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國資發〔2020〕7號
關于印發《隨州市國資委出資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出資企業:
現將《隨州市國資委出資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隨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10月22日
隨州市國資委出資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提高經營管理和風險防控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隨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全面預算管理,是指企業以發展戰略為導向,在對未來環境預測的基礎上,對預算年度內各類經濟資源、經營、投融資等行為合理預計,確定預算期內經營管理目標,并圍繞預算目標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的一系列管理過程。全面預算管理通常包括預算目標的確定、編制、執行控制、分析、調整、考核及監督等管理活動。
第四條企業是全面預算管理的主體,應結合自身實際制訂完善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全面預算的編制、報告、審批、執行、調整、監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條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市國資委的有關要求,以統一的編制口徑、報表格式和編報規范,向市國資委報送年度全面預算報告和預算報表。
第六條企業應當探索向社會公開經市國資委批復的全面預算,涉及商業秘密的事項除外。
第二章 ?工作組織
第七條市國資委是企業全面預算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市國資委依據本辦法對企業全面預算編制、執行和考核等實施監督管理,引導和督促企業切實建立以全面預算目標控制為中心的各級責任體系。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市國資委的要求,組織實施全面預算工作,規范全面預算的編制程序和方法,強化執行監督,并按照加強財務監督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全面預算管理的組織架構,明確職責分工與權限,加強溝通協調。
第九條企業應當設立預算管理委員會,作為全面預算管理的審議機構,對董事會負責。預算管理委員會成員由企業班子以及內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主任應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
預算管理委員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
(二)審議預算方案和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董事會批準;
(三)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執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四)定期召開預算分析會議,檢查和監督預算執行;
(五)審查本企業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全面預算執行結果提出考核和獎懲意見;
(六)落實市國資委關于全面預算管理的工作。
第十條預算管理委員會下設預算管理辦公室,作為全面預算管理的工作機構,成員由企業內部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預算管理辦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企業預算目標,負責組織企業全面預算方案的編制、審核、匯總,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
(二)下達經批準的全面預算指標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預算管理日常事務,跟蹤、監督預算執行情況,協調解決預算管理有關問題;
(四)匯總、分析各預算執行單位預算執行結果,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五)根據預算執行情況,編制企業全面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
(六)組織預算執行單位進行預算執行情況考評。
第十一條企業集團本部各業務部門和所屬子企業為預算執行單位。各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在企業預算管理委員會的統一指導下,組織開展本部門或者本企業預算編制工作,嚴格執行經核準的預算方案。
預算執行單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將本單位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
(二)負責本單位全面預算方案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三)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嚴格執行各項預算,及時分析預算執行差異原因;
(四)研究解決預算編制、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五)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的變化情況,提出預算調整建議;
(六)配合做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 ?全面預算編制和審批
第十二條企業編制全面預算應堅持以戰略規劃和中期商業計劃為導向,正確分析判斷市場形勢和政策走向,結合往年預算執行情況,明確預算編制前提、科學應用預算編制方法和預測年度經營目標,合理配置內部資源,實行總量平衡和控制,避免預算指標過高或過低。
第十三條企業編制全面預算應將內部各業務機構和所屬企業的全部經營活動納入預算編制范圍,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流程編制全面預算。
第十四條 企業年度全面預算報表與年終財務決算報表的編制范圍、口徑應當一致,對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所屬企業編制合并全面預算報表,對不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所屬停產、關閉、破產企業編制匯總全面預算報表,做到不重報、不漏報。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合理選擇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編制預算,并積極與行業先進水平、國際先進水平的對標。
第十六條企業編制全面預算應覆蓋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層次、環節,形成業務預算、投資預算、籌資預算、財務預算。其中:
業務預算包括主要業務經營預算、主要業務損益預算、對外捐贈支出預算等;
投資預算包括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金融工具投資預算等;
籌資預算包括債權性籌資和股權性籌資預算等;
財務預算包括現金預算、利潤表預算、資產負債表預算、工資總額預算、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及業務支出費用預算等。
第十七條企業應根據行業特性和自身特點設置涵蓋各個環節、各個層面的關鍵控制指標體系,確保預算對各類生產經營活動的有效控制。財務預算層面的關鍵控制指標應當包括企業運營能力指標、盈利能力指標和償債能力指標。各項控制指標的預算值原則上應優于上年并對標行業先進企業,市國資委有明確要求的指標,應符合相關要求。
第十八條企業編制全面預算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加強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投資以及金融性資產投資業務的風險評估和預算控制。對資產負債率過高、償債能力低下以及投資回報差的企業,應嚴格控制投資規模;不具備從事高風險業務的條件、存在重大投資損失的企業不得安排高風險業務的投資預算。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預算,加強非主業投資和無效投資的清理。對已立項的投資項目,應編制資金籌措和資金投入進度預算。
第十九條企業編制全面預算應準確預測年度現金收支、結余和缺口,合理規劃現金收支與配置,優化現金流量,加強應收應付款項的預算控制,增強現金保障和償債能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平衡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及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第二十條企業編制全面預算應規范制定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規模,加強投入產出水平的預算控制。對于成本費用增長高于收入增長、成本費用利潤率下降、經營效益下滑的企業,編制全面預算時應當突出降本增效,適當壓低成本費用的預算規模,其中,經營效益下滑的企業,不得擴大工資總額的預算規模。
第二十一條企業編制全面預算應將逾期擔保、逾期債務、不良投資、不良債權等問題的清理和處置作為重要內容,在全面預算報告中予以重點分析說明,積極消化潛虧掛賬,按企業會計準則合理預計資產減值準備,控制新潛虧的出現。
第二十二條市國資委原則上每年9月底部署企業全面預算編制工作,明確編制范圍、內容、口徑、程序、報表格式和編報規范等工作要求。企業根據市國資委要求,組織所屬子企業開展全面預算編制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子企業結合上年度預算數據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發展規劃、經營目標及工作計劃,編制全面預算報告和預算報表,于11月底前上報企業本部。
第二十四條企業按要求編制本部全面預算,審核各子企業預算報表,按合并口徑編制企業全面預算報告和預算報表,于12月上旬提交企業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于12月底(含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上報市國資委。
第二十五條市國資委對企業上報的全面預算報告和預算報表進行審核批復。企業根據批復組織所屬各子企業做好預算執行。
第四章 ?全面預算執行和調整
第二十六條企業全面預算經市國資委批復后應嚴格執行,作為企業預算年度組織、協調各項經營活動的主要依據。可采取逐級簽定內部目標責任書的形式展開,確保全面預算指標落實到位。
第二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預算執行控制機制,明確預算審批權限,嚴禁擅自調整預算或超預算審批。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建立全面預算執行監控、分析制度。定期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通報預算執行情況,分析預算執行差異,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于每年7月底前向市國資委上報半年預算執行情況。
第二十九條 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調整:
(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三)國家經濟政策發生重大調整;
(四)企業發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資產重組行為。
第三十條企業發生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需要調整全面預算的,應于當年9月底前向市國資委正式行文報送調整申請,申請文件中應詳細說明影響預算執行的事項、影響程度、調整后預算、預算調整前后的差異以及市國資委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五章?全面預算考核及責任追究
第三十一條 市國資委按年度對企業全面預算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內容包括:
(一)全面預算報告的編報情況,主要考核全面預算報表和報告編寫的全面性、合規性與全面預算報表和報告報送的及時性、完整性等情況。
(二)預算管理體系的建設情況,主要考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組織體系和制度建設情況及對所屬企業預算管控的情況。
(三)預算目標的合理性情況,主要考核預算目標與實際執行的偏差等情況。
(四)預算控制的有效性情況,主要考核預算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及預算執行的控制、分析、跟蹤落實等情況。
考核結果按相應權重折算計入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得分。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加強所屬子企業的全面預算考核,制定全面預算考核制度,明確相應的考核內容,作為對各子企業進行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三十三條企業不按時上報全面預算報告或者上報全面預算報告不符合統一編制要求、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全面預算執行不力的,市國資委將責令整改。
第三十四條企業在全面預算管理工作中弄虛作假的,或者上報的全面預算報告與內部全面預算不符的,市國資委將給予通報批評。
第三十五條企業編制年度全面預算主要指標與實際完成值差異較大的,應向市國資委作出專項說明,無正當理由的,市國資委將給予警示。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企業依據本辦法制定本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抄 ?送: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紀委監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各縣市區國資監管機構。
隨州市人民政府國資委辦公室
2020年10月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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