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一、機構設置
二、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一、??隨州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決算收入情況
(二)決算支出情況
(三)“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四)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五)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六)關于政府性基金情況
(七) 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二、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表及績效整體評價表(見附件)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一、機構設置
隨州市司法局是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隨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9號)和《中共隨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隨發〔2010〕2號)精神設置,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司法局機關共設置辦公室、法制宣傳科、律師公證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層工作科、司法鑒定管理科、隨州市社區矯正工作局和政治部8個內設機構。管理市律師協會、隨州市烈山公證處、隨州市炎帝法律服務所、隨州市忠信法律服務所及正義司法鑒定中心。
二、主要職責??(一)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相關規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八)指導、監督全市司法鑒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仲裁機構登記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安置市委規定的干部管理權限,考核任免干部;協助管理各縣(市、區)司法局領導干部。
(十二)為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即隨州市司法局。本部門2017年年末編制人數(含高新區及大洪山兩個分局)23人,其中行政編制23人,事業編制無;年末實有人數29人,其中在職人員19人,離休人員1人,退休人員6人。
第二部分
一、??隨州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決算收入情況
2017年我局總收入617.7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91.1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6.61萬元。比上年決算收入減少47.54萬元,減幅約7%。主要原因是財政撥款項目收入減少。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475.47萬元,約占全年收入的77.1%;其他收入115.68,約占23%。
(二)決算支出情況
2017年我局決算支出總計500.1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17.64萬元。比上年決算支出減少72萬元,減幅約12.5%。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2017年本級部門年支出500.11元中,基本支出356.8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1.36%,較上年減少13.89萬元,減幅約4%。主要是八項規定后,單位壓縮一切不合理的支出,雖然工資支出增加,但總體支出減少。項目支出143.2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8.6%。與上年決算減少58.9萬元,減幅29.1%。主要原因是盡量壓縮各項業務支出。2017年,我局財政撥款預算收入408.46萬元,財政撥款決算支出475.47萬元,支出增加了67.01萬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預算編報時未編報獎勵工資收入及人員增加了,財政撥款追加預算,所以支出增加了。??(三)“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2.2萬元,決算數為8.61萬元,決算數較上年減少5.2萬元,減幅37.6%。其中:
1、因公出國支出年初預算數無,決算數無 。
2、公務接待年初預算數為4.71萬元,決算數為1.61萬元,完成預算的40%,決算數較上年減少52.7%,國內公務接待26次,接待人數150余人,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次數量有所下降。
3、本單位公務用車保留2輛,2017年無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11.99萬元,決算數為7.01萬元,完成預算的70%,決算數較上年減少2.91萬元,減幅29.1%,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減少了公務用車使用的支出。
(四)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75.72萬元,比上年減少約9%,主要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其中:辦公費4.4萬元、印刷費7.94萬元、水費1.51萬元、電費8.32萬元、郵電費4.1萬元、物業管理費8.42萬元、差旅費7.53萬元、維修(護)費1.95萬元、會議費0.56萬元、公務接待費1.61萬元、工會經費2.7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1萬元、勞務費5.6萬元、委托業務費5.0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86萬元。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減少主要原因是單位開展厲行節約,各項支出減少。
(五)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7年度執行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7.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類支出19.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類支出5萬元。??
(六)關于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7年本部門及局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 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目前隨州市司法局公務用車批復數為3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2017年隨州市司法局新增資產3.8萬元,其中電腦4臺2.8萬元,打印機兩臺0.5萬元,碎紙機4臺0.8萬元。
???? 二、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隨州市司法局認真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調查了解了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資金管理和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分析衡量項目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便于以后探索和改進項目資金預算管理。根據《2017年市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中績效指標分析評分,隨州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90分,績效評價等級為優。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17年,隨州市司法局在省廳及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及重點工作,優作風、創亮點、重實干、善創新,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任務:普法依法治理取得較好成效;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成效顯著;人民調解工作化解矛盾糾紛反映良好;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各項工作服務民生社會反映好。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表及績效整體評價表(見附件)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3、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結轉下年:是指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其中包括當年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用于核算當年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5、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機關運行經費:是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附件: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2018年隨州市司法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文件要求,本單位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組織人員對本單位2017年度的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評價,通過績效評價,了解本單位整體支出是否達到了績效目標,分析財政資金使用的效果,保障本單位依法行政,以不斷提高履職效益。
一、績效自評結果
本次績效評價是按照財政部制定的《預算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框架》中的《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框架》評價標準,并考慮我單位的工作職能和特點,對本單位2017年度部門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評價,經自評,2017年度本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綜合得分90分,預算執行率91.95%。
二、單位主要職責和職能及2017年預算支出執行情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相關規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
2、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
3、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4、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8、指導、監督全市司法鑒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9、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仲裁機構登記工作。
10、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
11、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安置市委規定的干部管理權限,考核任免干部;協助管理各縣(市、區)司法局領導干部。
12、為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工作重點及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單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以理順體制機制為契機,不斷加強司法所的規范化建設;以維護安全穩定為出發點,不斷推進人民調解工作;以服務人民群眾為落腳點,大力加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2018年我單位主要工作安排: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全力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不斷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進度;深入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發展。
(三)2017年預算支出及執行情況:
我單位2017年支出預算金額531.86萬元,全年支出執行金額489.0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6.88萬元,項目支出132.17萬元。
基本支出中包括人員支出346.0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84萬元;項目支出內容為專項事業費、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普法專項經費、技術用房缺口資金等相關支出,包括人員支出56.2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4.88萬元,贈與1.1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9.94萬元。
三、績效評價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總分為90分,評價得分具體情況如下:
評價內容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投入 | 10 | 10 |
過程 | 35 | 27 |
產出 | 20 | 18 |
效果 | 35 | 35 |
總分 | 100 | 90 |
本單位2017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為90分,扣10分,主要扣分原因具體如下:
1、根據本單位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計算,2017年收入完成率111.15%,根據評分標準判斷,收入完成率在大于或小于100%之間的,在0分和滿分之間計算確定。本次項目扣1分;
2、根據本單位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計算,資金結轉結余率22.12%,根據評分標準,結轉結余率大于50%得0分,在0+-10%之間得2分,本次項目扣3分;
3、根據本單位提供的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計算,資金結轉結余變動率27.33%,根據評價標準,資金結轉結余變動率高于0的得0分,本次項目扣4分;
4、根據本單位實際完成項目數及計劃完成項目數計算目標實際完成率低于95%,本次項目扣2分。
四、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7年我單位財政預算收入531.86萬元,賬面實際收到收入合計591.15萬元,收入預算執行率111.15%,超過1,資金結轉結余率及資金結轉變動率都未達到績效目標值,通過這次對我單位2017年整體支出的績效自評,找到我單位在預算執行率方面還存在不足,今后更要合理編制預算,并嚴格按照財政批復的預算項目及金額執行。
附:2018年市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隨州市司法局專項事業費(項目)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專項事業費預算金額54.41萬元,預算下達54萬元,預算執行率99.25%。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升服務能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17年預算金額54.41萬元,實際預算下達54萬。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43.65萬元,尚余10.35萬元未支付。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該項目用于特殊人群管控、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基層司法業務、服務信訪維穩等方面,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的規定用途使用。
(二)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社區矯正方面全市1057名社區服刑人員管控率達100%。公共法律服務網絡方面完善了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工作成果,1987家行政企事業單位聘用了法律顧問,覆蓋率達85%以上。2017年,全市各級法律服務機構共代理各類訴訟案件2850件,非訴訟法律服務4226件,辦理公證事項7135件,司法鑒定事項3200件。
2017年全市各級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參與信訪值班340多天次,接待當事人及信訪群眾1600多人次,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120多件,主持調解息訴罷訪案件70多件,出具法律意見書2100多份,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017年,全市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254件,辦理法律援助事項16206件,超額完成省廳下達的工作目標。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與人社部門聯合設立社區矯正人員教育培訓基地,協調民政等相關部門對生活困難的社區服刑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開展臨時性救助,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安置率達95%以上、幫教率達100%。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附件4:
隨州市司法局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項目)
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預算金額10萬元,預算下達1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實現調解組織全覆蓋。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17年預算金額10萬元,實際預算下達10萬。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7.41萬元,尚余2.59萬元未支付。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全部用于人民監督員補助及履職培訓等方面,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的規定用途使用。
(二)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全市共設立鎮(辦事處、管委會)調委會90個、村(居)調委會984個,各類行業性專業調委會13個。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通過人民調解員的積極調解工作,化解了各類社會矛盾。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2017年,全市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處矛盾糾紛10000余件,預防糾紛1000余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5.6%。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無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無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無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無
附:隨州市司法局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附件4:
隨州市司法局普法專項經費(項目)
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普法專項經費預算金額15.41萬元,預算下達15.41萬元,預算執行率100%。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以“七五”普法為抓手,認真落實中辦、國辦出臺的《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為全市72個黨政機關和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社會組織建立了普法責任清單。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17年預算金額15.41萬元,實際預算下達15.41萬。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13.41萬元,尚余2萬元未支付。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全部用于普法宣傳等方面,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的規定用途使用。
(二)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將全市各地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情況納入考核體系,全市國家工作人員無紙化學法用法覆蓋率達100%。組織市直300多名干部開展了《憲法》宣誓活動。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市普法辦聯合有關部門在三八婦女節、全國助殘日等節日在全市開展了“三八維權日”送法下基層、“法律服務走近殘疾人”等大型普法活動。全市共舉辦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1500多場次,印發法制宣傳單2萬余份,展出或張貼法制宣傳圖片9800余張。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大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廣泛開展法治文化村、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走廊、法治文化書屋、法治企業等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尚市店居委會、草店子社區被推薦為第七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共有10個村(社區)獲得“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榮譽稱號。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無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無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無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無
附:隨州市司法局普法專項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附件4:
隨州市司法局技術用房缺口資金(項目)
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技術用房缺口資金預算金額20萬元,2017年4月收到預算下達20萬元,2017年6月財政收回該指標。預算執行率0%。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17年預算金額20萬元,實際預算于2017年4月下達20萬,2017年6月財政又收回該項目指標。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二)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附:隨州市司法局技術用房缺口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附件4:
隨州市司法局省撥項目經費(項目)
2017年度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2017年收到省撥項目共六個,分別為:
(一)裝備辦案經費
(二)法律援助
(三)司法預備費
(四)其他司法支出
(五)救災資金
(六)社區矯正
二、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隨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通知(隨財發[2018]16號)要求,我單位組織財務科室及業務科室相關人員開辦專題會議,制訂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為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自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通過省撥專項資金的使用,為我市開展司法業務、社區矯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增加了資金保障。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分析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
(1)裝備辦案經費50萬元,文號分別為鄂財行一發[2016]71號46萬元,鄂財行一發[2017]36號4萬;
(2)法律援助經費12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6]73號;
(3)司法預備費5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6]59號;
(4)其他司法支出20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7]35號;
(5)救災資金20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6]61號;
(6)高新區社區矯正2萬,文號為鄂財行一發[2016]75號。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1)裝備辦案經費50萬元,當年支出26.74萬元,尚余23.26萬元未使用;
(2)法律援助經費12萬,當年支付12.95萬元,此支付資金使用的是上年結轉余額,故該項目資金當年結余12萬元;
(3)司法預備費5萬,當年支付4.5萬元,尚余0.5萬元結余;
(4)其他司法支出20萬,當年未使用,2017年12月暫撥付我單位基建戶11.06萬元,該資金于2018年由基建戶退回;
(5)救災資金20萬,當年支付11.1萬元,尚有8.9萬元結余;
(6)高新區社區矯正2萬,當年未支付。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二)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五、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附:隨州市司法局省撥裝備辦案經費、法律援助、司法預備費、其他司法支出、救災資金、高新區社區矯正(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 2018年市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 ||||||||||
| 填報單位(蓋章):隨州市司法局 | 填報日期:2018.9.18 | ?? | 得分: | 90 | ?? | ?? | ||||
| 評價單位 | 隨州市司法局 | ?? | ?? | ?? | 評價年度 | 2017年度 | ?? | |||
| 部門整體支出資金(萬元) | 預算數 | 531.86 | 全年執行數 | 489.06 | ?? | |||||
|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 408.46 | 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數 | 414.53 | ?? | ||||||
|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 ?? |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執行數 | ?? | ?? | ||||||
| 一級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指標說明 | 評分標準 | 年初目標值 | 實際完成值 | 得分 | 指標值偏差率 | 備注 |
| 預算管理 | 預算執行 | 預算 ????????????執行率 | 10 | 預算執行率=全年執行數/預算數×100%。 | 得分按執行率*指標權重記分 | 531.86 | 489.06 | 9.16 | 91.95% | ?? |
| 預算調整率 | 10 | 預算調整率=(預算調整數/預算數)×100%。 | 預算調整率絕對值≤5%,得10分。 ????????????預算調整率絕對值>5%的,每增加0.1個百分點扣0.1分,扣完為止。 | ?? | ?? | ?? | ?? | ?? | ||
| 投入(10分) | 目標設定(4分) | 績效目標合理性 | 2 | 是否符合客觀實際,是否符合部門履職以及工作任務的情況。 | 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項不符0分。 | ?? | ?? | 2 | ?? | ?? |
| 績效指標明確性 | 2 | 指標是否清晰、細化、可衡量。 | 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項不符0分。 | ?? | ?? | 2 | ?? | ?? | ||
| 預算配置(6分)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1 | 本年度實際在職人數與編制數的比率,反映和評價單位對人員成本的控制程序。人員控制率=(在職人員數/編制數)*100% | 在職人員控制率小于等于100%得滿分,大于等于120%的得0分 | ?? | ?? | 1 | 100.00% | ?? | |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3 | 部門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與上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變動比例,反映和考核部門對控制和壓縮重點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經費變動率”=[(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上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上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額]*100% | 變動率小于0的,得滿分,變動率大于或等于0的,得0分。 | ?? | ?? | 3 | -72.30% | ?? | ||
| 預算完整性 | 2 | 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類預算是否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財政預算綜合管理水平。 | 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項不符0分。 | ?? | ?? | 2 | ?? | ?? | ||
| 過程(35分) | 預算執行(20分) | 收入完成率 | 4 | 本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實際完成數與公共財政收入預算數的比例,反映和考核收入預算完成程度。收入完成率=(預算收入實際完成數/收入預算數)*100% | 等于100%的得滿分,在大于或小于100%之間的,在0和滿分之間計算確定。 | 531.86 | 591.15 | 3 | 111.15% | ?? |
| 支出完成率 | 3 | 本年度公共預算支出完成數與公共財政支出預算數的比例,反映和考核支出預算的實際執行情況。支出完成率=(預算支出完成率/支出預算數)*100% | 小于等于100%得滿分,支出完成率大于100%得0分。 | 531.86 | 489.06 | 3 | 91.95% | ?? | ||
| 資金結轉結余率 | 4 | 單位本年度資金結轉結余總額與公共財政支出預算的比例,反映和考核部門對結轉資金的控制程度。資金結轉結余率=(結轉結余資金總額/公共財政支出預算)*100% | 結轉結余率等于0得滿分,大于或小于50%得0分,在0+-10%之間得2分。 | ?? | ?? | 1 | 22.12% | ?? | ||
| 資金結轉變動率 | 4 | 單位本年度資金結轉結余資金總額與上年度結轉結余資金總額的變動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單位對控制結轉結余資金的努力程度。結轉結余變動率=[(本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上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上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100% | 變動率小于-10%得4分,高于0的得0分,介于兩者之間的,每降低1個百分點,增加0.2分,變動率低于-30%得1分。 | ?? | ?? | 0 | 27.33% | ?? | ||
| “三公”經費控制率 | 3 | 本年度“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與預算數的比例,反映和考核部門對重點行政成本的控制程度。“三公”經費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三公”經費預算數)*100% | 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得滿分,控制率大于100%得0分。 | 15.4 | 3.93 | 3 | 25.52% | ?? | ||
| 政府采購執行率 | 2 | 通過對部門本年度實際政府采購預算項目數與政府采購預算項目數的比較,反映和評價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情況。政府采購執行率=(實際政府采購預算項目數/政府采購預算項目數)*100%。項目中非預算內安排的項目除外。 | 執行率等于100%的得滿分,執行率小于90%得0分,執行率在90%-100%之間的在0分和滿分之間計算。 | ?? | ?? | 2 | ?? | ?? | ||
| 預算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單位為加強預算管理、規范財務行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預算管理制度對完成主要職責或促進事業發展的保障情況。 | 全部符合得2分,符合其中三項得1.5分,符合其中兩項得1分,其他情況得0分。 | ?? | ?? | 2 | ?? | ?? | |
| 資金使用合規性 | 4 | 部門使用預算管理是否符合相關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定,反映和評價部門預算資金的規范運行情況。 | 符合全部得4分,符合其中七項得3分,符合其中六項得2分,符合其中四項及以下得0分。 | ?? | ?? | 4 | ?? | ?? | ||
| 預決算信息公開性 | 2 | 部門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公開相關預決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評價部門預決算管理的公開透明情況。 | 符合其中兩項得2分,符合其中一項得1分,全部不符合得0分。 | ?? | ?? | 2 | ?? | ?? | ||
| 基礎信息完善性 | 2 | 部門基礎信息是否完整,用以反映和評價基礎信息對預算管理工作的支撐情況。 | 符合全部得2分,符合其中三項得1分,符合兩項及以下得0分。 | ?? | ?? | 2 | ?? | ?? | ||
| 資產管理(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部門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于反映單位資產管理情況。 | 符合全部得1分,符合兩項及以下得0分。 | ?? | ?? | 1 | ?? | ?? | |
| 資產管理安全性 | 2 | 部門資產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規、收入及時足額上繳,用于反映和評價部門資產的運行情況。 | 符合全部三項得2分,符合其中兩項得1分,符合其中一項及以下得0分。 | ?? | ?? | 2 | ?? | ?? | ||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2 | 部門實際在用固定資產總額與所有固定資產總額的比例,反映和考核單位固定資產使用效率程度。 | 利用率大于等于95%得滿分,利用率小于等于80%得0分,利用率在80%-95%之間的,在0分和滿分之間計算確定。 | ?? | ?? | 2 | ?? | ?? | ||
| 產出(20分) | 職責履行(20分) | 目標實際完成率 | 10 | 部門履行職責而實際完成項目數與計劃完成的項目數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評價部門履職任務目標的完成程序。實際完成率=(實際完成項目數/計劃完成項目數)*100% | 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滿分,完成率小于60%得0分,完成率在60%-95%之間的在0分和滿分之間計算確定。 | ?? | ?? | 8 | ?? | ?? |
| 質量達標率 | 5 | 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政府對本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情況,用以反映和評價履職質量目標的實現程度。 | 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合格得滿分,不合格得0分。 | ?? | ?? | 5 | ?? | ?? | ||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5 | 部門重點工作辦結率=(重點工作完成數/下達數)*100%,反映單位對重點工作辦理落實程度。 | 辦結率等于100%得滿分,小于100%得0分。 | ?? | ?? | 5 | ?? | ?? | ||
| 效果(35分) | 履職效益(35分) | 經濟性 | 8 | 現行行政運行經費支出預算編制方法是否可使行政運行成本最經濟。 | 最經濟得8分,較合理得6分,一般得4分,不合理得0分。 | ?? | ?? | 8 | ?? | ?? |
| 有效性 | 8 | 行政運行經費的支出是否能夠保障部門正常運行 | 正常運行得8分,基本正常得5分,不能正常運行得0分。 | ?? | ?? | 8 | ?? | ?? | ||
| 部門管理工作評價 | 9 | 政府或上級主管單位對部門工作評價 | 優秀得9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0分。 | ?? | ?? | 9 | ?? | ?? | ||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 | 通過問卷調查了解社會公共對部門履職效果、解決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厲行節約等方面的滿意程度,反映和評價部門支出所帶來的社會效益。 | 優秀10分,良好8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 ?? | ?? | 10 | ?? | ?? | ||
| 目標1: | ||||||||||
| 產出指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標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標2: | ||||||||||
| 產出指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標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約束性指標 | 資金管理 | 資金管理合規性 | — | 1.是否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并遵照執行; ????????????2.是否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 ????????????3.資金整合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有規范的審批程序。 | 不設權重,酌情扣分,如出現審計等部門重點披露的問題,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評價總得分不得超過70分。 | — | — | (負數) | — | ?? |
| 1.預算調整率指標不包括中央、省專款調整。 ????????????2.產出和效果原則上以與預算同步編制發績效目標為基礎進行評價,如有調整請在備注欄說明。 ????????????3.指標說明相關內容:定性指標的評價要點,定量指標的指標實現值計算公式、數據口徑,由各單位完善。 ????????????4.子目標根據重要程度賦權,子目標中產出指標與效益指標的權重比為5:4。 ????????????5.計分規則:(1)滿分100分制,不設置附加分。(2)得分一檔最高不能超過該指標分值上限。(3)定性指標根據指標完成情況分為:達成預期指標、部分達成預期指標并具有一定效果、未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差三檔,分別按照該指標對應權重區間 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確定分值。(4)定量指標若為正向指標(即目標值為≥*),則得分計算方法為:實際完成值/年初目標值*該指標權重,若為反向指標(即目標值為≤*),則得分計算方法為:年初目標值/實際完成值*該指標權重。(5)約束性指標以負數記分。 ????????????6.指標值偏差率=(實際完成值-預期目標值)/預期目標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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