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與年初預算數對比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五)“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六)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九)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有關科目名稱解釋
第四部分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支決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決算表
一、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餐飲服務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有關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2、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3、擬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并監督實施,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檢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4、依法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
5、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審核工作。
6、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制定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并監督實施。
7、負責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的相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8、負責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范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9、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質量安全信息。
10、組織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11、負責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2、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注冊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截至2018年12月底,市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工勤編制3名。實有人數:行政編人數24名、工勤編人數1人,以錢養事編人員1名、退休人員5名、勞務派遣人員2名。
所屬單位編制情況:市食品稽查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2名、工勤編制1名。實有人數:事業編人員15名、工勤編人員1名;市藥品稽查局:行政機構,行政編制5名,實有人數:行政編人員3名;市高新區分局(含淅河所):行政機構,行政編制8名、事業編制5人、以錢養事編1名,實有人數:行政編人員6人,事業編人員5人;
二、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1.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預算總收入778.2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677.19萬元,占87.02%;其他收入22.43萬元,占2.88%,上年結余78.59萬元,占10.1%。
2.預算安排總支出為778.22萬元,其中:人員支出446.9萬元,占57.43%;公用支也76.25萬元,占9.8%;項目支出210.8萬元,占27.08%。
(二)2018年度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1.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算收入總計778.22萬元,較上年減少了21.47萬元,減少比例為2.68%。其中:財政撥款677.19萬元,占總決算收入的87.02%,比上年增加2.5%;其他收入22.43萬元,占決算收入的2.88%,較上年增加7.43萬元,增加比例為49.53%;年初結轉和結余78.59萬元,占決算收入的10.1%,較上年減少44.96萬元,減少比例為36.39%。
2、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算支出778.22萬元,較上年減少21.47萬元,減少比例為2.68%。主要原因是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壓縮費用開支。其中:基本支出523.16萬元,較上年減少3.02萬元,減少比例為0.57%;項目支出210.8萬元,較上年增加15.9萬元,增加比例為8.16%。
(三)財政撥款支出與年初預算數對比情況
2018年度預算安排公共預算財政撥款677.19萬元,實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677.19萬元,比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四)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6.25萬元,主要保障局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局辦公費、水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出國(境)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會費、福利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比2017年下降24.68萬元,下降24.45%,主要原因: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壓縮公用經費開支。
(五)“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22.56萬元,實際支出6.99萬元,與去年實際支出減少3.89萬元,下降35.75%,主要是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壓縮三公經費開支。
(1)公務接待費預算2.45萬元,實際支出0.94萬元,與去年實際支出相比減少1.49萬元,下降61.31%,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相關制度,公務接待費用開支減少。
(2)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預算8.6萬元,實際支出6.04萬元,與去年實際支出相比增加3.34萬元,增加123.7%,主要是公務車輛使用年限長,維修費用開支增加。
(3)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數5萬元,實際支出0萬元。
2018年公務接待費決算0.94萬元,國內公務接待17批次,125人次;2018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6.04萬元,未新購置車輛,公務用車及執法執勤用車實際保有量5臺;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六)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3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實有車輛5輛,為應急保障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5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臺(套)。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018年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九)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真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調查了解了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資金管理和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分析衡量項目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便于以后探索和改進項目資金預算管理。根據《2018年市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中績效指標分析評分,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90分,績效評價等級為優。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真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調查了解了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資金管理和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分析衡量項目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便于以后探索和改進項目資金預算管理。根據《2018年市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中績效指標分析評分,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90分,績效評價等級為優。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18年,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省食藥監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及重點工作,優作風、創亮點、重實干、善創新,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任務。一是對深入推進食品放心工程建設,全力保障居民飲食用藥安全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二是優化行政審批,打造高效便民審批體系。三是扎實推進監管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四是鼓勵社會監督,引導社會各界廣泛有序參與。三、有關科目名稱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21001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單位醫療(21005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7.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8.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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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整體支出
績效自評表
填報日期: 2019年8月26日??總分:90分
單位名稱 |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初目標值(A) | 實際完成值(B) | 得分 | |
目標1:通過督促落實屬地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責任、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聯防聯控工作等舉措不斷完善治理體系。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食品藥品安全考評率(6分) | 100% | 已完成 | 6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部門目標責任書簽訂率(6分) | 100% | 已完成 | 6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藥品安全承諾書》簽訂率(5分) | 100% | 已完成 | 5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服務效率和服務效果(4分) | 效果明顯 | 已完成 | 3 | |
目標2:創新監管舉措,提高監管水平,努力做到監管全覆蓋,管理無死角。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監管效率和準確率(6分) | 100% | 已基本完成 | 5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抽檢次數((4分) | 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 | 已達到 | 4 | |
目標三:開展全面整治和日常監督相結合強化稽查辦案,從重從快查處食品藥品違法案件。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落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率(4分) | 100% | 100% | 4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組織重點環節的專項整治活動(5分) | 有組織活動 | 已完成 | 5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實施效果(5分) | 效果明顯 | 效果明顯 | 4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強化稽查辦案(5分) | 效果明顯 | 比較明顯 | 4 | |
目標四:深化示范創建、強化應急管理、圓滿完成重大活動。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組織示范創建工作(5分) | 是否組織 | 已完成 | 5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落實應急管理制度(5分) | 是否落實 | 已落實 | 5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成立食品安全保障領導小組(5分) | 成立領導小組 | 已成立 | 5 | |
目標五:加強黨的建設,提升監管服務能力。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責任落實程度5分) | 落實程度 | 已基本落實 | 4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風險防控措施度(2分) | 有措施且措施得當 | 已達到 | 2 | |
效益指標 | 質量指標 | 干部監管力度(3分) | 有提高 | 已基本達到 | 2 | |
約束性指標 | 資金管理 | 資金管理合規性(5分) | 不設權重,酌情扣分,如出現審計等部門重點披露問題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評價總分不得超過70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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