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生態環境統計調查對象及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填報對象:
依據生態環境部關于生態環境統計和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部署和相關要求,我市即將全面啟動2024年度的生態環境統計及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請務必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生態環境統計
(一)確保依法依規填報
在生態環境統計業務系統中直報的臺賬數據,作為各項污染物產排量數據的源頭,是確保數據質量的關鍵環節。填報人員需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關于防范生態環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有關責任的規定(試行)》以及《生態環境統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熟練掌握《排放源統計調查制度》和《排放源統計技術規定》等規定,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環境統計資料。嚴禁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以及偽造、篡改數據。一旦發現上述違規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理。各單位提交的環境統計資料必須經過單位負責人審核、簽署或蓋章,確保數據來源明確,有相應的支撐材料,避免錯填或漏填。
(二)調查范圍、對象及填報要求
1. 調查對象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3個門類、06~46大類中納入重點調查的工業企業(不含軍隊企業)
●納入重點調查的05行業企業,也作為工業源調查對象
2.重點調查單位年度調整原則
排放源統計年報重點調查單位在上年重點調查單位名錄基礎上動態調整。
(1)新增原則
●由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將調查年度篩選指標污染物年產生量或排放量大于規模值的工業企業納入重點調查范圍,地市級和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核補充。
●指標污染物年產生量或排放量可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等相關數據推算獲得。
●對化學需氧量等常規污染物采用排放量篩選,對重金屬污染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采用產生量篩選。
●重點調查單位年度調整原則

●調查年度作為水環境、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或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工業企業納入重點調查范圍。
(2)刪除原則
●長期停產企業(指調查年度內全年停產或停產一年以上的企業);
●關閉企業(指調查年度內全年關閉的企業);
●因生產工藝、治理工藝提升或生產能力下降等原因,導致其低于篩選指標規模值的企業。
3.各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可根據生態環境管理的實際需求,自行決定并補充重點調查單位。
4.企業需遵守以下填報要求。
依據《排放源統計調查制度》,工業源統計調查的所有報表詳見。

在填報過程中,并非所有被調查的工業企業都需要提交全部報表。企業應根據自身所屬行業或實際擁有的生產工序,選擇相應的報表進行填報。具體填報指南如下:
(1)所有工業企業的填報指南
所有參與統計調查的工業企業必須提交工業企業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1表)。
對于擁有機組/鍋爐的工業企業,應將機組/鍋爐相關指標填報在工業企業機組/鍋爐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2表)。
(2)電力企業機組/鍋爐的填報指南
電力企業的機組/鍋爐指標應填報在工業企業機組/鍋爐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2表)。
(3)水泥企業的填報指南
擁有熟料生產工序的水泥企業,應將相關指標填報在水泥企業污染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3表)。
對于擁有機組/鍋爐的水泥企業,應將機組/鍋爐指標填報在工業企業機組/鍋爐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2表)。
(4)煉焦企業與鋼鐵焦化工序的填報指南
煉焦企業以及擁有煉焦工序的鋼鐵企業(行業代碼為2521和31),應將煉焦爐指標填報在煉焦企業與鋼鐵焦化工序污染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4表);擁有燒結/球團工序(行業代碼為31)的鋼鐵企業,應將燒結/球團指標填報在鋼鐵企業燒結/球團污染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5表)。
鋼鐵與煉焦企業擁有機組/鍋爐的,應將機組/鍋爐指標填報在工業企業機組/鍋爐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2表)。
(5)揮發性有機物(VOCs)相關指標的填報指南
根據排放環節特征,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源分為燃燒過程、生產工藝過程、工業防腐涂料使用、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裝載、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使用、設備動靜密封點、循環水冷卻塔、火炬、固體物料堆存等9個源項。
燃燒過程、生產工藝過程、工業防腐涂料使用源項的揮發性有機物相關指標應填報在工業企業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及治理情況表(基101表)以及各重點行業專表(基102、基103、基104、基105表)。其他行業企業若涉及相關排放也需填報。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裝載企業的相關指標應填報在工業企業有機液體儲罐、裝載信息表(基106表)。其他行業企業若涉及相關排放也需填報。
工業企業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使用情況指標應填報在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使用信息表(基107表)中。其他行業企業若涉及相關排放也需填報。
工業企業設備動靜密封點相關指標,應填報在工業企業動靜密封點、循環冷卻塔及火炬信息表(基108表)中“一、全廠動靜密封點情況”。其他行業企業若涉及相關排放也需填報。
工業企業循環水冷卻塔情況,應填報在工業企業動靜密封點、循環水冷卻塔及火炬信息表(基108表)中“二、循環水冷卻塔情況”。其他行業企業若涉及相關排放也需填報。
擁有火炬的企業應填報火炬相關指標,填報在工業企業動靜密封點、循環水冷卻塔及火炬信息表(基108表)中“三、火炬情況”。其他行業企業若涉及相關排放也需填報。
工業固體物料堆存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相關指標應填報在工業企業固體物料堆存信息表(基109表),其中:堆存物料涉及褐煤、石油焦、油泥、污泥其中任一種的工業企業,需要核算揮發性有機物產排量。
(6)固體物料堆場顆粒物相關指標的填報指南
擁有煤炭(非褐煤)、褐煤、煤矸石、碎焦炭、石油焦、鐵礦石、燒結礦、球團礦、塊礦、混合礦石、尾礦、石灰巖、陳年石灰石、石灰石產品、芯球、表土、油泥、污泥18種物料堆場的顆粒物相關指標應填報在工業企業固體物料堆存信息表(基109表)。
(7)污染防治投資相關指標的填報指南
在重點調查單位中,若調查年度內有污染防治投資發生,除按上述規定填報外,還需填報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項目建設情況表(基113表及續表一)。
以上填報指南詳見指引圖1-1工業企業填報要求。

(三)填報過程注意事項
1. 獲取培訓材料:請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系,以獲取生態環境廳環境統計培訓材料,并確保深入學習。
2. 填報步驟:首先,使用生態環境部門提供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全國生態環境統計系統,登錄網址為:https://hjtj.cnemc.cn/htqy/#/login;其次,檢查并完善企業基本信息;接著,按照報表順序依次填報相關數據;然后,進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之后,在完成數據審核后進行上報;最后,根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3. 時間節點:請務必在2025年1月27日前,在全國生態環境統計業務系統中完成數據直報工作。
4. 準備數據支撐材料:在填報過程中,務必記錄數據來源,并準備充分的相關支撐材料(參考附表資料清單)。請在2025年1月27日前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的電子郵箱或QQ。生態環境部門將依據檔案材料進行復核。
5. 易錯遺漏項提醒
(1)在生態環境統計業務系統中,各專表必須在首頁勾選“是”后才能導入并填報。系統會根據企業所屬行業自動匹配需填報的專表。在此基礎上,若企業有其他專表需要填報,請在“基101表”中勾選“是”后導入并填報。對于未自動匹配需填報專表的行業,請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謹慎選擇,切勿輕易勾選“否”,以免遺漏重要信息,導致最終核算的排放量與實際情況不符。
(2)污染物核算環節應以排放口為單位進行。點擊“核算”后,系統將自動顯示基102表、基103表、基104表、基105表中填報的排放口信息。若存在其他排放口,需手動添加并進行核算。請確保所有排放口均得到核算。對于已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單位,應對照許可證中的排放口信息逐一核實填報,以避免遺漏排放口和相關污染物。
(3)填報過程中常見的錯誤包括:數據單位錯誤、指標填報不完整、核算指標不完整、核算方法選用不規范、監測數據使用不規范、系數選取不規范、活動水平不合理、揮發性有機物產排量不合理、核算過程中計算錯誤等。請各單位務必認真填報、核算每一項污染物數據,以確保生態環境統計數據與實際排放情況相符。
(四)工業源重點調查單位資料清單
1.基礎信息資料
(1)企業法人證書、工商注冊登記材料、財務報表;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重點包括主要工藝流程圖、水平衡圖等)、清潔生產審核報告、竣工環保驗收報告;
(3)排污許可證副本(如已取得);
(4)排污許可證及各周期執行報告(對于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是必需的)。
2.生產運行臺賬資料
(1)原輔材料使用臺賬記錄;
(2)企業用水、用能(包括燃料、電力等)臺賬記錄;
(3)產品臺賬記錄;
(4)財務記錄(例如固定資產投資、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費用等)。
3.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臺賬記錄
(1)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記錄(包括運行時間、用電量等);
(2)污染物監測數據(包括在線監測、委托監測和自行監測)臺賬記錄;
(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臺賬記錄(數據需與物聯網系統保持一致)。
二、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
(一)法律依據
依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以及《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等規范性文件,企業作為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主體,有責任依照法律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公開其環境信息。
(二)必須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的企業
(1)主要排污單位;
(2)執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
(3)滿足特定條件的上市公司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各級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
(4)滿足特定條件的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企業(以下簡稱發債企業);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公開環境信息的企業。
(具體以各地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制定的年度披露企業名單為準。)
(三)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內容
首先是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企業需在每年3月15日前公布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環境信息。(例如,2024年公布的企業名單,應于2025年3月15日前披露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度報告)
其次是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以下簡稱臨時報告)。對于2024年公布的企業名單,需披露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臨時環境信息。
1. 年度報告
企業需在每年3月1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披露工作,報告應涵蓋以下八項關鍵信息:
(1)企業基本信息,涵蓋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基礎數據;
(2)企業環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態環境行政許可、環境保護稅、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保信用評價等詳細信息;
(3)污染物產生、治理與排放信息,詳細說明污染防治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流向、利用、處置,以及自行監測的相關信息;
(4)碳排放信息,提供排放量、排放設施等具體數據;
(5)生態環境應急信息,包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等詳細信息;
(6)生態環境違法信息;
(7)本年度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情況;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環境信息。
注:實施強制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還應披露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原因、實施情況、評估與驗收結果;符合規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還應披露融資形式、金額、投向等信息,以及融資所投項目的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信息。
2. 臨時報告
企業必須在收到相關法律文書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通過臨時報告的形式,公開以下環境信息:
(1)生態環境行政許可的批準、變更、延續、撤銷等詳情;
(2)因違反生態環境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
(3)因違反生態環境法規,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依法行政拘留的信息;
(4)因違反生態環境法規,企業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5)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及協議的具體信息。
注:若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開相關信息。另外,企業若需對已公開的環境信息進行變更,并以報告形式披露,必須說明變更的具體事項及理由。
(四)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平臺填報指南
企業端系統注冊:
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平臺(湖北)網址:
https://oauth.hubei.gov.cn:8443/uias/mainChain.do?appCode=hbsqyhjxxpl&code=90000&checkUser=1&flag=false
(若之前已擁有賬號,請直接登錄。若無賬號,請點擊鏈接前往湖北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進行賬號注冊。)
企業端系統登錄:
http://219.140.164.18:8007/hbyfpl/frontal/index.html#/home/ind
1. 年度報告
進入“依法披露”界面→點擊“新增年度報告”→根據平臺設定的模塊進行填報。
注:年度報告應包括封面及扉頁,關鍵環境信息摘要,承諾聲明,企業基本信息,企業環境管理信息,企業污染物產生、治理與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態環境應急信息,生態環境違法信息,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環境信息。
2. 臨時報告
打開“依法披露”界面→點擊“新增臨時報告”→根據平臺設定的模塊進行填報。
注:臨時報告應包含封面及扉頁、臨時報告披露情況、臨時報告正文等內容。
(五)未及時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需作出說明
1.依據《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若企業未能披露環境信息,或披露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將由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若企業存在以下任一行為,同樣由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并可處以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
●披露的環境信息不符合既定準則要求的;
●環境信息的披露超出了規定時限的;
●未將環境信息上傳至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的。
生態環境部門將繼續不遺余力地為所有生態環境統計調查對象單位提供服務。隨州市生態環境局及其各分局均已設立服務熱線,以全力協助各單位順利開展生態環境統計工作相關事宜。我們衷心感謝您對全市生態環境統計工作的支持與配合!
湖北省及隨州市市環境統計及信息披露工作聯系方式
信息披露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027-87167192,QQ群367929649(企業咨詢系統后臺技術問題可進群咨詢技術人員,咨詢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填報、整改問題可咨詢各地生態環境管理人員)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法規科?:0722-3320149??307004690@qq.com
生態環境統計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0722-3323203??79994964@qq.com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 ?:0722-3339205 ??396132730@qq.com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廣水市分局:0722-7025405 ??177818575@qq.com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0722-3329621 ??2668222365@qq.com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服務中心:0722-3588032 ??1950374190@qq.com


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年度報告填報說明
序號 | 項目 | 填報說明 |
1 | 封面及扉頁 | 根據企業營業執照填報基礎信息 |
2 | 承諾及申明 | 下載模板,把模板里的XX分別改成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環保部門負責人,打印簽字,日期按簽字當天日期,兩處簽字的地方必須蓋公司章。最后掃描成pdf文件,點擊上傳。 |
3 | 生態環境行政許可 | 主要包括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排污許可、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危險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登記證核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審批等,具體可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30/content_5671368.htm |
4 | 企業基本信息 | 根據企業營業執照、排污許可證填報 |
5 | 強制性清潔審核 | 是否屬于年度清潔性生產企業名單:可以百度搜索,通過屬地或生態環境廳網站查詢。 如百度搜索關鍵字:湖北 強制性清潔性生產可以找到:《關于發布湖北省2022年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的通知》http://sthjj.ezhou.gov.cn/hjsj/wryhjjgxx/qjsc/202206/t20220621_476654.html |
6 | 生產工藝信息 |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填報 |
7 | 行政許可情況 | 只填寫對應填報年度發生行政許可事項(如2023年填寫2022年,則指的是2022年發生的行政許可事項),每一個許可填一頁,填完一頁保存新增填下一個許可。如填報年度沒有發生則選擇“不涉及”,原因填寫:本年度未發生行政許可事項。 |
8 | 環境保護稅信息 | 企業涉及多種應稅污染物類型、應稅因子的,應當逐一填報,包括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不清楚是否繳納環保稅,與企業負責人或財務人員核實確認,如不涉及選擇不涉及,如涉及按照繳納環保稅實際情況填寫。如存在免征,實繳總金額為0,也需要填寫。 |
9 | 環境信用評價情況 | 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等級對應填報年度發生變化的,應逐條列出。查詢地址:湖北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系統,點擊菜單“我的信用”查詢http://113.57.151.5:8030/HBHB/index.action |
10 | 污染排放情況 | 參考排污許可證年度報告數據 |
11 | 危險廢物信息 | 根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填報,與危廢物聯網數據保持一致 |
12 | 有毒有害物質產生與排放情況 | 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901/t20190131_691779.html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907/t20190729_712633.html 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 https://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12/t20171229_428832.htm |
13 | 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信息 | 國家公開平臺網址: http://permit.mee.gov.cn/perxxgkinfo/syssb/xkgg/xkgg!licenseInformation.action |
14 | 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及司法判決情況 | 企業對應填報年度年受到行政處罰、司法判決的,需填寫此項 |
15 | 相關投融資的生態環保信息 | 企業對應填報年度進行融資用于環境保護管理相關,則需要填寫此項,如果融資用于企業經營,不需要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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