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報告期內采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合并財務決算報表的編制方法;報告期內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理由、影響數額;
(二)財務決算報表合并的范圍及其依據,將未納入合并財務決算報表范圍的子企業資產、負債、銷售收入、實現利潤、稅后利潤以及對企業合并財務決算報告的影響分戶列示;
(三)企業年內各種稅項繳納的有關情況;
(四)控股子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情況;
(五)財務決算報表項目注釋。企業在財務決算合并報表附注中,除對財務決算合并報表項目注釋外,還應當對企業總部財務決算報表的主要項目注釋;
(六)子企業與企業總部會計政策不一致時對財務決算合并報表的影響;
(七)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八)或有事項、承諾事項及其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九)重大會計差錯的調整;
(十)按照規定應當披露的有助于理解和分析報表的其他重要財務會計事項,以及市國資委要求披露的其他專門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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