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定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事業和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規劃、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
(四)指導、管理全市體育事業。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負責全市社會體育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體育運動項目設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全市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承擔全市舉辦的國際、國內、省內重大比賽的指導、組織協調,指導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市新聞出版事業。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機制,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機構的日常業務,以及出版物的內容和質量;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組織審讀各類出版物(含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等);負責市屬新聞機構、新聞記者資質的監管以及記者證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全市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報)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全市印刷復制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開展全市全民閱讀活動。
(六)指導、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及廣播電影電視文藝作品創作與生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推進廣播影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和應急廣播等重點公共服務項目建設,指導管理全市農村電影放映,扶助邊遠貧困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發展;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監管并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以及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制作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監督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衛星接收設施接收境內衛星節目監管;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管理工作;管理電影制片、發行和放映,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指導廣播電影電視與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標準并監督檢查,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負責對隨州廣播電視臺實施行政管理,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服務和管理。
(七)指導、管理全市版權事業。負責全市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市文物事業。負責文物法規執行與監督;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與利用各項工作;申報全市文物發掘、保護、維修項目,制定工程實施方案,并負責工程的監督檢查;審核和申報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和管理;對全市文(博)物開放單位進行檢查指導;指導、協調全市文(博)物建設和保護工作;監督檢查文物經營單位的購銷活動;對全市文物市場和文物對外交流實行調控和宏觀管理;查處文物保護違法行為;檢查指導各級文物、博物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監管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文物市場經營活動,實施依法設定的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文物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文化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擬定和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動漫、網絡游戲產業發展,指導、扶持產業園區與基地建設。
(十一)統籌規劃并實施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版權、文物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及行業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市文體新聞出版廣電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版權局、市文物局)機關(內設10個科室)
2、原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單位(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市圖書館、市博物館、市擂鼓墩文物管理處)劃歸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管理。
3、原市廣播電影電視局所屬事業單位隨州電視臺、隨州人民廣播電臺合并成立隨州廣播電視臺,由隨州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隨州市中波實驗臺劃歸隨州廣播電視臺管理。
?三、2016年度收支情況
2016年部門收入666.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17.68萬元,其他收入49.0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97.96萬元。部門全年支出772.2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59.4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8.7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1.12萬元。
四、2016年“三公”經費決算說明
“三公”情況說明:2016年隨州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因公出國5.53萬元,因公出國1人;公務用車運行費12.78萬元, 比2015年減少41.91%,原因是2015年我局公務用車5臺,2016年公務用車改革我局保留2臺車;公務接待3.01萬元,共41批次。357人次,公務接待費同比下降35.1%;2016年“三公”經費合計21.32萬元,相較2015年減少38.57%,主要原因為機關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公務用車改革,嚴控“三公”經費開支結果。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隨州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8.77萬元,其中:辦公費13.42萬元、印刷費3.91萬元、水費1.18萬元、電費2.63萬元、郵電費0.19萬元、差旅費13.84萬元、因公出國5.53萬元、會議費0.30萬元、公務接待費3.0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2.78萬元、其他交通費0.1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81萬元,同比機關運行經費下降35.78%。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公務用車5臺,2016年公務用車改革我局保留2臺車;公務車輛減少3臺,嚴控“三公”經費開支結果。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8表)
我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09表)
我局無政府性基金“三公”經費支出。
八、政府采購情況
我局本年度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類及車輛維修保養類均是嚴格目錄執行,堅持依法采購。
九、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70101):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行政單位醫療(2100501):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公費醫療支出;
3.行政運行(2070101):反映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1表)
2.收入決算表(公開02表)
3.支出決算表(公開03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4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05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06表)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07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8表)
9.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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