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頒布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以及《隨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和《隨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辦法(試行)》(隨醫保發〔2020〕18號)的規定,按照隨州市醫療保障局下發的《關于隨州市醫藥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經辦服務流程(暫行)》的工作要求,經中心受理、實地查看和初審形成初審報告,并報經10月11日市醫保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現將曾都區惠民堂大藥房等以下22家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診所)納入醫療保障定點管理:
1. 曾都區惠民堂大藥房;
2. 隨州市曾都區康福源大藥房;
3. 隨州市曾都區國藥大藥房涢水店;
4. 天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四百六十六分店;
5. 隨州好宜好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文烽廣場店;
6. 隨州市曾都區福濟康藥店;
7. 湖北御本堂歲豐大藥房有限公司;
8. 湖北曉琳藥業連鎖有限公司鹿鶴店;
9. 隨州市好藥師李記大藥房;
10. 湖北曉琳藥業連鎖有限公司二百一十七店;
11. 湖北曉琳藥業連鎖有限公司二百一十六店;
12. 隨州市高新區濟康大藥房;
13. 湖北人福藥房連鎖有鎖公司隨州店;
14. 天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四百五十七分店;
15. 天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三百六十二分店;
16. 天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三百五十七分店;
17. 曾都區諶冰診所;
18. 下農場吳醫生診所;
19. 隨州市徐華保內科診所;
20. 隨州市曾都區陳曉波診所;
21. 宮桂蘭中醫診所;
22. 隨州市長生堂皮膚科專科門診部。
職工醫保管理科要及時告知各醫藥機構洽談簽訂協議,并報市局備案;信息統計科告知醫藥機構按醫保“接口文檔”開發、升級醫保結算系統,按要求對照藥品目錄,測試結算程序,開通醫保服務業務;基金稽查科要將以上醫藥機構納入日常稽核范圍。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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