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1、基本情況
??2、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及說明
?(1)決算收入情況
?(2)決算支出情況
?(3)“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4)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5)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6)關于政府性基金情況
?(7)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2、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2020年支出預算及執行情況
?(3)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4)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5)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第三部分??2020年部門決算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單位情況
(一)基本情況
1.主要職能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全市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清理、編纂市政府規章工作,組織翻譯、審定市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對地方性法規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見。承擔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承擔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工作。
(六)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和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市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司法所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體系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械和警車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機構設置情況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行政編制人數29人,聘用人員3人,退休人員10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及說明
???(一)決算收入情況
2020年我局總收入1111.5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966.2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45.27萬元。比上年決算收入減少8.17萬元,減幅約0.84%。主要是減少了三公經費開支。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952.48萬元,約占全年收入的85.69%;其它收入13.76,約占1.2%。
(二)決算支出情況??
2020年我局決算支出總計888.8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22.69萬元。比上年決算支出減少24.82萬元,減幅約2.71%。2020年本級部門年支出888.82元中,基本支出675.8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6.03%,較上年減少17.08萬元,減幅約2.46%。項目支出21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3.96%。與上年決算減少24.82萬元,減幅11.24%。2020年,我局財政撥款預算收入799.04萬元,財政撥款決算支出888.82萬元,支出減少了63.66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厲行節約,各項支出減少。
????(三)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萬元,決算數為6.76萬元,決算數較上年增加5.85萬元,增幅40.65%,主要增加原因是我局2019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全部從中央省級轉移支付(辦案、裝備)費和項目經費列支,2019年我單位賬套實行政府會計制度,賬面反映的財政撥款收入和財政撥款支出僅核算的市本級財政預算撥款收支,省項目資金收支通過“非本級財政撥款收入”和“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兩個科目核算,故導致2020年終決算時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里面的金額為收到市本級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經費里列支的金額,從而導致在決算公開表中決算數據為增加。其中:
????1、因公出國支出年初預算數無,決算數無 。
????2、公務接待年初預算數為2.8萬元,決算數為0.95萬元,完成預算的33.93%,決算數較上年增加4.4%,國內公務接待20次,接待人數145余人,主要原因是迎接省法治建設檢查。
????3、本單位執法用車2輛,應急公務用車1輛,2020年無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8.2萬元,決算數為5.81萬元,完成預算預算的70.85%。
????(四)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51.3萬元,比上年增幅約14.75%,主要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其中:辦公費0.37萬元、差旅費0.07萬元、工會經費7.01萬元、勞務費18.58萬元、 其他交通費用23.12萬元等。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增加主要原因是單位公務交通補貼故記入該科目及平臺租車費用。
????(五)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0年度執行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7.6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0.21萬元、政府采購車輛維修支出8.0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類支出19.4萬元。
????(六)關于政府性基金情況
????我單位2020年無政府性基金收入及開支。
????(七)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目前隨州市司法局公務用車批復數為3輛,包括一般應急公務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執法執勤用車2輛,一般應急公務用車1輛。
????二、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隨財函[2021]189號])文件要求,本單位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組織人員對本單位2020年度的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評價,通過績效評價,了解本單位整體支出是否達到了績效目標,分析財政資金使用的效果,保障本單位依法行政,以不斷提高履職效益。
本次績效評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的決定》、《湖北省財政廳預算績效管理內部工作規程》(鄂財辦績[2019]105號)的規定,并考慮我單位的工作職能和特點,對本單位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評價,經自評,2020年度本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綜合得分96.8分,預算執行率127.16%。
????(二)2020年支出預算及執行情況:
2020年本單位的支出預算金額為888.82萬元,實際執行金額952.48萬元,預算執行率93.3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5.81萬元:
1、基本支出675.8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18.03萬元,日常公用經費51.3萬元。工資福利支出605.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2.7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1.3萬元。
2、項目支出213萬元。項目內容主要包括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制建設、社區矯正等方面。
????本單位2020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總分為96.8分,評價得分具體情況如下:
評價內容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預算執行 | 20 | 20 |
基本職能指標 | 40 | 37.8 |
項目工作指標 | 40 | 39 |
總分 | 100 | 96.8 |
附件:《2020年隨州市司法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今年在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涉密項目除外)。
1、人民調解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20年預算金額10萬元,實際預算下達5萬。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3.5萬元,資金執行率70%。
主要產出和效益:2020年全年,全市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處矛盾糾紛10000余件,預防糾紛426余起,調解成功率達到95%。不斷加強基層司法所的隊伍建設。積極指導各地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各級司法行政機關通過開展司法所規范年建設活動,不斷提高基層工作人員業務技能,充分發揮司法所工作職能,緊緊圍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法制宣傳,為基層政府提供司法建議,協助參與基層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建設,全面履行工作職責。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1、基層司法所人員不足,由于體制編制原因,我市大量1人司法所的存在既無法滿足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需求,也不利于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等各項工作的開展。2、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不健全的問題。由于人民調解組織是群眾性自治組織,部分村(社區)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性質、功能和地位理解不夠,導致部分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無機構、無牌子,人民調解名存實亡。同時,由于大多數調解組織特別是村(居)委會調解組織幾乎沒有預算這項開支,導致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不夠、積極性不高,培訓、管理等工作更難以有效開展。
下一步改進措施:通過本年項目績效自評,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細化預算項目的各項開支,爭取到項目資金后應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努力做到預算與實際相符。
2、法律援助項目績效自評綜述:該項目資金2020年預算金額50萬元,實際預算下達17萬,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17萬元,資金執行率100%。
主要產出和效益:2020全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100件,其中市級承辦740件(民事321件,刑事419件)同比增加112%。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強化困難群眾的幫助和需求,在884案件中涉及婦女兒童252件,殘疾人87件,60歲以上老年人64件,有力保障弱勢群體合法利益,在推動社會依法治理和化解社會矛盾發揮重要作用。將“12348”法律援助咨詢熱線升級為“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安排專業律師接聽電話。整合鑒定、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工作,大力開展法治事項,2020年共實施法律援助事項11087件,開展公證法治宣傳548次,司法鑒定宣傳580次。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還需繼續完善法律援助12348信息接入平臺,積極向省法律援助中心匯報,統籌全省法律援助案例,形成信息化、智能化網絡服務系統。對話務實習律師的話術水平、服務水平、咨詢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定量進行評估,研究建立信息化綜合評價體系,為實習律師打分。積極開展法律援助案件培訓,組織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開展專題培訓,提升全市法律援助辦案質量,立卷水平,力爭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在全省案件質量評查中獲優。
下一步改進措施:積極和省廳匯報,對市司法局通過法律執業資格考試人員進行申報,推動司法行政工作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提升其專業水平,發揮司法行政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通過本年項目績效自評,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細化預算項目的各項開支,爭取到項目資金后應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繼續做到預算與實際相符。
3、社區矯正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該項目資金2020年預算金額55萬元,實際預算下達14萬。該項目資金實際執行14萬元,資金執行率100%。
主要產出和效益:2020年各地對轄區社區服刑人員開展了“掃黑除惡”專題教育活動,與全體人員簽訂了《“掃黑除惡”活動承諾書》。下發致社區服刑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公開信1400余份,社區服刑人員全部簽訂個人承諾書。全市購買書籍300本,確保35歲以下社區服刑人員人手一本,參與專項教育的社區服刑人員247人、參與幫教志愿者41人、“五老”志愿者參與人數10人、被幫教社區服刑人員247人次、組織集中教育35場次、參與集中教育1051人次、撰寫心得體會208篇。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少,多數地方連基本的合法的辦案人數都無法保證,辦案人員的自身安全也存在較大隱患。信息化建設還比較滯后,與公檢法之間沒有實現工作數據、信息共享,導致信息不暢、情況不明,影響工作正常開展。有些地方大多數司法所沒有自己獨立的辦公場所,社區矯正經費短缺,司法所缺少基本裝備,嚴重阻礙了工作的正常開展。
下一步改進措施: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加強作風建設,樹立責任意識。開展社區矯正工作者崗位練兵活動,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者業務素質。強化社區矯正工作責任追究,全面落實社區矯正各項工作制度,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人和事,堅決按有關規定追責。通過本年項目績效自評,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細化預算項目的各項開支,爭取到項目資金后應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繼續做到預算與實際相符。
(四)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1、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本單位嚴格按照資金的用途使用專項資金,并在賬套中設立輔助核算對各項目收支明細單獨記賬,在2020年年初對各項目進行了預算,年底對各項目進行了決算,并按規定對預算、決算數據進行了公開。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管理,細化各項目的預算收支,在進行預算編制時盡量兼顧各方面因素,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申請對預算進行調整;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管理監督,及時解決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更高效的完成各項目資金預期目標,并起得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五)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本自評報告是本單位根據單位自身情況進行的自評,僅由本單位在2020年專項績效自評工作中使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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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3、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結轉下年:是指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其中包括當年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用于核算當年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5、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機關運行經費:是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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