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對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進行研究部署。2021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向社會公布,這是我國稅收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意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稅收工作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描繪了“十四五”時期稅收征管改革和稅收現代化建設的藍圖框架,將推動稅收征管從合作、合并到合成,稅收服務、執法和監管深度融合,稅收治理實現數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稅收改革創新從漸進式到體系性集成的“四個突破”。
為推進《意見》落實落地,湖北省委省政府7月底出臺了《湖北省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鄂辦文〔2021〕34號),從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大力推行高效智能稅費服務、精準實施稅務監管、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著力強化稅務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提出了28項改革任務。
《實施方案》明確,著力建設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大數據賦能驅動的智慧稅務為應用生態,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征納成本,為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提供有力支撐。
在智慧稅務方面,構建湖北智慧稅務應用生態;上線應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落實《湖北省政務數據資源應用與管理辦法》,建立稅務部門與有關方面數據共享的常態化、制度化協調機制;構建湖北經濟運行質量稅收指標體系,更好服務科學決策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精確執法方面,堅持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堅決防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征收“過頭稅費”及對稅費征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干預等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行稅務稽查“說理式執法”,推廣非強制性執法方式和“首違不罰”清單制度;做好省級上市后備“種子”企業培育和服務,制定支持和規范平臺經濟稅收征管措施,支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規范健康發展。
精細服務方面,精簡稅費優惠政策辦理流程和資料,實現稅費征管資料電子化;基本實現企業稅費“網上辦”、個人稅費“掌上辦”;推行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一事聯辦”和自然人股權變更“一事聯辦”;進一步壓減納稅繳費次數和時間;對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手續費退付等業務實行“無申請退稅費”;實施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依法加強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保護;依托湖北納稅服務綜合管理平臺,打造集多元辦稅、遠程咨詢、在線輔導于一體的智慧辦稅服務廳,大力推行高效智能稅費服務。
精準監管方面,推行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監管方式,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制度;逐步健全以“數據集成+優質服務+提醒糾錯+依法查處”為主要內容的自然人費稅服務與監管體系;嚴厲打擊“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對涉及嚴重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精誠共治方面,規范深化“銀稅互動”,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完善稅務、財政、公安、海關等部門在信息共享、聯合辦案等方面協同措施;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場化原則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推進警稅聯合辦案制度化、信息化、常態化運行;維護“走出去”納稅人合法權益。
市政府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改革工作要求,結合隨州實際,出臺了《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湖北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并對照《實施方案》附表《改革任務責任分工》,進一步明確了我市的責任分工,為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在我市落實落地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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