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民政府關于隨州市2018年度第84批次(增減掛鉤)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2020]714號)批準征收南郊辦事處馬家榨社區、長嶺崗村集體農用地19.4293公頃(含耕地15.9151公頃),征收集體建設用地1.2593公頃;另同意使用南郊辦事處馬家榨社區國有建設用地0.3414公頃。該批次共計批準建設用地21.0300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擬定21.0300公頃土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地補償標準按照鄂政發[2019]22號文件執行。
1、征地補償標準:馬家榨社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83.40萬元/公頃,長嶺崗村征地區片綜合地價73.20萬元/公頃,含青苗費征地總費用為1583.6810萬元,其中涉及馬家榨社區含青苗費征地費用為66.7717萬元,涉及長嶺崗村含青苗費征地費用1516.9093萬元,另使用國有土地費用為28.4728萬元。
2、地上附著物補償據實登記合理補償。
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組后,由村委會負責安排安置人員的生活、生產。
三、由南郊辦事處督促被征地村組按程序確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方案,確保被征地村組按方案將征地補償落實到戶。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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