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隨州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規定:對實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或非法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
(一)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二)舉報1次重大事故隱患或非法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舉報人3000元至50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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