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農藥生產者、經營者應當按照“誰生產、經營,誰回收”的原則,履行相應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義務。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可以協商確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義務的具體履行方式。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
政務服務便民熱線:0722-12345網站編輯部電話:0722-3319656
政府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722—3319656
政府網站標識碼:4213000001鄂ICP備 05001778號-1鄂公網安備 42130202003352號
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管隨州日報社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