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審計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情況
三、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審計局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決算收入支出情況
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三、“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四、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五、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審計局2019年部門決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審計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隨州市審計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獨立編制機構數1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法律法規,制定地方性審計執法、審計管理制度辦法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市長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市、區)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市政府部門、縣(市、區)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地方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組織開展審計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二、機構情況
隨州市審計局由市審計局機關和市投資審計局組成,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教育人事科、綜合科、法規審理科、電子數據審計科、財政外資審計科、金融經貿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農業農村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一科、經濟責任審計二科、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三、人員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人員編制47人,其中:行政編制37人、事業編制6人、以錢養事4人。實有人數51人,其中:行政人員36人、事業人員2人、以錢養事4人、退休人員9人(工資由社保局發放)。
第二部分?隨州市審計局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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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決算收入支出情況
2019年度決算收入總計1310.6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951.26萬元,占72.58%;年初結轉和結余359.38萬元,占27.42%。比上年減少265.30萬元,降低16.83%。主要原因是歷年結轉和結余減少。
決算支出總計1306.90萬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22.76萬元,增長10.3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機構改革新增三個行政編制人員;二是新招錄兩名事業編制人員;三是新增信息系統三級等保整改支出經費。
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為951.26萬元,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1306.90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余),比上年支出增加122.76萬元,增長10.3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機構改革新增三個行政編制人員;二是新招錄兩名事業編制人員;三是新增信息系統三級等保整改支出經費。
三、“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11.88萬元,實際支出1.76萬元,與上年實際支出減少5.94萬元,降低77.14%,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壓縮經費支出。
(1)公務接待費預算3.33萬元,實際支出1萬元,與上年實際支出增加0.15萬元,增加17.65%,主要根據實際需要在合理范圍內開支。
(2)公車用車運行預算3.55萬元,實際支出0.76萬元,與上年實際支出減少1.19萬元,下降61.03%,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公車用車制度,公車用車運行費用開支減少。
(3)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數5萬元,實際支出0萬元,與上年實際支出減少4.90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開支出國費用。
2019年公務接待費決算1萬元,國內公務接待10批次,97人次;2019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0.76萬元,未新購置公務車輛,公務用車實際保有量1臺;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因公出國(境)0次。
四、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7.54萬元,主要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會費、福利費等。比2018年增加35.62萬元,增加34.9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機構改革新增三個行政編制人員;二是2019年對部分支出類別進行了調整。
五、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市審計局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5.9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95.7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36.97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22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審計局實有車輛1輛,為一般公務用車;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019年度市審計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部門預算項目4個,項目預算安排資金合計5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45.65%。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單位對各項目資金進行了分類核算,符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在2019年預算工作中,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對各項目進行了合理規劃,設定了各個項目的具體目標。同時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單位各項資金均按規定用途使用,目標具體明確、合理可行,績效目標與資金屬性特點、支出內容相關,資金管理及方案實施的保障機構健全,人員分工明確,工作進度計劃、預算安排合理,投入有保障。
附件:2019年度隨州市審計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購買社會服務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50萬元,執行數為243.75萬元,完成預算97.5%。
(2)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依法有效開展審計監督,完成各項審計任務,充分發揮審計作用;二是促進規范管理,健全完善各類規章制度。
2.扶貧、黨建、法制宣傳和文明創建經費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50萬元,執行數為40.18萬元,完成預算80.36%。
(2)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加大產業和就業扶貧力度,大力培育扶持人員就業創業。二是推動法治建設與審計實踐緊密結合,創新審計法治文化宣傳方式,挖掘和豐富審計法治文化內涵。三是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促進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四是培育審計文化和精神,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
3.審計信息化建設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00萬元,執行數為86.56萬元,完成預算86.56%。
(2)主要產出和效益:通過三級等保測評,對機房環境進行了改造升級,并添置一批網絡安全設備,對單位現有網絡進行改造。
4.辦公樓維修維護和辦公設備購置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00萬元,執行數為55.42萬元,完成預算55.42%。
(2)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保證辦公樓及院內整體環境的干凈、衛生、舒適,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二是排除安全隱患,確保正常的辦公秩序,提高辦公效率。
以上四個項目的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精確規劃項目,提高各項目預算收支的完成率;二是加大項目實施的推進力度,在外部環境發生變化時,采取有效地應對方案,確保項目按時完成;三是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管理監督,及時解決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附件:2019年度隨州市審計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一是根據上年度項目實施情況和單位職能,合理制定本年度項目預算;二是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管理監督,提高項目資金效益。
?第三部分?隨州市審計局2019年部門決算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7.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8.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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