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情況
二、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與年初預算數對比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五)“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六)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九)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三、有關科目名稱解釋及
四、收入支出決算總表等九張表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
隨州市審計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獨立編制機構數1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主要職責包括:
一是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市級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責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是向市長提交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的問題糾正和整改結果報告。
三是依據《審計法》和有關規定,對市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監督。
四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在隨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負責審計在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在隨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正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監督,組織對國家投資的其他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情況
隨州市審計局由市審計局機關、市經濟責任審計局和市投資審計局三部門組成。現有辦公室、政工人事科、綜合科、法規科、財政外資審計科、金融經貿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計算機電子數據審計科11個科室。2017年年末人員編制41人,其中:行政編制34人、事業編制3人、工勤編制(以錢養事)4人;實有在職人員35人,退休9人。
二、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7年預算總收入1872.60萬元,其中: 公共財政預算財政撥款932.42萬元,占49.79%;上年結轉940.18萬元,占50.21%。
預算安排總支出為1872.6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71.85萬元,占94.62%;社會保障和就業43.10萬元,占2.30%;醫療衛生21.39萬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36.26萬元,占1.94%。
(二)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決算收入總計150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706.59萬元,占47.07%;其他收入0.12萬元,占0.01%;年初結轉和結余794.29萬元,占52.92%。比上年減少1642.47萬元,降低52.25%,主要原因是2016年重復記上年結余。
2.支出總計1143.40萬元,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主要用于工資福利、商品和服務支出、審計信息化建設支出、購買社會服務等。比上年減少151.74萬元,降低11.7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經費減少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壓縮。
(三)財政撥款支出與年初預算數對比情況
2017年度預算安排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32.42萬元,實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706.59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225.83萬元,降低24.22%,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員10月份開始工資部分納入社保保障,二是壓縮經費支出;三是非稅收入減少。
(四)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5.08萬元,主要保障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局辦公費、水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出國(境)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會費、福利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比2016年減少254.83萬元,降低59.28%,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壓縮;二是將屬于2017年預算中的項目開支,如購買社會服務、外地交叉審計費用、審計信息化費用等支出,計入項目支出中。
(五)“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11.39萬元,實際支出11.93萬元,與去年實際支出相比增加0.09萬元,增長0.76%,主要是出國費用增加。
(1)公務接待費預算2.84萬元,實際支出3.30萬元,與去年實際支出相比減少2.91萬元,下降46.86%,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相關制度,公務接待費用開支減少。
(2)公車用車運行預算3.55萬元,實際支出3.82萬元,與去年實際支出相比增加0.28萬元,增長7.91%,主要是外出交叉審計增多。
(3)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數5萬元,實際支出4.80萬元,與去年實際支出相比增加2.71萬元,增長129.67%,主要是根據省審計廳安排因公出國。
2017年公務接待費決算3.3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34批次,230人次;2017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3.82萬元,未新購置公務車輛,公務用車實際保有量1臺;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4.80萬元,因公出國(境)1次,人數1人。
(六)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2.8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1.83萬元(主要是增加辦公設備和信息化設備)、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1萬元(主要是物業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審計局實有車輛1輛,為一般公務用車。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017年度市審計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九)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認真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部門預算項目6個,項目預算安排資金合計1221.0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65.21%。從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各項資金均按照相應資金管理辦法、申報指南等規定的要求進行了預算,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目標具體明確、合理可行,績效目標與資金屬性特點、支出內容相關,合乎客觀實際。資金管理及方案實施的保障機構健全,人員分工明確,責任落實;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方案等制度健全、規范;工作進度計劃、預算安排合理,投入有保障。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辦公樓大型維修”項目主要產出和效果:2017年對本單位辦公樓水、電及辦公場所進行了維修維護,按照項目工程進度完成了本項目的預計目標,排除了辦公樓的安全隱患。
“購買社會服務”項目主要產出和效果:①全年共完成141個市本級審計項目,查處相關單位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和問題。②加強辦公樓內外的安全保衛和清潔綠化維護,確保辦公樓安全、干凈和正常的辦公秩序。
“審計信息化建設、金審工程三期建設經費、審計專項業務經費”項目主要產出和效果:①通過OA和AO系統交互平臺的應用,使整個審計過程從項目計劃到審計終結實現信息共享、協調融合,不斷提高審計質量與審計效率,推動審計管理規范化、現代化;②不斷完善硬件運行維護環境,設置獨立的計算機機房,搭建AO聯網審計系統所需的服務器及內部網絡,每位審計人員均配備了筆記本或臺式電腦且安裝了AO現場審計實施系統;③積極參加省審計廳組織的計算機中級培訓,截至2017年12月,共選派14人參加省廳組織的計算機中級培訓,其中通過計算機審計中級考試12人,通過率達85.71%。④不斷建立健全信息化相關規章制度,出臺了《隨州市聯網實時審計監督暫行辦法》和《關于定期報送審計電子數據的通知》,加強和規范審計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推動審計工作效率不斷提高。
“外地交叉審計費”項目主要產出和效果:2017年,全局共完成15個大型上級統籌審計項目,提出多條審計建議,擬定多項整改要求。
發現問題及原因:一是由于項目性質均為延續性項目,資金到位率和實行執行率與預算有一定差距。二是部門整體支出的資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預見性,在科學設置預算績效指標上還需進一步加強。
下一步改進措施:在保持厲行節約、保持行政運行正常運轉的情況下,合并預算類似項目,細化各類資金的經濟分類,精確各類資金預算數據,提高各類資金的收入完成率和支付完成率。具體措施為:(1)精確規劃項目收支,提高各項目預算收支的完成率、各項目指標的變動率;(2)提高項目預算資金的到位率,并在預算的范圍內合理安排工作,做到預算資金及時到位;(3)加大項目實施的推進力度,在外部環境發生變化時,采取有效的應對方案,確保項目按時完成;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管理監督,及時解決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有關科目名稱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21001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單位醫療(21005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7.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8.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