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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低保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縣(市、區)戶籍;二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縣(市、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財產狀況符合縣(市、區)低保政策相關規定。
2.如何申請低保?
答:向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審核,符合條件的由縣級民政部門進行確認。低保確認權限隨縣、廣水市、曾都區已經委托下放至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符合上述情況的救助申請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審核確認。
3.低保標準是多少(低保一個月發多少錢)?
答:低保保障標準不是低保對象實際享受金額,低保對象實發金額是縣(市、區)低保保障標準減去其家庭人均收入的剩余部分,低保金由縣(市、區)實行按月發放。各縣(市、區)現行的城市低保保障標準:隨縣、廣水市、大洪山風景名勝區 525元/人·月,曾都區、隨州高新區 636 元/人·月;農村低保保障標準:隨縣、大洪山風景名勝區 452元/人·月,廣水市 428 元/人·月,曾都區、隨州高新區 536 元/人·月。上述標準從2021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以前執行的舊標準見往年調標文件。
4.更進一步了解低保政策怎么辦?
答:可以工作日上班時間電話咨詢各市、縣救助機構電話。隨縣低保辦0722-3339132、廣水市社會救助局0722-6244100、曾都區社會救助局0722-3235835、隨州高新區低保機構0722-3286209、大洪山風景名勝區低保機構0722-4833656、隨州市低保局0722-359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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