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規劃分局
2020年度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關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六、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七、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八、其他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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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20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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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規劃管理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研究制定年度計劃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貫徹落實。
(三)負責中心城區(不包括曾都區、高新區的規劃管控區域)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城市規劃管理方面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四)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規劃分局屬于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二級單位,事業人員編制40人。實有人數51名(含協管員11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3副。共設置綜合科、法規科、拆違應急中隊、東城中隊、西城中隊、南郊中隊、北郊中隊、城南新區中隊8個內設機構。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及增減變動情況。
1、本年收入總計608.3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補助)收入422.03萬元,其他收入16.42萬元,上年結轉169.93萬元。
上年收入總計778.29萬元,同比減少169.91萬元,同比降低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級補助收入減少。
2、本年支出總計566.47萬元(上年支出總計608.36萬元,同比減少41.89萬元,同比增長6.9%。主要原因是:本年減少職工獎勵工資29萬元和辦公設備和車輛購置費13萬元。
二)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432.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32.94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初預算數474.86萬元,節約資金41.92萬元。
二、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13.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出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數0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3.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1萬元,公車購置費0元,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
2020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19.2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2.2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6.9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95萬元,公車購置費0元)。
2020年度決算比預算減少6.11萬元。主要是控制了公務招待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7.89萬元,其中,辦公費5.08萬元,咨詢費1.92萬元,郵電費0.39萬元,維修費0.13萬元,專用燃料費9.43萬元,勞務費5.93萬元,委托業務費4.5萬元,工會經費4.88萬元,福利費2.45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3.1萬元。比上年度減少2.43萬元,降低5%;比2020年預算減少12.8萬元,降低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減少辦公及執法車輛購置費13.3萬元。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2.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9.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7.2%。?
五、關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2020年本單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因此也無決算。
六、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7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訊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7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2020年度沒有發生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無項目績效評價。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2020年度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規劃分局整體績效自評得分87分,績效評價等級為:良好;其中,預算執行情況得分19分,年度績效目標得分68分
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包括完成情況和偏離原因等)。
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規劃分局2020年度績效目標設定為四個,目標一(20分)拆除違法建設,目標二(20分)護航重點工程,目標三(20分)解決群眾訴求,目標四(20分)憲法法律宣傳。
目標一(20分)拆除違法建設:
①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10分,扣1分,完成9分。具體情況是:對常規巡查中發現未經行政許可的違法建設進行拆除。全年查處中心城區范圍內違法建設及歷史遺留問題800多起,拆除違法建設面積27600多平方米,巡查發現率96%(目標值98%,滿分10分,扣除1分,得9分)。
②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滿分為5分,扣除1分,完成4分。具體情況是:因巡查及時、管控到位,為中心城區廣大市民營造了良好的人居環境。但偏遠地帶及死角地段還存在零星建(構)筑物存在。
③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滿意度指標滿分5分,扣1分,完成4分。具體情況是:隨著發現率、拆除率的不斷提高,群眾對規劃執法這支隊伍的滿意度逐漸升。但處理違法建設的時效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目標二(20分)護航重點工程:
①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10分,扣1分,完成9分。具體情況是:護航重點工程建設及美麗鄉村建設。密切配合年度重點拆遷地段的評估工作,確保政府拆遷工程良性發展。全年共對多處重點工程進行執法管控,制止20余起備料行為,拆除10多起搶建行為,拆除面積達747平方米。管控率達96%(目標值98%,滿分10分,扣除1分,得9分)。
②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滿分為5分,扣除1分,完成4分。具體情況是:為市政府重點拆遷工程順利推進發揮積極作用,大大減少政府拆遷成本。但因時間緊迫,對包裝改造地段深入調研做的不夠。
③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滿意度指標滿分5分,扣1分,完成4分。具體情況是:棚戶區改造及美麗鄉村建設,因城管執法隊伍的及時介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政府賠償,受到市城投公司及工程指揮部的一致好評。但因相關法律的普及程度不夠,少數拆遷戶因謀取私利,對執法者有不配合、不滿意的情況出現。
目標三(20分)解決群眾訴求:
①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8分,扣1分,完成7分。具體情況是:聯合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嚴格按照隨規[2015]22號文件精神,實地踏勘并共同解決民眾訴求61起。全年,大隊共接到并回復來電來訪、12345市長熱線、陽光信訪案件共計153起;處置省、市信訪機構交辦案件62起。對群眾投訴的孔家坡社區違法建設集中立案查處,拆除面積4574平方米。群眾投訴案件的處置回復率達98%(目標值100%,滿分8分,扣除1分,得7分)。
②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滿分為6分,扣除1分,完成5分。具體情況是:暢通信訪渠道,及時處理群眾生產、生活難題和訴求,得到轄區市民的一致好評。但偶爾存在處理態度強硬、處理方式死板,造成周邊群眾不解,出現為民解憂事項多次上訪的情形。
③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滿意度指標滿分6分,扣1分,完成5分。具體情況是:按照既定程序及時處理信訪投訴、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的同時,出現被投訴人不解、上訪等情形,對群眾滿意度造成一定影響。
目標四(20分)憲法法律宣傳:
①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8分,扣1分,完成7分。具體情況是:結合國家憲法日,在繁華街道發放宣傳單500余份,法律法規書籍200余冊,積極引導群眾樹立守法意識。群眾知曉率85%(目標值90%,滿分8分,扣除1分,得7分)。
②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滿分為6分,扣除1分,完成5分。具體情況是:營造濃厚法律宣傳氛圍,為群眾主動參與規劃執法工作奠定思想基礎。但因宣傳方式單一,宣傳次數有限,群眾的法律意識還未達到理想值。
③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滿意度指標滿分6分,扣1分,完成5分。具體情況是:執法宣傳到位,得到了管理相對人的積極配合,群眾滿意度不斷攀升。但因法律文書規定的較為廣泛,不夠具體和全面,造成某些群眾對執法行為的不認同。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無項目,無自評結果。
(3)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無項目,無評價結果應用。


八、其他情況說明
????2020年度無財政專項支出。
第三部分:2020年部門決算表








本單位2020年度沒有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2020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0年度無財政專項支出。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本級財政決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三)行政運行(20106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0602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八)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九)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十一)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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