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隨州市審計局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實施審計監督,努力服務改革發展。在報告時段內,共開展各類審計項目38個,提出審計意見建議280條,督促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110項。現將有關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2018年度,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斷強化改革創新驅動,切實推動“品質隨州”建設。
——瞄準打贏三大攻堅戰。健全政府債務審批管理和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落實化債主體責任,保持債務規模風險可控。全力開展金融亂象整治打擊工作,因地制宜落實普惠金融政策,保持金融市場安全平穩。籌資3億余元投入產業扶貧、易地搬遷、農村危房改造和安全飲水等工作,減少農村貧困人口3.2萬人,24個貧困村出列。持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水資源保護等迅速推進,精準滅荒3.8萬畝,河長制全面落實。
——全力建設品質隨州。鼓勵創新創業,優化營商環境,安排0.9億元扶持自主創業,全市日均新增132個市場主體。出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20條,設立1億元產業基金,統籌安排2億元落實炎帝人才計劃、科技創新、招商引資等政策。為企業減稅降費退稅21.9億元,想方設法緩解企業融資難題。爭取各類債券資金20余億元,支持重點項目建設。
——持續鞏固民生保障。加大重點民生投入力度,養老保險基本實現全覆蓋,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和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穩步提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超額完成,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充分發揮,投入1.3億元提升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發放0.7億元助學資金,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始終保持在80%以上。
一、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18年,市本級財政總收入28.98億元(其中:稅收收入7.94億元,非稅收入3.39億元,上級補助性收入13.19億元,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轉貸收入1.85億元,調入資金0.22億元,下級上解2.39億元),市本級財政總支出28.05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2.36億元,補助下級支出1.2億元,上解省財政支出2.97億元,債務還本支出1.52億元),收支相抵,當年結余0.93億元。
2018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1.86億元(其中:本級收入10.69億元、上級補助收入0.25億元、地方政府專項轉貸收入0.78億元、調入資金0.14億元)。基金預算支出10.98億元(其中:本級支出10.26億元、債務還本支出0.50億元、調出資金0.22億元)。收支相抵,結余0.89億元,累計結余1.77億元。
2018年,市本級社保基金預算收入9.47億元(其中: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5.33億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1.52億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2.20億元,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基金0.42億元)。社保基金預算支出7.35億元(其中:企業養老基金支出3.54億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1.16億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2.24億元,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基金支出0.42億元)。當年結余2.12億元,累計結余14.03億元。
2018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56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632萬元,調出資金24萬元,當年收支平衡。
審計表明,2018年度市本級、高新區的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較好,但仍然存在需要改進的問題:
一是項目預算編制和管理不夠精細。市財政局及高新區財政均未出臺市級財政項目庫管理辦法,對項目管理缺乏連續性。市財政部分專項資金及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編制精細化不夠,只明確了使用方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
二是部分預算執行不夠規范。部分項目預算準備不充分,項目的總體預算執行平均進度為79.23%,市校合作等部分項目預算執行進度不到20%,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此外,部分專項債券資金納入預算后,未及時使用,導致大額結存。
三是部分財政資金清收處理不夠及時。截至2018年底,市財政向3家企業出借的相關資金和向其他有關單位預撥的部分經費,未及時清收或處理。
二、市直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對226個市直預算單位201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對35個單位進行了重點延伸和追溯。審計表明:2018年,226個預算單位共安排指標43.3億元,當年實際使用30.07億元,總體執行率69.45%,預算執行進度不平衡問題較為突出。同時,部分單位在預算編制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會計核算、內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諸多仍需改進的問題。
一是部分單位預算管理、編制和執行不科學不精細不嚴格。13家單位存在預算編制不科學、預算實際執行差異大等問題。60個單位存在超預算或無預算列支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三公”經費支出或購置固定資產等有關支出4336.02萬元;40個單位的7137.97萬元項目預算資金,或存在預算編制過大,或存在項目執行不到位,或存在改變項目預算資金用途等問題,其中:因各種原因導致項目執行不到位問題較為突出。此外,部分單位還存在決算數據不真實、上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非稅收入未及時入賬等問題,總金額8292.61萬元。
二是部分單位項目管理和實施不科學,項目績效不高。22個單位的3048.96萬元項目專項資金滯留單位賬面,未按要求及時撥付或落實到位,未充分發揮應有效益。3個單位存在部分項目未執行、項目執行進度較慢或違規外包部分應由自身落實的工作項目,導致項目績效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三是部分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執行財經法規制度有偏差。58個單位存在違規開設銀行賬戶、違規出租出借國有資產、未按規定計提工會經費、擴大開支范圍、三公經費開支審批不嚴、財務報銷手續不規范、政府采購執行不到位、會計核算或賬務處理不規范、財務基礎工作不規范、現金管理混亂等問題,涉及問題資金總額近700萬元。
三、審計建議
進一步強化財政管理,推動積極財政政策落到實處。一是優化支出結構,進一步研究壓減不必要的行政開支,盤活各類沉淀資金資產,加大對重點領域支持力度。二是強化績效意識,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改進績效評價方法,加快將全面預算績效管理推進到資金使用“最后一公里”。三是進一步增強預算編制的剛性約束,按照“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要求,進一步完善落實項目庫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標準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從源頭上解決資金結余沉淀、項目期末突擊花錢等問題。探索績效評價結果與政策調整和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切實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合理配置財政資源,統籌各類資金保障扶貧、污染防治、民生等重點領域,切實推進財政管理提質增效。
進一步加大整改問責力度,健全完善激勵保障機制。明確各單位主要領導的審計整改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盡快將整改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督辦和考核內容,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建立整改情況公開通報制度,以公開促整改,切實加大對突出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力度,著力遏制民生、項目建設等資金使用中存在的違紀違規問題。完善聯動機制,持續加大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的查辦力度,依法依規追究單位或個人的責任,建立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項目以及“屢審屢犯”問題的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同時,進一步健全激勵干事創業的配套制度,將完善容錯糾錯機制與整治不作為問題相結合,明確界定容錯范圍、嚴格落實糾錯措施,鼓勵干部創造性地貫徹落實中央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全力支持改革創新,提高工作績效,切實推進品質隨州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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