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市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本通知所稱重大建設項目,是指按照有關規定由政府審批或核準的,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包括境外投資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在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重點公開批準服務信息、批準結果信息、招標投標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設計變更信息、施工有關信息、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竣工有關信息等8類信息。主要內容包括:
(一)批準服務信息:申報要求、申報材料清單、批準流程、辦理時限、受理機構聯系方式、監督舉報方式等。(責任單位:各審批職能部門)
(二)批準結果信息:項目建議書審批結果、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結果、初步設計文件審批結果、項目核準結果、節能審查意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審批結果、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結果、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結果、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審批結果、施工許可(開工報告)審批結果、招標事項審批核準結果,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等涉水事項審批結果等。(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
(三)招標投標信息: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合同履行情況、招標投標違法處罰信息等。(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四)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實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五)重大設計變更信息:項目設計變更原因、主要變更內容、變更依據、批準單位、變更結果等。(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住建委)
(六)施工有關信息:項目法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信息,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信息、資質情況,施工單位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工作職責、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等。(責任單位:市住建委)
(七)質量安全監督信息: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及其聯系方式、質量安全行政處罰情況等。(責任單位:市住建委)
(八)竣工有關信息:竣工驗收時間、工程質量驗收結果,竣工驗收備案時間、備案編號、備案部門、交付使用時間,竣工決算審計單位、審計結論、財務決算金額等。(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審計局)
二、關于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本通知所稱公共資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社會關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分配事項。
(一)住房保障領域。在項目建設方面,主要公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方案、年度建設計劃信息(包括建設計劃任務量、計劃項目信息、計劃戶型)、建設計劃完成情況信息(包括計劃任務完成進度、已開工項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項目基本信息、配套設施建設情況)、住房救助、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信息(包括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開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對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過程、分配結果等信息。(責任單位:市住建委)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供應結果等信息(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三)礦業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出讓公告公示、審批結果信息、項目信息等信息。(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國土局)
(四)政府采購領域。主要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督處罰信息。(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采購中心)
(五)國有產權交易領域。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主要公開產權交易決策及批準信息、交易項目信息、轉讓價格、交易價格、相關中介機構審計結果等信息(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各產權管理部門、市審計局)。
(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主要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市場主體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個人業績、有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等信息都應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工商局)
三、關于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社會高度關注、公益色彩濃厚的社會公益事業為重點,著力推進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災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體育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一)脫貧攻堅領域。圍繞“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如何退”,進一步做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扶貧政策,扶貧規劃、扶貧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預期目標、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向特定區域特定群體公開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幫扶責任人、扶貧成效等信息。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為社會各界參與脫貧攻堅事業提供服務,方便人民群眾監督。(責任單位:市政府扶貧辦)
(二)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領域。重點圍繞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就業援助、臨時救助、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事項,督促各縣市區公開轄區內救助對象認定、救助標準,福利補貼申領及申請審批程序等相關政策,有針對性地公開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補貼發放等情況。公開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確保公開實效、維護底線公平,又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殘聯、市衛計委)
(三)教育領域。立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進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開力度,重點做好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開。緊扣利益關系直接、現實矛盾突出的事項,重點公開相關政策、發展規劃、經費投入和使用、教育救助、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情況等信息。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工作進展情況的公開。推動民辦學校辦學資質、辦學質量、招生范圍和收費等信息公開。(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隨州職業技術學院)
(四)基本醫療衛生領域。保障好人民群眾對公共醫療衛生的知情權,重點公開重大疾病、國家免疫規劃、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政策法規。大力開展健康科普,針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和農村、工礦企業等重點區域,開展專項健康科普,用現代醫學知識為人民群眾提供健康服務。進一步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健康扶貧政策落實情況公開工作。探索利用信息公開手段加強衛生監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完善推廣企業“黑名單”制度,讓違法者寸步難行,讓人民吃得放心。(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食藥監局)
(五)環境保護領域。進一步做好社會廣泛關注的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等信息的公開工作。重點公開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污染源監測及減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保護執法監管、投訴處理等信息。及時發布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統籌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布、輿情引導等工作。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六)災害事故救援領域。準確及時發布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次生災害預警防范等工作情況及動態信息。及時發布災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動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數量、使用情況,救助對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數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展等信息的公開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安監局、市衛計委)
(七)公共文化體育領域。立足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進公共文化體育的服務保障政策、服務體系建設、財政資金投入和使用、設施建設和使用,政府購買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的目錄、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公開。公開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名錄、公益性文化服務活動、公益性體育賽事和活動、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況。(責任單位:市文體新廣電局)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職責,狠抓工作落實,推動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強化公開時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保密審查程序,做到該公開的信息堅決公開,該保密的堅決落實保密規定。確定為主動公開的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和理由予以答復。
(三)強化監督問責。各地各部門要完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措施,市政府將對信息公開工作情況予以通報,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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