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q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關于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銜接落實好國務院、省政府近期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已公布的《隨州市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2014版)》的基礎上,再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69項。其中,取消24項、下放6項、新增11項、合并2項、調整26項。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27號)、《湖北省行政權力清單管理辦法》和《湖北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同時公布《隨州市市級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2015版)》。
各地、各部門要繼續(xù)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抓緊做好取消和調整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健全監(jiān)督制約機制,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69項)
??2.隨州市市級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2015版)(233項)
?????????????????????????????????????????????????????????????2016年5月10日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xù)?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