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14批 ?????????2024 ??年5月31日)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 處理情況 |
1 | D3HB202405210031 | 隨州隨州市隨縣唐縣鎮7大隊村民孫軍在黑屋灣水庫附近違法建房(房屋位于烏龜井山),與水庫直線距離20米,生活污水直排黑屋灣水庫,破壞水庫水質。 | 隨州市 | 水 | 信訪人反映2個事項。(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隨州市隨縣唐縣鎮7大隊村民孫某在黑屋灣水庫附近違法建房(房屋位于烏龜井山),與水庫直線距離20米”問題。 該問題屬實。經查:2011年9月,孫某為便于管理承包的966畝山場,私自在隨縣唐縣鎮黃家廟村九組(地名烏龜井)建設房屋4間用于山場看護,所建看護用房占用林地共150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積100平方米、場地50平方米),建房時未辦理林地占用手續,屬違規建房。看護用房緊鄰黑屋灣水庫,距離水面10米左右。2023年5月,因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孫某對原看護用房屋頂進行了加固。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生活污水直排黑屋灣水庫,破壞水庫水質”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經查:隨縣聯合調查專班現場檢查發現,孫某看護用房建有水沖式衛生間1座,配套建有三格式化糞池,日常僅有孫某夫妻兩人使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到三格式化糞池,沉淀后再用于自種菜園澆灌,未發現有污水直排黑屋灣水庫情況。 2024年5月22日,隨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對該看護用房旁黑屋灣水庫水質進行采樣檢測(隨縣環測(WT)字2024第022號),檢測數據顯示,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 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1.對孫某違規占用林地建設看護用房的違法行為查處到位。2.督促孫某依法補辦林地占用手續。 | 1.2024年5月24日,隨縣林業局已對孫愛軍違規占用林地建設看護用房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對于孫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違建行為,責令限期6個月內拆除違建恢復原狀,并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罰款。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2.隨縣人民政府責成唐縣鎮政府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農村建房的規范管理,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建立長效機制,防止此類問題發生。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 | D3HB202405210034 | 隨州市高新區淅河鎮十崗村:1.華聯鍍鋅廠生產時飄白絮;2.犇新農藥廠生產時飄農藥味,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 隨州市 | 信訪人反映2個事項。(一)關于信訪人反映“華聯鍍鋅廠生產時飄白絮”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現場調查時,湖北華聯熱浸鋅有限公司熱浸鋅產品正在生產。廢氣處理設施酸洗酸霧洗滌塔運行正常,中和后的尾氣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1)集中排放。現場對酸霧洗滌塔使用的中和堿液進行酸堿測試,檢測結果為堿性;浸鋅煙塵洗滌塔運行正常,鋅煙隨氣流被捕集并經布袋除塵處理后再經洗滌塔洗滌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2)集中排放。調查專班執法人員現場對(DA001、DA002)排氣筒外排煙氣進行觀測,均未發現白絮狀物外排。 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廠區地面及花臺旁多處附著一層白色絮狀物,空氣中也漂浮著白色絮狀物。隨后,到廠區外距離較近的魏家畈村四組和魏家老灣村十一組觀察,發現村道路兩側地面上附著白色絮狀物,空氣中飄浮著大量白色絮狀物。 經核實,湖北華聯熱浸鋅有限公司周邊種植著大量楊樹,5月份是楊樹飛絮肆虐時節,飛絮里包裹著楊樹的種子,形成像白棉絮一樣的絲狀毛,這些毛絮隨著空氣到處飄散。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犇新農藥廠生產時飄農藥味,對周邊居民生產造成影響”問題。 該問題屬實,經查: 現場調查時,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巰基酯、甲基錫生產車間正在生產,日產甲基錫50噸,巰基酯45噸。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甲基錫車間廢氣采取吸收塔兩級堿吸收+一級活性炭吸收+兩級水吸收,巰基酯車間廢氣四級堿吸收+一級雙氧水氧化,廢氣處理塔運行正常,有現場設施運行記錄;廢氣綜合治理系統一級堿吸收塔+溫濕平衡器+臭氧催化塔+深度催化反應器+臭氧分解塔+二級噴淋塔+經煙囪排放。現場檢查時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調查人員現場查看24小時在線煙氣排放監測系統,實時數據顯示甲烷1.42mg/m3、總烴21.73mg/m3、非甲烷總烴20.31mg/m3,5月1日至調查當日歷史在線數據均達標。該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至18日,委托湖北歐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開展了自行檢測,據2024年3月28日出具的《檢測報告》(歐凱檢字〔2024〕第03083號)顯示,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均滿足國家規定排放限值。現場調查時在生產車間能聞到輕微異味,廠區周邊均未聞到異味。 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1、加大監管力度,對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廢氣治理整改工作持續跟蹤督辦,確保廢氣得到有效治理。2、促進企業和群眾溝通交流,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3、督促企業切實承擔起環境治理責任,積極公示自身污染治理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 (一)針對湖北華聯熱浸鋅有限公司生產時飄白絮問題,經現場調查核實和分析,信訪人反映的該公司生產時外飄白絮實際是楊樹飛絮,已積極向周邊群眾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得到群眾的理解和認可。 (二)針對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農藥味擾民的問題,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服務中心已于2024年5月23日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公司正常生產時有組織、無組織廢氣排放情況開展監督性監測,監測頻次為1天6次,其中晝夜各3次。待正式監測報告出具后將根據監測結果向企業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議,若存在數據超標情況,將進一步依法調查處理。 2024年5月24日,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服務中心向該公司送達《整改通知》(隨環高監〔2024〕改B-18號),要求該公司迅速組織專業技術機構對全廠生產車間無組織廢氣產生環節進行詳細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3 | D3HB202405210011 | 1.隨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湖北偉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制作電動車雨棚支架,塑料制品,廠區一共20余條生產線,未配套治污設施。 2.廠區為逃避監管,白天只開啟幾條,晚上20余生產線共同生產。導致周圍空氣異味難聞,噪音擾民。 3.2021年周圍居民投訴至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工作人員在工廠停產時檢測,檢測結果為大氣污染物排放合格。 | 隨州市 | 大氣 | 信訪人反映3個事項。(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湖北偉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制作電動車雨棚支架,塑料制品,廠區一共20余條生產線,未配套治污設施”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經查:該公司現建有16條玻璃纖維桿生產線,并按照《關于對湖北偉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0t玻璃纖維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要求,對浸潤、擠拉、冷卻區四周設置塑料軟簾集氣罩收集有機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該公司生產中產生的切割廢水經環形溝收集至沉淀罐沉淀處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至隨州市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該公司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一般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廢礦物油、廢活性炭、廢包裝桶等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最終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該公司為進一步提高廢氣收集處理效果,2023年11月,將原30KW的離心式風機更換為37KW的離心式風機;2024年5月,將塑料軟簾集氣罩升級為板房式全封閉集氣罩。 現場檢查時,16條生產線浸潤、擠拉、冷卻環節均裝有板房式全封閉集氣罩,收集的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廠區為逃避監管,白天只開啟幾條,晚上20余生產線共同生產。導致周圍空氣異味難聞,噪音擾民”問題。 該問題屬實,經查:據向公司負責人了解并調閱公司生產臺賬獲悉:由于市場進入淡季,公司壓縮產能,從5月16日開始減產,白天晚上均只保留9條生產線生產。 2024年5月18日,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服務中心對該公司開展夜間監督檢查,執法人員現場發現有9條生產線正在生產,每條生產線上均設置板房式全封閉集氣罩,配套建設的二級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設施及離心式風機(功率:37KW)正在運行,風機產生噪聲較大,在生產車間及廠區門外均能聞到異味。 執法人員現場委托湖北紀安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公司無組織廢氣開展監測,主要監測因子為:非甲烷總烴、臭氣濃度、顆粒物、苯乙烯。共設置4個監測點位,分別為該公司上風向1個、下風向2個、環境敏感點1個,監測時長3小時,監測頻次3次。5月23日,《檢測報告》(HBJA-HJ-2024015-1)顯示,該公司上風向苯乙烯第1次檢測濃度為8.58mg/m3,超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規定廠界排放限值(規定限值為5.0mg/m3)。 5月22日,隨州高新區工作專班現場調查時該公司未生產,現場未能對信訪人反映的異味、噪聲問題開展取樣監測。經核實,該公司由于市場原因于5月20日開始自行暫停生產。 (三)關于信訪人反映的“2021年周圍居民投訴至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工作人員在廠停產時檢測,檢測結果為大氣污染物排放合格”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經查:該公司所在區域在2021年為正野物流園所有,園區內廠房主要用于出租業務。該公司所在的廠房在2023年3月22日前一直處于未租出閑置狀態。2023年3月22日,該公司與隨州市楚誠物流有限公司(正野物流園)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正野物流園內8號廠房南部分)。該公司2023年3月7日在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2024年1月生產線建成投產。經隨州高新區專班核查,2021年,該公司既未注冊,也未建設生產,原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沒有收到有關該公司的投訴,也無法對該公司開展污染物排放監測。 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1、加大監管力度, 對湖北偉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環境違法問題查處到位,對該公司整改工作持續跟蹤督辦,確保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有效治理。2、促進企業和群眾溝通交流,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 1.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服務中心5月23日對公司無組織廢氣苯乙烯超標問題正式立案調查(立案號:2024-A-5),依法下達《隨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隨環高責改〔2024〕A-3號),責令該公司針對無組織廢氣苯乙烯超標問題迅速整改,加強日常環境管理,確保廢氣達標排放。 2.5月23日,該公司邀請第三方專業技術公司針對廢氣、噪聲問題進行現場指導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4條整改措施,其中:廢氣治理3條、噪聲治理1條。一是廢氣治理方面。將治理設施位置調整至廠區西側,可使車間內部管道形成直通走向,減少彎管阻力,加大收集罩入口風量;在廢氣治理設施末端加裝6個¢300型強風軸輪風機提高廢氣收集效率;在原料攪拌處加裝粉塵收集濾筒除塵器,將原料收集再利用,避免廢氣與粉塵同時進入廢氣治理設備造成活性炭堵塞。二是噪聲治理方面。將風機安裝位置調整至廠區西側,引風機排風口加裝消音減振裝置,使其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要求。 2024年5月27日,該公司已按廢氣、噪音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預計將于6月5日完工。 | 階段性辦結 | 無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