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凈化房地產市場環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聯動機制
隨州公積金中心、市房管局、市財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國土資源局要加強協作、配合,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信息共享機制以及對違規行為的聯合查處機制。充分利用12345市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等渠道收集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銷售中介機構拒貸舉報線索,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聯合調查,核實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法依規作出處罰。
二、加強銷售管理
市房管局要加強市場監管。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并在樓盤銷售現場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內容主要是不得以增加房源選擇附加條件、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三、公開服務承諾
隨州公積金中心、市不動產登記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本方案下發后的5個工作日內,在服務大廳、售樓現場,對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作出公開承諾,并通過各種媒體開展宣傳報道,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四、提高抵押登記效率
市不動產登記局要及時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同時應用信息化等技術手段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效率。
五、開展專項整治
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由工作專班組織在全市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銷售中介機構限制、拒絕、阻撓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開發企業、房屋銷售中介機構違規行為,切實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凡已取得房屋預售資格,但未與隨州公積金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個人按揭貸款合作協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在本方案印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隨州公積金中心提出合作申請。
六、加大懲戒力度
市房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隨州公積金中心要結合部門職責,加強對違規企業及機構的調查處理,實施聯合懲戒,對限制、拒絕、阻撓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行為要責令整改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要公開曝光,同時納入企業征信系統,依法嚴肅處理。市房管局要將開發企業、房屋銷售中介機構相關違規信息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通過暫停網簽、暫停資質升級等方式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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