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一)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二、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務
三、2018年部門決算編制情況
(一)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二)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三)關于人員經費支出說明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四、關于政府性基金情況
五、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六、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整體績效評價情況
(二)項目績效評價情況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七、2018年部門決算表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名詞解釋
一、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一)主要職責
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與歸還;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情況的報告;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為隨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財務會計科、歸集執法科、貸款管理科、內審稽核科、信息管理科、中心營業部、廣水辦事處和隨縣辦事處。共有人員編制 30 人,其中:事業編制22人、勞務派遣8人。年末實有人數44 人,其中在職人員 39 人,退休人員5人。
二、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8年,全市住房公積金快速發展,市定目標任務全面完成,主要業務指標實現新突破。元至12月,全市新增繳存單位166家,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的166%;新增繳存職工10475人,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的174.58%;新增歸集額10.67億元,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的118.56%;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8.57億元,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的122.43%;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6.47億元,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的143.78%;實現增值收益4900萬元,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140%。
截止2018年底,全市住房公積金主要業務指標實現“四大突破”:首次歸集總額突破50億元大關達到53億元,住房貸款發放突破30億元達到39億元,提取總額突破20億元達到23億元,增值收益創歷史新高達到4900萬元;個貸率達到90%,位居全省第三。2018年9月,隨州中心以“優秀”等次省內首家通過住建部綜合服務平臺驗收,省住建廳專門推廣了隨州經驗。在新增歸集額、覆蓋率、“非公”人數占比、個貸率、個貸逾期率、風險準備金率等各項考核指標上、均達到省監管處工作目標要求,主要業績指標呈現穩中有增的良好態勢。
1、強基礎,歸集擴面再上新臺階。以新市民為重點,深入開展“歸集擴面百日行動”,讓更多群體共享公積金制度發展實惠。一是行政推動。提請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召開管委會會議,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各部門和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擴面建制責任。二是宣傳發動。組織開展“政策宣傳月”,會同銀行、樓盤、社區等在城區、廣水、隨縣等區域開展政策咨詢宣傳30余場次,為2000余人次提供政策咨詢。三是銀企聯動。建立全員抓擴面工作責任機制,采取機關科室+銀行+企業的工作模式,共同開展擴面催繳工作。四是執法促動。創新行政執法與歸集擴面、維護職工權益新舉措,采取執法約談、下發《律師函》、媒體公告(公示)等辦法,推動了一批多年想建制而未建制“老大難”單位建制繳存。府河化工廠、新世紀購物中心、婦幼保健院、市城管等單位建制繳存、妥善化解職工訴求受到省住建廳充分肯定。累計發送209份催建通知書,為10475名職工辦理繳存登記或正常繳存。全年歸集擴面人數繼2015年后再次突破10000人目標。
2、調政策,支持住房消費作用充分發揮。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認真落實市政府調控精神,發揮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作用,把有限的資金用到“保障剛性需求、支持改善性需求”上。一是差別化調控,滿足多層次購房需求。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科學決策,出臺新政,進一步放寬貸款條件、提高貸款額度,加大對職工住房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的支持力度。元至12月,共為84040名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6.47億元,發放貸款8.57億元。支持3048戶職工購房面積38萬平方米,節約貸款利息支出2.1億元,戶均8.7萬元,中低收入家庭受益明顯。全年共為繳存職工提供住房消費資金13.33 億元,占到全市8家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額的近三分之一。二是精準施策,支持新市民使用住房公積金。將在城鎮穩定工作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等新市民納入制度保障范圍,在租購住房上給予政策支持,讓新市民從“落腳”轉變為“扎根”。將“發放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3億元,支持新市民住房消費”列為2018年隨州市政府民生實事項目。截止12月底,共向新市民發放住房消費資金3.36億元,超額完成市定3億元目標任務。三是重拳出擊,維護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聯合市房產局、市財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國土局等5部門,以霹靂之勢、雷霆手段開展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專項整治行動,對涉及的132家開發企業宣講政策法規,約談5家企業并下達整改通知;專項開展打擊騙提騙貸專項治理,對18起違規行為采取責令限期退還、通報所在單位、納入聯合懲戒、限制使用公積金等措施嚴厲懲處,形成強大震懾,有效維護廣大繳存職工權益。
3、優服務,“放管服”改革縱深推進。一是高水平推進信息化建設。以“全省領先 全國一流”的信息管理模式為目標,以最新的服務理念推進“放管服”改革,強力推進“智慧公積金”建設,初步實現了公積金貸款“一趟清”、資金“秒到賬”、服務“不見面”。9月11日,隨州中心綜合服務平臺以“優秀”等次通過住建部驗收,成為湖北省第一家通過住建部檢查驗收的單位。新綜合服務平臺上線后,涵蓋繳存、提取、貸款等3大類51項業務實現網上申請全覆蓋,23項實現網上一步辦結,極大減少了辦事群眾時間成本和精力耗損,深化了“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二是大力推行簡證便民。精簡證明材料。在全省第一家實行業務辦理材料“零復印件”,16類提取、9類貸款業務,均只需提供身份證等主要材料原件,新規推出以來,為辦事群眾減少復印材料3萬余份。簡化業務辦理要件。對農民工等新市民只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即可辦理開戶繳存手續,取消原來3類5項證明。優化業務流程。與不動產登記部門聯網,在公積金中心業務大廳設立抵押受理窗口,真正實現了公積金貸款“一站式”服務。提升群眾獲得感。繼推出為辦事群眾提供免費文印、免費停車、免費供應茶水“三免”服務的基礎上,針對貸款群眾貸后資料領取不方便問題,我們又及時與市郵政公司合作,推出中國郵政EMS免費寄送貸款資料服務,不但消除老百姓辦事的痛點、堵點。三是全面提升服務質效。制定包含行為規范、首問責任制、一次告知制等五大類36項管理制度,常態化開展服務明星、服務標兵、示范窗口評比,打造服務優、秩序好、環境美的標準化管理辦事大廳,提升辦事群眾滿意感。
4、防風險,資金運營效益明顯提高。堅持科學運營,合理理財,增收節支,提質增效。落實風險防控措施,每季度開展以防控廉政風險、資金運營風險、業務操作風險為主要內容的“三檢合一”交叉大檢查,資金安全得到充分保障,運營質效明顯提高,職工個人財富積累持續增多。全年實現增值收益4900萬元,同比增長284萬元;繳存職工利息收入增加,為職工結付利息4300萬元,戶均增收425 元。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率為0.45‰,遠低于金融業規定標準,資金運營風險完全可控。
三、2018年部門決算編制情況
2018年,我中心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厲行節約,精簡會議,合理壓縮運行經費,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切實減少各項經費開支。
2018年決算收入合計2013.93萬元,全部是財政撥款收入,其中:本年收入合計1131.47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870.19萬元。2018年決算支出合計1027.6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974.03萬元。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27.64萬元比年初預算1129萬元減少101.36萬元、減少8.98%,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統開發項目按合同分期付款,部分余款未付。
我中心支出全部為住房保障支出,共計1027.64萬元,比上年的899.37萬元增加了128.27萬元,增加14.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綜合服務平臺及信息系統開發費用,同時信息系統及硬件網絡運行維護費用也有較大增長。
(一)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8年全年“三公”經費支出共計8.39萬元,較上年的9.35萬元減少0.96萬元,其中:①2018年和2017年均無因公出國(境)費用,無變化;②2018年和2017年均無公務用車購置費,無變化。2018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7.62萬元,較上年減少8.03萬元減少0.41萬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嚴格控制公車使用。③公務接待費支出0.77萬元,較上年1.32萬元減少0.55萬元,下降41.67%。2018年全年共接待12次,共計69人。公務接待費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控制接待標準,控制陪餐人數。
(二)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4.58萬元。其中:辦公費2.08萬元、郵電費0.58萬元、物業管理費6.07萬元、差旅費9.07萬元、維護費0.07萬元、公務接待費0.77萬元、工會經費10.70萬元、福利費2.9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62萬元、其他14.72萬元。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比年初預算數減少49.91萬元,降低47.7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決算將業務大廳、機房等場所電費、物業管理費從公用經費中調整到了業務專項經費。
(三)關于人員經費支出說明
2018年本單位人員經費449.85萬元,與2017年的588.88萬元相比減少139.03萬元、減少 23.61%。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補發了2014—2016年新績效水平線差額工資并補交社保繳費。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8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25.7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5.7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28.45%,政府采購服務支出89.9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71.55%。
四、關于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8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 3 輛;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臺(套);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六、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整體績效評價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依據規定的考核指標,從預算配置、預算執行情況、 預算管理、職責履行及效益等方面對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進行評價。2018年預算績效自評得分98分,自評扣分2分。從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明確了經費審批權限及程序,經費預算管理、經費財務管理、資產購置與處置、財務監督等,針對“三公經費”建立了公用經費標準定額體系,開展公用經費使用監督和績效評估,進一步落實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確保“三公經費”合理合規使用。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基本達到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
附件:2018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二)項目績效評價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1個,資金523.2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408.74的128.00%,自評得分為94分。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單位項目執行情況較好,能按照制定的計劃完成并通過驗收,預期的績效目標也基本實現,無論是取得的經濟效益還是社會效益都有顯著成果,同時我單位項目的運行也是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執行,不存在違紀違規問題。
附件:2018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對照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中心自評得分,我們還存在歷史項目不能按計劃完成的不足,有待進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計劃購買、裝修的隨縣辦事處業務用房,因消防驗收不合格遲遲不能收房、裝修,且信息系統、部門數據互聯互通建設等存在一定時間的建設周期,項目資金短期無法按計劃支付,項目結轉資金較多。
針對以上不足和今后部門整體支出管理的需求,擬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一是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根據中心下年度重點工作安排,提前開展預算編制工作,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提升預算編制準確性;按照“勤儉節約、保障運轉”原則和政策規定編細公用經費預算,提高預算的可執行性。二是嚴格部門預算執行,提升預算執行率。要根據《預算法》及內部控制有關要求,將預算批復進行在中心內部分解下達,保證預算執行的有效性,提高預算執行的硬約束,減少指標跨年結轉;要繼續堅持厲行節約常態化管理,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從嚴控制“三公”經費。三是加強跟蹤問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項目過程環節管理,對項目支出開展進度追蹤,加快預算執行力度,確保項目績效目標如期完成,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預算完成率。
七、2018年部門決算表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中心每年向市非稅收入管理部門上繳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中心管理費用,財政局以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方式撥回中心使用,即市級財政部門安排給單位的預算總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機關運行經費。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住房公積金日常營運和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按照有關規定,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人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三項消費的總稱。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租賃費、勞務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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