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司法局專項事業費(項目)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專項事業費預算金額54.41萬元,預算下達54萬元,預算執行率99.25%。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升服務能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17年預算金額54.41萬元,實際預算下達54萬。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43.65萬元,尚余10.35萬元未支付。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該項目用于特殊人群管控、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基層司法業務、服務信訪維穩等方面,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的規定用途使用。
?。ǘ╉椖靠冃е笜送瓿汕闆r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社區矯正方面全市1057名社區服刑人員管控率達100%。公共法律服務網絡方面完善了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工作成果,1987家行政企事業單位聘用了法律顧問,覆蓋率達85%以上。2017年,全市各級法律服務機構共代理各類訴訟案件2850件,非訴訟法律服務4226件,辦理公證事項7135件,司法鑒定事項3200件。
2017年全市各級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參與信訪值班340多天次,接待當事人及信訪群眾1600多人次,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120多件,主持調解息訴罷訪案件70多件,出具法律意見書2100多份,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017年,全市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254件,辦理法律援助事項16206件,超額完成省廳下達的工作目標。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與人社部門聯合設立社區矯正人員教育培訓基地,協調民政等相關部門對生活困難的社區服刑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開展臨時性救助,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安置率達95%以上、幫教率達100%。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附件4:
隨州市司法局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項目)
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預算金額10萬元,預算下達1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實現調解組織全覆蓋。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17年預算金額10萬元,實際預算下達10萬。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7.41萬元,尚余2.59萬元未支付。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全部用于人民監督員補助及履職培訓等方面,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的規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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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全市共設立鎮(辦事處、管委會)調委會90個、村(居)調委會984個,各類行業性專業調委會13個。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通過人民調解員的積極調解工作,化解了各類社會矛盾。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2017年,全市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處矛盾糾紛10000余件,預防糾紛1000余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5.6%。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無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無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無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無
附:隨州司法局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附件4:
隨州市司法局普法專項經費(項目)
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普法專項經費預算金額15.41萬元,預算下達15.41萬元,預算執行率100%。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以“七五”普法為抓手,認真落實中辦、國辦出臺的《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為全市72個黨政機關和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社會組織建立了普法責任清單。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17年預算金額15.41萬元,實際預算下達15.41萬。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13.41萬元,尚余2萬元未支付。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全部用于普法宣傳等方面,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的規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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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將全市各地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情況納入考核體系,全市國家工作人員無紙化學法用法覆蓋率達100%。組織市直300多名干部開展了《憲法》宣誓活動。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市普法辦聯合有關部門在三八婦女節、全國助殘日等節日在全市開展了“三八維權日”送法下基層、“法律服務走近殘疾人”等大型普法活動。全市共舉辦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1500多場次,印發法制宣傳單2萬余份,展出或張貼法制宣傳圖片9800余張。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大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廣泛開展法治文化村、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走廊、法治文化書屋、法治企業等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尚市店居委會、草店子社區被推薦為第七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共有10個村(社區)獲得“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榮譽稱號。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無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無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無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無
附:隨州司法局普法專項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附件4:
隨州市司法局技術用房缺口資金(項目)
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技術用房缺口資金預算金額20萬元,2017年4月收到預算下達20萬元,2017年6月財政收回該指標。預算執行率0%。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ㄒ唬╉椖抠Y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17年預算金額20萬元,實際預算于2017年4月下達20萬,2017年6月財政又收回該項目指標。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ǘ╉椖靠冃е笜送瓿汕闆r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附:隨州司法局技術用房缺口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附件4:
隨州市司法局省撥項目經費(項目)
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收到省撥項目共六個,分別為:
(一)裝備辦案經費
(二)法律援助
(三)司法預備費
(四)其他司法支出
(五)救災資金
(六)社區矯正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通過省撥專項資金的使用,為我市開展司法業務、社區矯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增加了資金保障。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
?。?)裝備辦案經費50萬元,文號分別為鄂財行一發[2016]71號46萬元,鄂財行一發[2017]36號4萬;
?。?)法律援助經費12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6]73號;
(3)司法預備費5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6]59號;
?。?)其他司法支出20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7]35號;
(5)救災資金20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6]61號;
(6)高新區社區矯正2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6]75號。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1)裝備辦案經費50萬元,當年支出26.74萬元,尚余23.26萬元未使用;
(2)法律援助經費12萬,當年支付12.95萬元,此支付資金使用的是上年結轉余額,故該項目資金當年結余12萬元;
?。?)司法預備費5萬,當年支付4.5萬元,尚余0.5萬元結余;
?。?)其他司法支出20萬,當年未使用,2017年12月暫撥付我單位基建戶11.06萬元,該資金于2018年由基建戶退回;
?。?)救災資金20萬,當年支付11.1萬元,尚有8.9萬元結余;
?。?)高新區社區矯正2萬,當年未支付。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ǘ╉椖靠冃е笜送瓿汕闆r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附:隨州司法局省撥裝備辦案經費、法律援助、司法預備費、其他司法支出、救災資金、高新區社區矯正(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 2018年市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 ||||||||||
| 填報單位(蓋章):隨州市司法局 | 填報日期:2018.9.18 | 得分: | 90 | |||||||
| 評價單位 | 隨州市司法局 | 評價年度 | 2017年度 | |||||||
| 部門整體支出資金(萬元) | 預算數 | 531.86 | 全年執行數 | 489.06 | ||||||
|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 408.46 | 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數 |
414.53 | |||||||
|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執行數 | |||||||||
| 一級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指標說明 | 評分標準 | 年初目標值 | 實際完成值 | 得分 | 指標值偏差率 | 備注 |
| 預算管理 | 預算執行 | 預算 執行率 |
10 | 預算執行率=全年執行數/預算數×100%。 | 得分按執行率*指標權重記分 | 531.86 | 489.06 | 9.16 | 91.95% | |
| 預算調整率 | 10 | 預算調整率=(預算調整數/預算數)×100%。 | 預算調整率絕對值≤5%,得10分。 預算調整率絕對值>5%的,每增加0.1個百分點扣0.1分,扣完為止。 |
|||||||
| 投入(10分) | 目標設定(4分) | 績效目標合理性 | 2 | 是否符合客觀實際,是否符合部門履職以及工作任務的情況。 | 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項不符0分。 | 2 | ||||
| 績效指標明確性 | 2 | 指標是否清晰、細化、可衡量。 | 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項不符0分。 | 2 | ||||||
| 預算配置(6分)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1 | 本年度實際在職人數與編制數的比率,反映和評價單位對人員成本的控制程序。人員控制率=(在職人員數/編制數)*100% | 在職人員控制率小于等于100%得滿分,大于等于120%的得0分 | 1 | 100.00% | ||||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3 | 部門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與上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變動比例,反映和考核部門對控制和壓縮重點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經費變動率”=[(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上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上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100% | 變動率小于0的,得滿分,變動率大于或等于0的,得0分。 | 3 | -72.30% | |||||
| 預算完整性 | 2 | 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類預算是否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財政預算綜合管理水平。 | 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項不符0分。 | 2 | ||||||
| 過程(35分) | 預算執行(20分) | 收入完成率 | 4 | 本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實際完成數與公共財政收入預算數的比例,反映和考核收入預算完成程度。收入完成率=(預算收入實際完成數/收入預算數)*100% | 等于100%的得滿分,在大于或小于100%之間的,在0和滿分之間計算確定。 | 531.86 | 591.15 | 3 | 111.15% | |
| 支出完成率 | 3 | 本年度公共預算支出完成數與公共財政支出預算數的比例,反映和考核支出預算的實際執行情況。支出完成率=(預算支出完成率/支出預算數)*100% | 小于等于100%得滿分,支出完成率大于100%得0分。 | 531.86 | 489.06 | 3 | 91.95% | |||
| 資金結轉結余率 | 4 | 單位本年度資金結轉結余總額與公共財政支出預算的比例,反映和考核部門對結轉資金的控制程度。資金結轉結余率=(結轉結余資金總額/公共財政支出預算)*100% | 結轉結余率等于0得滿分,大于或小于50%得0分,在0+-10%之間得2分。 | 1 | 22.12% | |||||
| 資金結轉變動率 | 4 | 單位本年度資金結轉結余資金總額與上年度結轉結余資金總額的變動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單位對控制結轉結余資金的努力程度。結轉結余變動率=[(本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上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上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100% | 變動率小于-10%得4分,高于0的得0分,介于兩者之間的,每降低1個百分點,增加0.2分,變動率低于-30%得1分。 | 0 | 27.33% | |||||
| “三公經費”控制率 | 3 | 本年度“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與預算數的比例,反映和考核部門對重點行政成本的控制程度。“三公經費”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三公經費”預算數)*100% | 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得滿分,控制率大于100%得0分。 | 15.4 | 3.93 | 3 | 25.52% | |||
| 政府采購執行率 | 2 | 通過對部門本年度實際政府采購預算項目數與政府采購預算項目數的比較,反映和評價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情況。政府采購執行率=(實際政府采購預算項目數/政府采購預算項目數)*100%。項目中非預算內安排的項目除外。 | 執行率等于100%的得滿分,執行率小于90%得0分,執行率在90%-100%之間的在0分和滿分之間計算。 | 2 | ||||||
| 預算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單位為加強預算管理、規范財務行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預算管理制度對完成主要職責或促進事業發展的保障情況。 | 全部符合得2分,符合其中三項得1.5分,符合其中兩項得1分,其他情況得0分。 | 2 | |||||
| 資金使用合規性 | 4 | 部門使用預算管理是否符合相關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定,反映和評價部門預算資金的規范運行情況。 | 符合全部得4分,符合其中七項得3分,符合其中六項得2分,符合其中四項及以下得0分。 | 4 | ||||||
| 預決算信息公開性 | 2 | 部門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公開相關預決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評價部門預決算管理的公開透明情況。 | 符合其中兩項得2分,符合其中一項得1分,全部不符合得0分。 | 2 | ||||||
| 基礎信息完善性 | 2 | 部門基礎信息是否完整,用以反映和評價基礎信息對預算管理工作的支撐情況。 | 符合全部得2分,符合其中三項得1分,符合兩項及以下得0分。 | 2 | ||||||
| 資產管理(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部門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于反映單位資產管理情況。 | 符合全部得1分,符合兩項及以下得0分。 | 1 | |||||
| 資產管理安全性 | 2 | 部門資產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規、收入及時足額上繳,用于反映和評價部門資產的運行情況。 | 符合全部三項得2分,符合其中兩項得1分,符合其中一項及以下得0分。 | 2 | ||||||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2 | 部門實際在用固定資產總額與所有固定資產總額的比例,反映和考核單位固定資產使用效率程度。 | 利用率大于等于95%得滿分,利用率小于等于80%得0分,利用率在80%-95%之間的,在0分和滿分之間計算確定。 | 2 | ||||||
| 產出(20分) | 職責履行(20分) | 目標實際完成率 | 10 | 部門履行職責而實際完成項目數與計劃完成的項目數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評價部門履職任務目標的完成程序。實際完成率=(實際完成項目數/計劃完成項目數)*100% | 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滿分,完成率小于60%得0分,完成率在60%-95%之間的在0分和滿分之間計算確定。 | 8 | ||||
| 質量達標率 | 5 | 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政府對本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情況,用以反映和評價履職質量目標的實現程度。 | 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合格得滿分,不合格得0分。 | 5 | ||||||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5 | 部門重點工作辦結率=(重點工作完成數/下達數)*100%,反映單位對重點工作辦理落實程度。 | 辦結率等于100%得滿分,小于100%得0分。 | 5 | ||||||
| 效果(35分) | 履職效益(35分) | 經濟性 | 8 | 現行行政運行經費支出預算編制方法是否可使行政運行成本最經濟。 | 最經濟得8分,較合理得6分,一般得4分,不合理得0分。 | 8 | ||||
| 有效性 | 8 | 行政運行經費的支出是否能夠保障部門正常運行 | 正常運行得8分,基本正常得5分,不能正常運行得0分。 | 8 | ||||||
| 部門管理工作評價 | 9 | 政府或上級主管單位對部門工作評價 | 優秀得9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0分。 | 9 | ||||||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 | 通過問卷調查了解社會公共對部門履職效果、解決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厲行節約等方面的滿意程度,反映和評價部門支出所帶來的社會效益。 | 優秀10分,良好8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 10 | ||||||
| 目標1: | ||||||||||
| 產出指標 | … | |||||||||
| 效益指標 | … | |||||||||
| 目標2: | ||||||||||
| 產出指標 | … | |||||||||
| 效益指標 | … | |||||||||
| 約束性指標 | 資金管理 | 資金管理合規性 | — | 1.是否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并遵照執行; 2.是否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 3.資金整合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有規范的審批程序。 |
不設權重,酌情扣分,如出現審計等部門重點披露的問題,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評價總得分不得超過70分。 | — | — | (負數) | — | |
| 1.預算調整率指標不包括中央、省專款調整。 2.產出和效果原則上以與預算同步編制發績效目標為基礎進行評價,如有調整請在備注欄說明。 3.指標說明相關內容:定性指標的評價要點,定量指標的指標實現值計算公式、數據口徑,由各單位完善。 4.子目標根據重要程度賦權,子目標中產出指標與效益指標的權重比為5:4。 5.計分規則:(1)滿分100分制,不設置附加分。(2)得分一檔最高不能超過該指標分值上限。(3)定性指標根據指標完成情況分為:達成預期指標、部分達成預期指標并具有一定效果、未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差三檔,分別按照該指標對應權重區間 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確定分值。(4)定量指標若為正向指標(即目標值為≥*),則得分計算方法為:實際完成值/年初目標值*該指標權重,若為反向指標(即目標值為≤*),則得分計算方法為:年初目標值/實際完成值*該指標權重。(5)約束性指標以負數記分。 6.指標值偏差率=(實際完成值-預期目標值)/預期目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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