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1、負責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負責編制、公布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8、負責擬訂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組織實施;
9、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隨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財務會計科、歸集執法科、貸款管理科、內審稽核科、信息管理科等6個科室,1個營業部及廣水、隨縣2個辦事處。從業人員38人,其中,在編22人,非在編16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6年中心全年工作目標:力爭實現凈增實繳人數3000人,新增歸集公積金5.5億元,發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4.85億元,實現增值收益2500萬元。保持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先進單位。
四、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
1、2016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1)預算收支增減變化
2016年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1641.57萬元,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額為1641.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0.32萬元,項目支出1111.25萬元。
2016年中心“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4.07萬元,與2015年預算數14.07萬元持平。“三公”經費預算中,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1.33萬元,與2015年預算數1.33萬元持平;公務用車費12.74萬元為公務用車運行費、無公務用車購置費,與2015年預算數12.74萬元持平。
(2)機關運行經費安排
2016年,中心機關運行經費預算58.86萬元,明細如下:辦公費2.01萬元,水電費2.41,郵電費1.66萬元,會議費1.2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1.44萬元, 業務費1.92萬元,培訓費1.44萬元,日常維修費0.58萬元,差旅費19.86萬元,接待費1.33萬元,工行會費5.45萬元,福利費6.82萬元,公務用車費12.74萬元、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3)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中心納入政府采購預算資金822萬元,明細如下:信息系統建設及網路設備購置費用448萬元,業務用房購置費374萬元。
2、2016年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3、2016年部門收入總表

4、2016年部門支出總表

5、201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6、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7、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8、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9、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2017年市財政局批復中心撥款性質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該表無數據)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中心每年向市非稅收入管理局上繳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中心管理費用,財政局以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方式撥回中心使用,即市級財政部門安排給單位的預算總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按照有關規定,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人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三項消費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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