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2024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隨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統籌協調推進城鄉網格化建設、政法信息化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隨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于2012年11月9日經隨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隨編辦〔2012〕27號),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核定編制2個,其中主任1人。2017年經隨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隨編辦〔2017〕52號),在市城市社區網格化建設管理中心加掛市委政法委信息管理中心的牌子,人員編制由2名調整為4名。截至2021年末,單位編制人數4人,在編在職4人。2022年,經隨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隨編辦〔2022〕13號),更名為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政法信息中心),人員編制由4名調整為6名,領導職數一正一副。截至2023年末,單位編制人數6人,在編在職5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28.5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增加19.13萬元,增長17.5%,主要原因其他收入以前年度結轉資金。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 2024年度收入合計128.5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計增加19.13萬元,增長17.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7.92萬元,占本年收入52.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60.67萬元,占本年收入47.2%。
圖2:收入決算結構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28.5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計增加19.13萬元,增長17.5%。其中:基本支出128.59萬元,占本年支出100.0%;項目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
圖3:支出決算結構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67.9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4.30萬元,增長55.7%。主要是補發以前年度獎勵工資。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7.92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24.30萬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補發以前年度獎勵工資。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持平,與2023年度相比無變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持平,與2023年度相比無變化。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9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2.8%。與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4.30萬元,增長55.7%,主要原因是補發以前年度獎勵工資。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9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支出54.20萬元,占79.8%。主要是用于人員、日常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支出10.53萬元,占15.5%。主要是用于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支出。
?? 3.衛生健康支出類支出2.43萬元,占3.6%。主要是用醫療保險。
4.住房保障支出類支出0.75萬元,占1.1%。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積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67.92萬元,支出決算為67.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具體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年初預算為54.20萬元,支出決算為54.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具體包括: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7.02萬元,支出決算為7.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51萬元,支出決算為3.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3.衛生健康支出具體包括:
(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2.43萬元,支出決算為2.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具體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0.75萬元,支出決算為0.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7.9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7.6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2.7萬元、津貼補貼3.49萬元、獎金25.15萬元、績效工資9.9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9.47萬元、職業年金繳費3.51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36萬元。
公用經費0.32萬元,主要包括:郵電費0.04萬元、公務接待費0.23萬元、福利費0.05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具體支出情況為:本單位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0萬元。具體支出情況為: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0.23萬元,支出決算為0.2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0%。較上年增加0.23萬元,增長0%,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數較上年增加原因是:公務接待費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較上年持平。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數較上年無變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用于開展以下工作: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全年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較上年持平。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數較上年無變化。
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主要是無公務車購置需求。本年度購置(更新)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截至2024年12月31日,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為0.23萬元,支出決算為0.2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0%,較上年增加0.23萬元,增長0%。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數較上年增加原因是:新增公務接待費。
其中:
外賓接待支出0萬元,主要是無開展工作。2024年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來訪對象主無。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23萬元,接待對象主要是宜昌市政法系統來隨調研政法業務協同辦案,主要是開展調研工作。2024年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5個,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00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比年初預算數(或者上年決算數)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本單位當年無政府采購支出。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隨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省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0個,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從評價情況來看,無。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無。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部門今年在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執行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0%。主要產出和效益:無。發現的問題及原因:無。下一步改進措施:無。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本單位2024年度無績效項目。
十四、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的部門(單位)參照部門預算公開的范圍、體例和內容進行公開。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本單位當年無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以及使用專用結余安排支出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部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2013150)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2080505)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 (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2080506)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2101102)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 (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2210201)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2210202)
7.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2299999)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八)其他專用名詞。
無其他專用名詞
第六部分??附件
本單位無相關項目支出,與機關項目績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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