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支持在重要行業、戰略新興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等領域利用自主創新技術制定團體標準。通常認為,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考慮制定團體標準:
??(1)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可以制定團體標準。
??(2)為促進新技術產業化、市場化,可以制定團體標準。
??(3)為了引領產業和企業發展,提升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力,可以制定高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團體標準。
??(4)協調相關領域上下游產業,就關鍵共性方面,可考慮制定團體標準。
??(5)行業內行規性、自律性的管理類、指導類、評價類技術規范,可考慮制定團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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