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隨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隨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
(二)堅持發展民族經濟,推進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幫助民族企業發展生產,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協調處理民族關系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促進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共同繁榮。
(三) 承辦民族成份的管理和負責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承擔參與散居民族工作相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參與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和扶貧工作。聯系少數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教育培養和使用工作。
(四)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系和諧,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做好愛國宗教人士教育培養工作。指導愛國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在憲法、法律、法規和宗教政策范圍內按照各教特點開展工作,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辦理的有關事務。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會同外事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六)參與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揭露和打擊打著宗教旗號進行的各類破壞和其它犯罪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辦公室。負責局內外聯系與綜合協調工作,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在職4人。“以錢養事”聘用人員1名。
隨州市民宗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民宗局2017年預算收入總計124.1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補助)96.69萬元,其他收入12.15萬元,上年結轉15.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57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民宗局2017年支出預算總額124.14萬元,分為基本支出77.08萬元(其中人員支出45.20萬元,較上年增加7.74萬元;行政單位醫療支出2.80萬元較上年增加0.95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3.93萬元較上年增加1.28萬元;提租補貼支出0.82萬元較上年增加0.17萬元;公用支出24.33萬元較上年增加16.05萬元),項目支出47.06萬元(其中民族事務支出13.06萬元較上年減少18.94萬元;宗教事務支出34萬元較上增加2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市民宗局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96.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57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事項的說明
市民宗局2017年辦公費支出預算0.74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64萬元。印刷費支出預算0.08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08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預算支出0.38萬元,較上年減少0.12萬元。郵電費預算支出0.6萬元,較上年增加0.5萬元。交通費預算為0,較上年減少5.51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預算支出0.07萬元,較上年增加0.07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預算支出0.12萬元,較上年增加0.12萬元。差旅費預算3.35萬元,較上年增加2.3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4萬元,較上年增加0.4萬元。日常維修費預算支出0.05萬元,較上年增加0.05萬元。會議費預算支出0.4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培訓費預算支出0.24萬元,較上年增加0.24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0.4萬元,較上年增加0.03萬元。工會經費預算支出0.58萬元,較上年增加0.58萬元。福利費預算支出0.72萬元,較上年增加0.72萬元。公務交通補貼預算支出3.94萬元,較上年增加3.94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0.11萬元,較上年增加0.11萬元。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購
二、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7年隨州市民宗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8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預算安排0.4萬元,比上年增加0.4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預算增加。
公務接待費預算安排0.4萬元,比上年增加0.03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新增一名副局長。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5.51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單位公務用車被核減。
未從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開支。
三、名詞解釋
預算科目“類”“款”“項”的具體說明:
2012301 一般公共服務(類)民族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市民宗局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012302 一般公共服務(類)民族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市民宗局用于民族事務管理方面的專項支出,即民族類項目經費。
2012402 一般公共服務(類)宗教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市民宗局用于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即宗教類項目經費。
2012404一般公共服務(類)宗教事務(款)宗教工作專項(項):指市民宗局用于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專項支出,即宗教類項目專項經費。
2101101 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民宗局用于機關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2210201 一般公共服務(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市民宗局用于對機關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2210202 一般公共服務(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支出(項):指市民宗局用于對機關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四、市民宗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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