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資源局2016年財政預算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湖北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市工程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市場交易活動的政策規定及其程序規范。
2.負責招標投標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對進入市級綜合招標投標中心運作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管,指導并推動各縣市建立統一的綜合招標投標市場平臺建設。
3.負責指導制定綜合招投標中心的運行規范和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招投標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促進全市招標投標誠信體系建設。
4.負責對進入綜合招標投標中心的各類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項目的操作規則、運行程序和交易結果的審查各案。
5.負責全市招標投標綜合監督管理;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招投標執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招投標過程中違紀、違法行為。
6.負責建立和管理市級綜合性評標專家庫,指導全市各地建立專家子庫,并與省總庫聯網運行。
7.負責全市招標投標的統計、分析和培訓工作。
8.負責組織實施市級使用政府性資金、屬于年度集中采購目錄以內通用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接受市直各部門委托,組織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政府采購項目,管理市級政府采購項目文件檔案和“供應商”庫。
9.完成市政府、市招標投標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1.綜合科。
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及組織人事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黨組及局長辦公會決定事項的交辦、督辦;負責文秘檔案、會議組織和接待、行政后勤等服務工作。
2.業務指導科。
負責市級工程招標投標、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交易活動的項目登記、規則程序各案、操作管理;負責全市專家評委庫的管理;指導綜合招標投標操作平臺建設;負責市級專家評委總庫和子庫的監督管理;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法律教育培訓等工作。
3.監督檢查科。
負責研究草擬本市工程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交易活動的政策規定和規范,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湖北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對市級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組織執法專項檢查,受理市級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出現的投訴和質疑,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負責對全市招標投標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招標投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議。
4.市政府采購中心。
負責市級政府采購各類項目計劃受理、信息發布、采購文件編制、采購項目文件檔案和“供應商”庫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市級政府采購各類項目的開標、評標活動,根據市直部門委托的權限簽訂或紐織簽訂采購合同,并督促履行。






一般公共預算按經濟分類到款級。“三公”經費增加原因:人員增加。“因公出國出境費”有所下降,“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費”有所增加,主要是因為單位業務量增加,今年沒有產生公務用車購置費用。由于網絡不暢通,預算批復20日內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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