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隨州市統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制定全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有關地方統計規范性文件、市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2、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縣、市、區國內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地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市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5、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7、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8、審批市內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涉外調查活動。
9、協助地方管理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省或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地區、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1、收集、整理外省市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與外省市間的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項目。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和指導統計學會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12、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另核定機關“以錢養事”崗位2個,現實有在職行政編制人員16名,以錢養事人員2名,退休人員5名,內設10個科(室)。直屬事業單位2個:市普查中心和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2017年工作重點: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全面開展全國第三次農業普查工作;開展2017年投入產出調查工作;堅持依法統計,狠抓統計數據質量;加強各級統計機構規范化建設,開展各類業務培訓;強化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創新統計產品模式和載體;豐富經濟發展的研判和預警,拓展社情民意調查分析等。
第二部分 隨州市統計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隨州市統計局2017年收入預算總額916.18萬元(含2個二級單位: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和普查中心,其中局本級2017年收入預算831.06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補助)585.51萬元(其中局本級524.31萬元),其他收入10.91萬元(二級單位),上年結轉319.76萬元(其中局本級306.75萬元)。較去年收入預算總額減少18.4萬元,減少2%。。
(二)支出預算情況
隨州市統計局2017年支出預算總額916.18萬元(含2個二級單位: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和普查中心,其中局本級2017年支出預算831.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41.28萬元(其中局本級764.4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17萬元(局本級),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94萬元(其中局本級10.9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79萬元(其中局本級18.51萬元)。較去年支出預算總額減少18.4萬元,減少2%。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隨州市統計局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843.51萬元(其中局本級775.91萬元),含財政撥款結轉258萬元(其中局本級財政撥款結轉251.6萬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較去年總額減少73.6萬元,減少8%,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隨州市統計局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隨州市統計局2017年度預算機關運行經費88.29萬元(其中局本級77.89萬元),比上年減少8.57萬元,減少9%。其中:辦公費2.62萬元,印刷費0.25萬元,水費0.26萬元,電費2.15萬元,郵電費2.94萬元,取暖費0.4萬元,物業管理費0.67萬元,差旅費58.66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2.3萬元,維修(護)費0.28萬元,會議費2.15萬元,培訓費1.44萬元,公務接待費2.14萬元,工會經費2.57萬元,福利費3.2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69萬元。
(六)政府采購情況
隨州市統計局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60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施更新維護、統計信息化建設。包括辦公家具用具10套,辦公消耗用品50套,信息技術服務2套,計算機設備及軟件20套,其他辦公設備10套。
二、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隨州市統計局三公經費預算7.99萬元(其中局本級7.2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14萬元,因公出國(境)費2.3萬元,公務用車3.55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比去年預算減少35.62萬元,減少82%。主要原因是1.公車改革,公務用車費用減少13萬元,2017年也未預算公務用車購置費;2.因公出國(境)計劃減少,因公出國(境)費減少2.7萬元;3.公務接待費略有增加0.34萬元,主要是農業普查等工作上級調研和縣市局匯報增加。
第三部分 隨州市統計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隨州市統計局(含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和普查中心)








2017年市統計局三公經費預算共計7.99萬元,2016年預算43.31萬元,減少35.32萬元,主要是由于實行公車改革,2017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減少20萬元以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減少12.99萬元, 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減少2.7萬元,因為當年因公出國計劃減少。

二、隨州市統計局局機關本級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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