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關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及要求,現將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市政府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機構,明確分管領導、責任科室及分工。我局政務公開的組織領導由局主管信息工作的局領導擔任,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承擔,局機關各科室、各局屬二級單位確定一名同志負責本科室(部門)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分工,夯實了責任,確保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二是推動政務公開。我局無獨立門戶網站,部門信息主要通過市政府網站“市水利和湖泊局”版塊發布。按照省、市政府公開工作要求,我局先后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主辦的人大建議及政協提案等依法公開的信息及時上傳至市政府網站。我局始終保持信息更新頻率,及時發布工作要聞。
三是突出重點領域,確保公開信息更新及時。安排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平臺的維護管理和公開信息的編輯、審核。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及時公開了水利和湖泊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政策解讀、重大項目建設等重要信息,向社會公眾展現水利法規政策及工作動態。
四是豐富公開形式。在利用傳統形式在政府網站、湖北政務服務網、隨州電視臺、隨州日報、政務公開欄等媒介和平臺上等主動公開政務信息的基礎上,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等時機,發放宣傳手冊,加強水法律法規社會宣傳。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9年,我局全年累計在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108條,主要包括政策法規、工作動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財務預算(決算)和其他信息;在湖北政務服務網全年累計公開政務信息182條,主要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強制等信息。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提供相關數據)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決定、公告、通告、意見、通知,以及標題采用“規定”“辦法”“細則”“規范”“規程”“規則”等字樣的公文,一般情況下屬于規范性文件) | 1 | 1 | 1 |
其他主動公開文件(含以本單位或本單位辦公室名義正式簽發的、除規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動公開文件,可參考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其他主動公開文件”欄目數據)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9年事項數) | 本年增/減 (指2020年增加或減少的事項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處理決定數量 (指2020年辦件量) |
行政許可 | 15 | +2 | 5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指行政許可以外的政務服務事項,含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和其他類,以及公共服務事項) | 86 | +18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9年事項數) | 本年增/減 (指2020年增加或減少的事項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處理決定數量 (指2020年辦件量) |
行政處罰 | 47 | 0 | 18 |
行政強制 | 8 | 0 | 63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9年收費項目數) | 本年增/減 (指2020年增加的收費項目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購方式立項采購的項目總個數) | 采購總金額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購方式采購的項目已支付的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3 | 877029.2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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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20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接到0起公開信息申請。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 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 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 本 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三、 本 年度辦理結果 | (五)不予處理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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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20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沒有因信息公開出現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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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20年,我們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要求,一是大力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增強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法律和責任意識,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認真貫徹落實政務公開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工作,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積極公開社會關注度高、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豐富政務公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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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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