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共五條:
第一條實施時間。確定《通告》實施時間、禁止交易和屠宰的活禽種類。
第二條限制區域。參照創衛建成區劃定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的范圍。
第三條實施對象。明確《通告》涉及的各類經營主體。
第四條責任分工。明確該工作由市政府統籌,曾都區政府、隨州高新區管委會屬地管理;劃分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城管執法部門、商務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公安部門職責。
第五條監督舉報。鼓勵市民參與;確定三個活禽臨時屠宰點;明確相關部門受理舉報投訴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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