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農村宅基地分配實行農戶申請、村組審核、鄉鎮審批。按照《湖北省農業農村廳湖北省 自然資源廳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步做好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農發[2020] 25號),宅基地申請審批流程包括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討論通過并公示、村級組織開展材料審核、鄉鎮部門審查、鄉鎮政府審批、發放宅基地批準書等環節。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后,報送鄉鎮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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