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暫行規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擬對農民集體土地實施征收,現就隨州市文化二路(白桃一路—編鐘大道)項目建設用地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土地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曾都區涢水街道涢水社區,總面積1.0375公頃,均為農用地1.0375公頃(含耕地0.1813公頃)。具體范圍以本項目勘測定界圖標定的范圍和技術報告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該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條規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求,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土地用途為城鎮村道路用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調查的安排
即日起對征收范圍內的土地現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開展調查。土地現狀調查包括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含權屬、面積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
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安排
委托有關單位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征收土地的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市場監管、稅務、公安等部門停止辦理擬征地范圍內的有關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等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新建、搶建(構)筑物、搶栽搶種農作物等附著物,違反規定搶建搶種搶栽的,一律不予辦理補償登記和補償安置。
本預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限十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
隨州市人民政府 ?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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