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隨縣統計局
(2022年3月28日)
2018年9月,國務院統一部署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2018年12月,我縣“三調”工作全面啟動,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我縣“三調”工作全面采用優于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制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互聯網+調查”、無人機等新技術,完成了數據的準確傳輸和保存。調查工作歷時3年,200多名調查人員先后參與,匯集了264260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縣國土利用狀況。2021年12月1日,通過省級驗收,現就我縣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114117.26公頃(171.18萬畝),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耕地2060.91公頃,其占隨縣耕地總面積的1.94%。其中,水田86296.83公頃(129.45萬畝),占75.62%;水澆地2094.63公頃(3.14萬畝),占1.84%;旱地25725.80公頃(38.59萬畝),占22.54%。耕地主要分布在唐縣鎮、洪山鎮、澴潭鎮、萬和鎮、新街鎮、殷店鎮、厲山鎮等地,占全縣耕地的55.71%。
隨縣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為一年兩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公頃34812.54(52.22萬畝),占全縣耕地的30.5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8628.38公頃(72.94萬畝),占42.6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9500.48公頃(44.25萬畝),占25.8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17.85公頃(1.68萬畝),占0.9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公頃58.01(0.09萬畝),占0.05%。隨縣耕地分布在2~6度的坡度耕地面積最多,25度以上耕地較少。
(二)園地12888.77公頃(19.33萬畝),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園地128.00公頃,其占隨縣園地總面積的0.99%。其中,果園9220.89公頃(13.83萬畝),占71.54%;茶園2396.23公頃(3.59萬畝),占18.59%;其他園地1271.65公頃(1.91萬畝),占9.87%。園地主要分布在尚市鎮、唐縣鎮、洪山鎮等地,占全縣園地的62.62%。
(三)林地345795.68公頃(518.69萬畝),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林地18459.16公頃,其占隨縣林地總面積的5.34%。其中,喬木林地293819.83公頃(440.73萬畝),占84.97%;竹林地188.8公頃(0.28萬畝),占0.05%;灌木林地1513.99公頃(2.27萬畝),占0.44%;其他林地50273.06公頃(75.41萬畝),占14.54%。林地主要分布在萬和鎮、殷店鎮、洪山鎮、澴潭鎮、三里崗鎮等地,占全縣林地的54.16%。
(四)草地983.01公頃(1.47萬畝)。全部為其他草地,占100%。大洪山風景名勝區草地7.00公頃,占隨縣草地總面積的0.71%。草地主要分布在萬和鎮、殷店鎮等地,占全縣草地的60.61%。
(五)濕地221.29公頃(0.33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類。我縣境內全部為內陸灘涂,占100%。其中大洪山風景名勝區濕地0.71公頃,占隨縣濕地總面積的0.32%。我縣屬于內陸,不包含紅樹林地、森林沼澤、灌叢沼澤、沼澤草地、鹽田、沿海灘涂、沼澤地。濕地主要分布在尚市鎮、唐縣鎮、均川鎮等地,占全縣濕地的52.16%。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0421.57公頃(45.63萬畝),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城鎮村及工礦用地706.90公頃,其占隨縣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總面積的2.32%。其中,建制鎮用地3625.94公頃(5.44萬畝),占11.92%;村莊用地23583.79公頃(35.38萬畝)占77.52%;采礦用地3028.19公頃(4.54萬畝),占9.95%;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183.65公頃(0.28萬畝),占0.61%。我縣不包含城市用地。城鎮村及工礦用地面積較大的是萬和鎮、吳山鎮、唐縣鎮、洪山鎮、厲山鎮、澴潭鎮,占全縣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51.28%。
(七)交通用地7143.68公頃(10.72萬畝),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交通用地318.37公頃,其占隨縣交通運輸用地總面積的4.46%。其中,鐵路用地513.93公頃(0.77萬畝),占7.19%;公路用地2429.01公頃(3.64萬畝),占34%;農村道路4187.73公頃(6.28萬畝),占58.63%;機場用地6.48公頃(0.01萬畝),占0.09%;管道運輸用地6.53公頃(0.01萬畝),占0.09%。我縣不包含軌道交通用地、港口碼頭用地。交通用地面積較大的是洪山鎮、澴潭鎮、殷店鎮、厲山鎮、萬和鎮、均川鎮,占全縣交通用地的51.03%。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6393.76公頃(54.59萬畝),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892.23公頃,其占隨縣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總面積的2.45%。其中,河流水面5747.38公頃(8.62萬畝),占15.79%;水庫水面9665.97公頃(14.50萬畝),占26.56%;坑塘水面18364.80公頃(27.55萬畝),占50.46%;溝渠2314.96公頃(3.47萬畝),占6.36%;水工建筑用地300.65公頃(0.45萬畝),占0.83%。我縣不包含湖泊水面、冰川及常年積雪。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殷店鎮、厲山鎮、唐縣鎮、洪山鎮、萬和鎮、吳山鎮、澴潭鎮,占全縣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57.08%。
“三調”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查實查清我縣國土資源的重要手段。“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為我縣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舉措提供基本依據,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地方各及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范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完成我縣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要堅持系統觀念,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建設。要堅持節約集約,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提升國土空間價值和效率,長遠支撐經濟社會發展。要加強“三調”成果的宣傳和共享應用,發揮其在經濟社會發展、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中的基礎數據作用,助力全縣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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