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落實“畝產論英雄”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可持續利用的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1年11月13日
關于落實“畝產論英雄”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可持續利用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畝產論英雄”推進土地集約高效可持續利用的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21〕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精神,全面實施“畝產論英雄”,推動土地資源更集約、更高效、更可持續利用,構建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可持續利用模式,服務全市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原則
各地要切實履行好節約集約用地的主體責任,厘清政府和企業責任,堅持政府主體,協同聯動,實行激勵和約束相結合。聚焦突出短板,構建集約高效可持續利用的目標體系、標準體系、實施體系、考核體系,整體推進、重點突破。
三、工作目標
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引領,以縣域經濟、各類開發區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重點,堅持精細化管理,盤活存量、優化增量,堅持問題導向、創新驅動,全面實施“畝產論英雄”,重點抓好縣域經濟、各類開發區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鼓勵創新,提質增效。到2025年,全面完成省定分解目標任務。
四、開展分類考核
設立“畝產英雄榜”,突出畝均導向和強化指標管控。省人民政府每年將對縣域經濟、各類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進行評價,重點考核建設用地畝均GDP。市政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每兩年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集約高效用地進行一次評價,重點考核畝均稅收等指標。(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
五、發布“畝產英雄榜”
縣域經濟節約集約用地評價中,建設用地畝均GDP年增速高于全省年均增速和同類縣(市、區)年均增速的,納入“畝產英雄榜”,省人民政府將按比例授予自然資源節約集約模范集體稱號,在用地規模、用地計劃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各類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評價中,建設用地畝均GDP的年增速高于全省年均增速和同類年均增速的,納入“畝產英雄榜”,省人民政府將按比例授予自然資源節約集約模范集體稱號,在開發區擴區、調區、升級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市人民政府定期發布工業企業“畝產英雄榜”,按比例授予自然資源集約高效型企業稱號,在項目申報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
六、加強規劃引領
精準對接“襄十隨神”城市群和“漢襄肱骨、神韻隨州”的目標愿景,積極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年度項目庫建設。抓緊抓實各類開發區或其他工業園區、產業功能區區域發展規劃,動態公布合法合規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功能開發區名單。引導項目進區入園,優質項目聚集發展,除選址有特殊要求的外,新建工業項目原則上要全部進入開發區或其他工業園區、產業功能區。對畝產效益好、節約集約水平高的項目應保盡保。(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
七、規范用地審批
嚴格按照國土空間規劃進行管理。自2021年6月29日起,在新增建設用地報批時,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須出具土地供應承諾書,承諾供地時限到期后未實施供地的,報請省自然資源廳依法撤銷相應批文。經地方政府主動申請核銷批而未供土地批文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按不重不漏原則予以核算。用地面積定額標準有浮動區間的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總面積在建設用地預審時原則上以最小額基準線進行控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八、大力盤活存量
每年開展低效用地、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拉網排查,利用信息化技術標圖建庫,編制低效存量土地“招商地圖”,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則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置措施,堅決完成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消化處置任務。以批而未供、閑置土地、低效產業為重點,大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資源,變存量“包袱”為項目建設“財富”。開展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鼓勵利用地下空間,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
九、提高工業用地容積率
嚴格控制在開發區外安排新增工業用地,確需在開發區外安排重大或有特殊工藝要求的工業項目,須加強科學論證。對轉型升級或開發區外“散亂污”整治搬遷改造企業,優先在開發區內安排建設用地或鼓勵租賃標準廠房。新增工業用地一律按照“標準地”方式推行出讓,全市實施新增工業項目增容“2.0”,著力提高容積率2.0以上項目比例。除安全生產、工藝流程等有特殊建設要求的項目外,其他項目一般不得批準建造單層廠房。(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
十、提升工業用地經濟密度
對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畝均投資、畝均稅收以及容積率三項準入指標,逐步對已投產工業項目進行清理。對低于準入指標的不達標用地企業,建立臺賬、對標分類,以增加投入、增加產出、增加建筑和核減土地面積等方式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經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依法收回對應的土地面積或者協議有償收回全部土地面積。探索地價達到一定區間上限時,轉為競稅收等“控地價、競貢獻”的出讓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稅務局)
十一、嚴格實行“凈地”供應
供地之前必須完成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確保權屬清晰,無法律經濟糾紛,規劃條件明確,具備通水、通電、通路等必備開工建設基本條件。對違反“凈地”供應規定的地方,即停止相應地區土地供應,責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整改到位后恢復該地區土地供應。土地供應后因政府規劃調整導致土地閑置的,視同非“凈地”出讓。(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二、開展項目聯審監管
工業用地實行招商引資、土地出讓、竣工驗收、達產復核等環節聯動監管。在土地供應前,對于擬投資的工業用地項目,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組織發改、經信、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建、招商等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實施聯合審查,對擬新上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能耗、環境、用地標準等進行同步論證,在投資建設合同中明確標準、監管流程和違約處置方式。土地出讓后,按照“聯合監管、各負其責”的原則,開展巡查跟蹤監管。對未達到投資建設合同約定投資、產出構成違約的,按照實際達標比例核減土地使用面積或收回土地使用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招商局、市稅務局等)
十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要通過媒體主動宣傳土地節約集約用地政策,提升市場主體和社會大眾節約集約用地意識;曝光負面典型案例,對假用地、炒地、粗放浪費土地行為形成強大震懾;充分發揮正面典型案例對節約集約用地的示范引領作用,大力宣傳節約集約用地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經驗。(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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