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
2020年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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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說明
二、支出決算說明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說明
四、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五、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七、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及績效評價表公開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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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隨州市財政局《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市級部門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隨財函〔2021〕189號)文件精神,現將隨州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如下: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隨州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因職能調整于2020年12月11日更名為隨州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屬隨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機構,正科級公益一類委托執法單位,內設有辦公室、稽查科、綜合監督一科、綜合監督二科,財務科、人事科六個職能科室。事業編制19名、工勤編制1名,實有在編在崗人員14人,退休人員1人。
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在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委托下,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職業病防治法》、《職業醫師法》、《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行使全市衛生健康監督執法職責。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成立于2003年1月,現有干部職工14人,根據鄂編辦發[2007]8號《關于印發<湖北省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要求,其主要工作職責:?1、衛生行政許可:承辦公共場所衛生條件的衛生許可;承辦供水單位衛生條件的衛生許可;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行政許可事項。?2、公共衛生監督:對餐飲具消毒和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制度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3、醫療衛生監督:對醫療機構的執業資格、執業范圍及其醫務人員的執業資格、執業注冊進行監督檢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采供血機構的執業資格、執業范圍及其從業人員的資格進行監督檢查,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傳染病疫情報告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預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4、學校衛生監督:對學校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5、職業、放射衛生:對涉及放射線和裝置的產品,經營使用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6、其他職責:負責對廣水市和隨縣衛生監督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和上報;負責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上級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衛生監督事項。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0年收入決算436.1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34.65萬元,占比99.66%,年初結轉1.51萬元,占比0.34%。2019年收入決算277.58萬元,同比增加了158.58萬元,增加率57.13%,增加原因為2020年增加了新冠肺炎防控公共衛生補短板資金。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20年支出決算406.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2.67萬元,占比69.59%,項目支出123.56萬元,占比30.41%。2019年支出決算276.07萬元,同比增加122.95萬元,增加率47.08%。增加原因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員補助支出和防控物資采購,公共衛生補短板項目的投入。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33萬元,與年初預算數10.02萬元減少1.69萬元,減少率16.87%,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6.04萬元同比總量增加2.29萬元,增加率37.92%。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車輛運行維修費用增加,公務用車運行費7.04萬元,占比84.52%,與年初預算數7.10萬元減少0.85%;二是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級督導檢查增加,致公務接待費增加。公務接待費1.28萬元,占比15.38%,全部用于國內公務接待,接待21批次,162人次。與年初預算數2.92萬元減少1.64萬元,減少率56.17%。2020年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無因公出國費用,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四、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7.39萬元,與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13.64萬元減少6.25萬元,減少率45.83%,減少原因為辦公費用、培訓、會議費、租賃費用及其他費用的控制。其中:辦公費0.14萬元,印刷費0萬元,水費0萬元,電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0.28萬元,差旅費1.38萬元,維修(護)費0.0萬元,租賃費0萬元,會議費0.50萬元,培訓費0萬元,公務招待費0.90萬元,專用材料費0萬元,勞務費0萬元,委托業務費0萬元,工會經費1.88萬元,福利費0.4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90萬元。
五、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2020年政府采購15.99萬元,其中貨物采購14.25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購置,合同全部授予小微企業。服務采購1.74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維修,合同全部授予小微企業。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和支出。
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八、關于國有資產占用和保有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三輛車,都為執法車輛,運行維護費7.04萬元,主要是用于車輛維護、保養及購買保險費;無新增購置公務用車。本單位沒有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九、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2020年我單位收入決算總額為434.65萬元,財政結轉1.51萬元;支出決算總額為406.22萬元,結轉29.94萬元(含工資福利支出275.27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7.39萬元)。
??部門整體支出涉及在職人員工資、津補貼,單位日常運轉和維護、黨的建設、扶貧、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行動等方面。
從評價情況來看,2020年預算資金覆蓋我局工作的各個需求方面,預算資金能保障單位正常運轉需要,能保障本單位按時按質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按項目分類及資金性質進行管理,有效地利用財政性資金,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
2、部門預算中整體支出績效自評結果
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全年預算數為434.65萬元,執行數為406.22萬元,完成預算的93.46%,實現了預期目標,但從執行的情況來看,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預算管理有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沒有形成由下自上的申報,單靠財務人員根據往年經費使用情況制定預算,與各業務科室實際工作需要存在差距。預算績效目標實施情況完成進度沒有階段性考核,容易造成工作滯后。
針對在預算績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改進:科學編制預算并嚴格執行,預算要細化到各個科室,編制預算時,要讓各個科室也參與進來,執行預算時,財務根據各科室的預算分科室核算。加強內部控制,強化財務審核和紀檢監督,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大宣傳,形成有效的審核審批流程,降低財務風險。加強紀檢定期檢查,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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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及績效評價表公開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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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指學校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七)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八)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九)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十)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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