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驗收銷號有關要求,我市承擔的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省序號47)已完成整改并通過省級驗收,現將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強。多個地市對船舶垃圾、污水、含油廢水量底數不清,即使工作起步較早的宜昌市目前每年接收處理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廢水量也不足產生量的5%,不到處理能力的10%。港口岸電、船舶受電等設施建設仍需加快推進,2020年全省岸電累計使用368萬度,貨運碼頭用電僅占全省岸電總電量的6.1%。
二、整改目標
摸清全市船舶污染底數,建立健全船舶垃圾、污水集中處置機制,加快推進船舶受電設施改造。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7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17艘船舶受電設施改造申報,督促隨州市航運公司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船舶受電設施改造。
2.嚴格執行《隨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聯單制度》,對船舶垃圾、含油廢水集中轉運規范處置。
3.繼續加強對轄區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現場檢查。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到位,配合各地監管單位對在外營運船舶違規排放等行為依法嚴肅處罰。
四、整改完成情況
1.隨州市2022年度運輸船舶岸電設施改造項目已于2022年9月底完工;
2.《隨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聯單制度》推進落實較好;
3.加大對轄區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監督檢查,整體情況良好。
如果公眾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4年2月20日-2022年3月4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專班辦公室反映。
聯系人:常成帥??0722-3313016
隨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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