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9號)的相關要求,市水利和湖泊局對2025年8月31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研究核實確認,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為:繼續有效的0件,到期失效(廢止)的3件(詳見附件)。
附件:到期失效/廢止的市水利和湖泊局規范性文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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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9月4日
附件
到期失效/廢止的規范性文件3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名稱 | 備注 |
1 | 隨政發〔2021〕7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 |
2 | 隨政發〔2022〕13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州市農村和鄉鎮供水管理辦法的通知 | |
3 | 隨政發〔2022〕14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州市小型水庫管理細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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