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設置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隨州市人民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9號)和《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隨發〔2010〕2號)精神,設立隨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二、工作職責
按照市政府批準的三定方案規定,市安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主要有15項主要職責。主要包括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市非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準入和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全市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職責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
1、2016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收入預算375.2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1.77萬元,上年結轉和結余133.5萬元。
2016年支出預算375.2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7.89萬元,其它支出207.68萬元。
3、“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表
2016年,我局預算單位“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9.0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57萬元,公務接待費1.44萬元。本預算草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部門“三定”方案規定的職能和2016年主要工作任務編制。草案所列內容準確、真實、完整。我局將根據審查批復的預算做好執行工作,對預算執行結果負責,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審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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