的法制宣傳教育;組織開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論和實務的研究及交流。辦理涉及政府法制的市人大代表的議案與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與意見;承擔市政府的法律顧問事務;參與市政府的重要經濟合同、協議的審查工作;辦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案件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為市政府提供民商事方面的法律服務;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全市各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二)行政執法監督科。
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擬訂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有關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及相關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的指導、督查、考核工作;研究涉及公共行政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協調處理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清理、確認工作及行政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受理并查處對有關行政執法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辦理涉及行政執法方面的信訪和網上訴求事項以及法制政府建設中的有關工作;受市政府委托進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的有關工作;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法制咨詢服務。
編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市政府重要規范性文件;審核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譯審、編纂、應用解釋與定期清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征求意見工作;負責建立實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調研、聽證和專家咨詢制度;負責市政府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報送備案工作。
(三)行政復議科。
負責辦理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領導人參加的行政應訴案件;處理或轉送《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申請;依法審查與行政復議案件有關的規定,依法糾正違反《行政復議法》的行為或提出處理意見;研究提出完善行政復議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建立相關的配套規定和制度,負責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人員的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對各地、各部門報送的重大行政復議決定的備案審查;承擔全市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協調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建立實施市政府行政復議決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報告制度;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執行、行政收費、行政強制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問題;代表市政府對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三、人員編制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另核定機關“以錢養事”崗位1個。
四、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2015年度收支決算情況
市政府法制辦2015年度總收入135.36萬元,比2014年度減少了3.03萬元。
2015年度總支出124.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6.2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7.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1.98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9.55萬元。
2015年度總結余25.42萬元,比2014年度減少11.96萬元。
2、“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隨州市政府法制辦2015年度“三公”經費總支出14.09萬元,比上年度減少3.6445萬元,“三公”經費開支具體明細如下: (1)2015年度市政府法制辦因公出國(境)人員1人次,此項經費支出1.8萬元。
(2)2015年度市法制辦未購置公務用車,故無車輛購置經費支出。
(3)2015年度市法制辦公務用車保有量2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6.31萬元,比上年度減少3.8637萬元。2015年度,由于公務用車老化,維修保養費用比2014年度增加較多,而實際運行里程大幅減少,主要是嚴格了公務用車管理。
(4)2015年度市法制辦公務接待費5.98萬元(國內公務接待82批次700人次,無外事接待),經費開支控制在年初預算范圍內,公務接待費比上年度減少4046元,主要是2015年度市法制辦進一步嚴格了公務活動接待。
3、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5年度,市政府法制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633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三公”經費、辦公設備購置等。
4、政府采購情況
2015年度,市政府法制辦嚴格政府采購管理,集中定點采購,主要是采購了一些辦公設備,共支出10.4968萬元。
5、關于公開內容中政府性基金表無數據的說明
2015年度,市政府法制辦因無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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